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现在我都这么认为。
那天晚上我没说太多话。小丁说的不错,白兰的确是那种需要保护的女孩,我们谁都没有权利伤害她,至少在这个时候。喝干最后一杯,我们约定,等案子破了再说。
现在看来,是我打破了这个约定。
那天晚上送小丁回家的路上,我没有那种心花怒放的喜悦感,我觉得有一种很不靠谱的责任感压在我身上。
我很想给白兰打个电话,告诉她不要哭,我不爱看,我真的很想为了让她不哭跟谁拼了。
回家以后我捏着那张水电费收据看了很久。房号403,金额不足10元,日期是案发前一个月。
除此之外,一无所获。
我转而开始回顾在白兰家的见闻,因为喝了酒,思绪凌乱,总也不能集中精神
不知为什么,我有点心神不宁,总觉得错过了什么,可就是想不清楚。
除了那个莫名其妙的手机充电器,我究竟遗漏了什么?
酒劲上头了,我的眼皮越来越沉,逐渐睡去,带着一种惴惴不安的情绪。
第二天上午刚到队里,我就接到了小芳的电话。
我问他是不是又要请我吃饭。
小芳说,你过来一趟吧,我们组长老徐要见你。
二、和平区税务局盗窃案
1、
我向秦东明请假的时候,他正在看一本养生保健的书。最近组里没有什么案子,大家都挺闲。他很痛快的就答应了,让我怀疑他是不是又跟老徐勾结好了,预谋逗我玩。
和平分局刑警队的走廊在那天上午格外热闹,刚破获了一个盗窃团伙,一大票喜气洋洋的受害人腋下夹着锦旗排队来领被盗又被追回的财物。猛一瞅有点象步行街上什么商店在搞酬宾促销。
老徐还跟上回一样热情的倒水,接过我递的烟,没点,顺手放桌子上了。旁边就是那天晚上喝高了的小芳向我展示过的梧桐路案相关资料,厚厚的一沓。
我心里有点发毛,琢磨着是不是被老徐发现了,向非办案、涉案人员出示涉案证据和材料,是泄密,后果很严重。
小伙子,对这个案子很有兴趣嘛。老徐的脸上看不出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