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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第2页)

她脸上的cháo红还没消。林诩皮肤白皙,脸上从来没有半点血色,有时候看上去接近透明,可是现在她的脸色却微微发红,在那么激烈的接吻后,她的脸终于生动起来。

我低着头把行李搬进屋子,把从家乡里带来的特产都拿出来,堆在桌子上,因为带了很多,电脑键盘都埋住了。这堆东西,每一样特产都是给他们带的,我自己什么都没带。我记得出门的时候表姐还笑话我,嫁出去的女儿了啊,你对自己都没那么好啊。

我看着他们两,虐待自己一样狠狠咬着唇,嘴里又腥又热,然后我感觉滚烫的液体东西顺着我的唇角流了下来。那一刻我什么都想过了,我想骂人,可是我压根就不知道怎么骂;我想冲过去给他们俩一人一巴掌,可是我却动不了。失去奶奶的那种痛苦回来了,我痛不欲生,我只想去死。最爱的男人,最亲密的朋友,一眨眼的功夫,统统背弃了你,把你当作抹布一样用完就扔在了一边,还不忘踩上两脚。前不久表姐说的那番话在我脑子磁带似的回放,我那时还说,信任他们。此刻,这句话变成了一记耳光,毫不留情的扇在我自己的脸上。

杜越远朝我走过来,他已经恢复了镇定。他看着我的眼睛,冷静的说:&ldo;文简,你脸色很差,先坐下,我们再谈。&rdo;

说着他作势欲拉我的手,我想到他的手刚刚抱过林诩,终于彻底崩溃。我一辈子没有跟人打过架,但那时真想狠狠的甩他几个巴掌。我的手都扬起来,举在空中,蓄势待发,他看到了,没有躲,甚至还靠过来一点,让我可以打得倒他。可我那么不争气,依然跟以前一样,很没出息的一下子心软了;哪怕这样,我还是不想打他。

可是我受不了,我要发泄。我还是打下去了,打在我自己的脸上。我使劲了全部的力气狠狠打下去,声音响起的时候,我的手和脸同时热辣辣的疼痛起来。

林诩声音不对劲,说话断断续续的:&ldo;文,文简……你这是干什么啊!&rdo;

杜越远捉住我的手腕,那霎那我从他眼睛里看出了震惊和不忍,我心里又开始疼。他不让我再打自己,说:&ldo;文简,是我的错,跟林诩也没关系。你要打就打我,别跟自己过不去。&rdo;

&ldo;原来是这样,原来是这样啊……我有眼无珠,我瞎了眼,&rdo;我使出浑身的力气把手臂从他手里抽出来,眼泪不知什么时候爬满了火辣辣的脸:&ldo;我奶奶去世了,我又病了一个多月,我辛辛苦苦的回学校,我为的是什么啊。就是为了回来看你们两卿卿我我?也是啊,原来我才是那个第三者啊。杜越远,我是外人,又那么笨,眼又拙,没看出来你一点都不喜欢我,真的对不起啊,一直都是我自作多情,给你添麻烦了……林诩啊,我今天我就把杜越远还给你,对不起,啊,我把他还给你。&rdo;

说完这话,我转身就朝外走,出门的时候狠狠带上门,发出惊天动地的声音。我怕他们追上来,撒腿就跑。我不知道我跑了多久,总之我明白过来的时候,已经在化工学院的楼顶上了。

化工学院是我们学校最高的楼,每年都会有几个人从楼顶上跳下去。我记得有次跟杜越远玩笑的时候,就说,如果我要自杀,也从楼上跳下去。

可是我怎么又想到了他了呢!我抱着头嚎啕大哭,我怎么就那么没出息啊。就算到了这个时候,我想得更多的不是他的背叛,而是他怎么就能爱上林诩了呢?他怎么能爱上林诩呢?我怎么能一下子同时失去他们两个?我心如死灰。

月光如钩,但亮度却还是照得我手指和衣服统统褪色;我靠着栏杆往地下看,黑漆漆的夜色中,道路看不清楚,路灯的灯光到这里很弱了,因为空气的流动,胡明忽灭的,好像是传说里引人渡过冥河的灯火。远处的湖泊犹如一面镜子,更远处,是首都的高楼大厦,仿佛一个个钢铁巨人矗立在着。

我冷静下来。有些事情已经很明显了,从最开始,他的目标就是林诩,从来都不是我。在图书馆的时候,林诩就在几排书架之外的地方;他请我吃饭,也只是因为他知道我一定会叫上林诩……

我不知道怎么跟林诩相处下去。她永远第一,我永远是第二;我漂亮,她就是比我漂亮更多;我看书多,她的知识面就是比我更广;我为了省钱,每学期开学放假都不得不坐几十个小时的火车上学回家;她爸爸是大公司的董事长,她说去哪里就去哪里,说买什么书就买什么书……这些我无所谓,可是,我连杜越远都输了,彻头彻尾,一败涂地。杜越远没有了,我怎么办?

夜晚很凉,屋顶的风尤其大,仿佛要把我吹到另一个世界去。我穿得少,为了取暖,我蜷缩成一团,在顶楼上瑟瑟发抖;可不论身体上怎么寒冷还是比不了心里的冰冷和空洞。我身体的一个部分彻底消失了。以前我自以为不需要爱情也能活下去,可是我偏偏认识了杜越远。真相的揭露,反而我绝望的认识到,爱情真的是能叫人生死相随。我真爱他,必要的时候,我能为了他去死。

可他和林诩怎么能这么对我?

半夜的时候,我从楼顶上下来,去了学校附近的一家网吧。以前我一个晚上睡不好都不行,那天晚上,我一宿没睡,在s上浏览,开始找房子。我不要再回宿舍,我要搬出去。

第二天我没去上课,我匆匆定下了学校附近的一所房子,二室一厅,我跟另一个女生合租。尽管租金不便宜,我还是从生活费里支出钱交了半年的租金。林诩很少缺课,我趁她上课的时候回了趟寝室,找搬家公司把所有的东西搬到租的房子里。我不敢在寝室久呆,这里到处都弥漫着杜越远和林诩的味道,空气是有毒的,呼吸到肺里变成了冰渣。

隔壁宿舍的同学很好奇的过来问我:&ldo;怎么了?莫非是要跟杜越远同居?文简,真看不出来你思想那么前卫啊。&rdo;的

仓皇间我无以言对,除了逃走别无它法。杜越远永远是我的死肋,一听到这个名字,我浑身的血仿佛受到感召,立刻拥挤到脑门上,眼前一片血红。

躲得了一时,躲不了一世。而且我已经缺了一个月的课程,我不能不再去上课。只要去上课,终究会碰到林诩,还有杜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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