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明白,她越发不明白自己。
在王爷府里可以那样冷漠地对待,完完全全置身事外,麻木如一尊石像,却在此刻,看到曾经日日相见的笔墨时疼痛得几乎要流下泪来。
其实,也不是什么都不在乎的。
其实,只是看起来潇洒。
其实,在看不见的地方,还有细微的眷恋被遮盖在逃跑的欲望之下。
说毫无留恋,是假的。
说完完全全舍得,也是假的。
但是,那又如何呢?她吸吸鼻子,想开口说些什么,却发现带着浓重的鼻音,于是住嘴,只用手将那悬赏寻人的画像夺过。
抚平,两边对齐,比好折痕,对折,再对折。
它变得小小的,四四方方的,可以随意塞在宽大的袖子里,因为很小很轻很微不足道,所以,大概没有人会来抢了。
&ldo;为什么要走?&rdo;为什么?因为软弱,因为害怕,因为争不过,因为害怕被丢弃……因为不想委屈,因为不想将就。
因为太渴望有一个家,她的,她自己的家。
只要一点点钱,一个小小的房子,一个可以自己布置房间的机会,一个完完全全属于这个家的男人,一个她爱,他也爱的孩子。
孤独不苦,拥有过,再失去,才是真正的痛苦。
太清醒,太执着,太现实,所以,不想将就。
她的愿望很小,她要的很少。
但这是她的事,与陆非然无关,何必要回答。
&ldo;不为什么。&rdo;&ldo;那么,总要有个目的地吧!&rdo;&ldo;苏州,我去苏州。&rdo;陆非然闭上眼,不再去思考她眼角的泪珠究竟要何时才肯落下,&ldo;遵照交易内容,我送你到苏州。&rdo;从开州往南的守备渐渐松弛,没有太多的盘查,所以一路还算顺利,也不枉费他们先北上后又南下的辛苦折腾。
第一次是被绑来奉州,那时的完颜煦一身骄傲,始终是挑眉俯视着周遭的每一个人,带着俊逸的脸和高大的身躯,从客栈房间的阴影中走出,冷冷地从高处向下瞧着她,自以为是得可爱,大约也是在奉州,遭受了他人生中的一大挫折,曾经发誓要她血债血偿,但没料到却是今天这么一个结局,兴许,当时的交集再少一些,创伤会少一分。
现如今,已然是第三次过奉州,这个边境小城越发繁华,互市重开,两国战事平息,自然带来了无穷无境的边境贸易,财富源源不断的从四面八方聚集,最后莫寒看到的,便是繁华堪比汴梁的奉州城。
茶肆里,说书人一声惊堂木响,将众人目光集中在自己开阖的嘴唇上,操起软软糯糯的南腔,一开扇,一抬手,开口便激动高声唱到:&ldo;话说那承元长公主在酒宴上拍案而起,扬扬洒洒终成一曲《满江红》,&lso;怒发冲冠,凭阑处,潇潇雨歇。
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
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
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
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
&rso;&rdo;到最后,说书人竟以袖掩面,左右拭泪后,方才叹道:&ldo;何其悲壮,何其感人!承元长公主虽为女儿身,亦有如此气魄,尔等七尺男儿怎可偏安一隅!&rdo;话未完,茶肆内早已叫好声一片,群情激奋,男人们面红耳赤,恨不得立马操家伙去边关大干一场。
还做一身男子打扮,她优哉游哉地走在奉州城最繁华热闹的新正门大街上,左看看又瞧瞧,有用的没用的买了一大堆,更甚者,身后跟着个免费的挑夫,此时不买更奈何时?
念七任劳任怨地去安排马车住宿,哈达巴特尔不习惯大城市的喧哗,早早躲进客栈休息,便只剩妖孽陆非然饶有兴致地跟在她身后,逛街的兴趣似乎比她还浓。
路过茶肆,略微听得里头的谈资,只觉得好笑,却并未多做停留,走了许久,忽然觉得身边少了什么,停步,才发现是少了陆非然的影子,莫寒回头环顾,目光瞥见站在茶肆外靠着柱子懒洋洋仿佛没有胫骨般的男人,正犹豫着要不要回去叫他,免得走散了,就见那人突然侧过头朝她招手,好似发现了什么新鲜事物。
&ldo;你听听,你成巾帼英雄了!&rdo;他眨眨眼睛,狭长的眸子里竟有一丝促狭与玩笑,和那半百的头发丝毫不相配,&ldo;嗯,诗写得不错。&rdo;莫寒点点头,并不否认,&ldo;多谢夸奖。&rdo;对于她这样毫不谦虚的回答,陆非然并不惊讶,只是坏笑着说:&ldo;什么时候,能请莫兄弟为陆某的剑赋诗一首呢?&rdo;抖了抖撑在土里的破旧长剑,他抬头,依旧是让人看不透的眼,&ldo;莫寒才疏学浅,粗鄙文字怕毁了陆阁主的好剑。&rdo;她习惯性拒绝,却没想此番遇到高手中的高手,一击即中,干净利落。
陆非然抚额,慢慢回想般,&ldo;上次来奉州,那玉华楼的老板可还欠我一份玉华羹呢,唉……此番匆忙,却不知能否赶得上去尝一口……&rdo;&ldo;真的?都说玉华楼的老板每个月才下一次厨,做一碗玉华羹,你真的能吃到?&rdo;莫寒兴奋异常,两眼放光地看着陆非然,如狼似虎。
&ldo;看来,我只能一个人去了。&rdo;陆非然缓缓离开柱子,将支撑身体的剑抗在肩上,落魄潇洒,丝毫不似视剑为命的杀手剑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