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此,说书人的故事终于可以再度更新了。
出了山庄,又沿着山路下山,再向姑苏城方向走了一个时辰后,陵端才现身。
看了这么一场好戏,陵端心情愉悦极了,“丁隐,没看出来呀,你倒是演戏的好手。”
“陵端,你亲眼看到那人增长功力真的就没什么想法?”
“想法有啊。”陵端甩了甩头发,“那赤魂石还真的像你说的一样厉害。”
等了几息,陵端就没话了。丁隐嘴角抽了抽,“没其他的了?”
“唔,挺值钱的。”
一手拎着金子,一手敲了一下陵端的脑袋,“你还真是……”
“喂,你别仗着个子高就欺负人。”
丁隐冷冷地哼了一声,将金子塞到陵端的怀里,“你拿着。”
突然拿到沉甸甸的金子,陵端有些愣,“我拿着?”
“你不是有储物镯嘛,比我拿着方便。”
“你不怕我跑路?”
“你会吗?”
“如果是赤魂石,百分百不会,这可是金子啊!!!”
丁隐觉得自己手有点痒,于是又打了一下陵端的头。这人的脑子真的没问题吗?肯定有,多揍两次就好了。
“喂,你又打我!”
……
三年来,因着丁隐的计谋,整个人间武林都在为赤魂石争夺不休。所有人也都知道了赤魂石虽然进入身体,但并没有就此消散,只要原主死了,别人就有机会拥有赤魂石,于是杀戮再也不曾停歇。
三年来,丁隐与陵端共同游历天下,除妖抓鬼自是家常便饭,毕竟丁隐的赤魂石对妖邪有着无穷大的吸引力。
三年来,丁隐从起初引诱陵端使用赤血石,到后来也就慢慢放弃了,因为真的毫无用处,这人还是只爱钱,明明已经有那么多金子……丁隐已经无力吐槽了。
也 正是因为三年的朝夕相处,丁隐对陵端的戒心慢慢消弭了。他仿佛又成了那个蜀山脚下的普通猎人,与陵端一起打猎、采药、换钱……只要和陵端在一起,他的心会不自觉地变得温和起来,连一丝魔化的迹象都没有,哪怕捉鬼除妖、动用灵力的时候也未曾失去自控力。
安心,前所未有的安心……这是丁隐从有记忆以来不曾体验过的感觉,很舒服,很快乐。
他曾经爱过玉无心,用生命去爱,但玉无心耗光了这份爱;他也想过接受周青云,但他做不到,周青云对爱的付出让他感到沉重、压抑,无时无刻都在想着如何逃离;他也想为蜀山剑派、天下苍生做些贡献,但那不过是迫不得已,因为一旦他拒绝,他就是与天下人为敌,他将死无葬身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