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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第1页)

莫高窟确实有着层次丰富的景深(depthoffield),让不同的游客摄取。听故事,学艺术,探历史,寻文化,都未尝不可。一切伟大的艺术,都不会只是呈现自己单方面的生命。

它们为观看者存在,它们期待着仰望的人群。一堵壁画,加上壁画前的唏嘘和叹息,才是这堵壁画的立体生命。游客们在观看壁画,也在观看自己。于是,我眼前出现了两个长廊:艺术的长廊和观看者的心灵长廊;也出现了两个景深:历史的景深和民族心理的景深。

如果仅仅为了听佛教故事,那么它多姿的神貌和色泽就显得有点浪费。如果仅仅为了学绘画技法,那么它就吸引不了那么多普通的游客。如果仅仅为了历史和文化,那么它至多只能成为厚厚著述中的插图。它似乎还要深得多,复杂得多,也神奇得多。

它是一种聚会,一种感召。它把人性神化,付诸造型,又用造型引发人性,于是,它成了民族心底一种彩色的梦幻,一种圣洁的沉淀,一种永久的向往。

它是一种狂欢,一种释放。在它的怀抱里神人交融、时空飞腾,于是,它让人走进神话,走进寓言,走进宇宙意识的霓虹。在这里,狂欢是天然秩序,释放是天赋人格,艺术的天国是自由的殿堂。

它是一种仪式,一种超越宗教的宗教。佛教理义已被美的火焰蒸馏,剩下了仪式应有的玄秘、洁净和高超。只要是知闻它的人,都会以一生来投奔这种仪式,接受它的洗礼和熏陶。

这个仪式如此宏大,如此广袤。甚至,没有沙漠,也没有莫高窟,没有敦煌。仪式从沙漠的已经开始,在沙窝中一串串深深的脚印间,在一个个夜风中的帐篷里,在一具具洁白的遗骨中,在长毛飘飘的骆驼背上。

另一幅西魏年间的敦煌壁画‐‐《四骑士与指挥官》。

作品显示:与骑士一样,战马全身都得到盔甲的保护。

经典的敦煌壁画《胡旋舞》。

这种异域女式舞蹈源起于中亚,风靡于唐朝开元年间。

流过太多眼泪的眼睛,已被风沙磨钝,但是不要紧,迎面走来从那里回来的朝拜者,双眼是如此晶亮。我相信,一切为宗教而来的人,一定能带走超越宗教的感受,在一生的潜意识中蕴藏。蕴藏又变作遗传,下一代的苦旅者又浩浩荡荡。为什么甘肃艺术家只是在这里撷取了一个舞姿,就能引起全国性的狂热?为什么张大千举着油灯从这里带走一些线条,就能风靡世界画坛?只是仪式,只是人性,只是深层的蕴藏。过多地捉摸他们的技法没有多大用处,他们的成功只在于全身心地朝拜过敦煌。蔡元培在20世纪初提出过以美育代宗教,我在这里分明看见,最高的美育也有宗教的风貌。或许,人类的将来,就是要在这颗星球上建立一种有关美的宗教?

敦煌

鸣沙山、月牙泉

沙漠中也会有路的,但这儿没有。远远看去,有几行歪歪扭扭的脚印。

顺着脚印走罢,但不行,被人踩过了的地方,反而松得难走。只能用自己的脚,去走一条新路。回头一看,为自己长长的脚印高兴。不知这行脚印,能保存多久?挡眼是几座巨大的沙山。只能翻过它们,别无他途。上沙山实在是一项无比辛劳的苦役。刚刚踩实一脚,稍一用力,脚底就松松地下滑。用力越大,陷得越深,下滑也越加厉害。才踩几脚,已经气喘,浑身恼怒。我在浙东山区长大,在幼童时已能欢快地翻越大山。累了,一使蛮劲,还能飞奔峰巅。这儿可万万使不得蛮劲。软软的细沙,也不硌脚,也不让你磕撞,只是款款地抹去你的全部气力。你越发疯,它越温柔,温柔得可恨之极。无奈,只能暂息雷霆之怒,把脚底放轻,与它厮磨。

一步步爬向鸣沙山峰的体验,让人体会到什么叫做柔韧的阻挡、困身的缠绵。

要腾腾腾地快步登山,那就不要到这儿来。有的是栈道,有的是石阶,千万人走过了的,还会有千万人继续走。只是,那儿不给你留下脚印,属于你自己的脚印。来了,那就认了罢,为沙漠行走者的公规,为这些美丽的脚印。

心气平和了,慢慢地爬。沙山的顶越看越高,爬多少它就高多少,简直像儿时追月。已经担心今晚的栖宿。狠一狠心,不宿也罢,爬!再不理会那高远的目标了,何必自己惊吓自己。它总在的,不看也在。

还是转过头来看看自己已经走过的路罢。我竟然走了那么长,爬了那么高。脚印已像一条长不可及的绸带,平静而飘逸地划下了一条波动的曲线,曲线一端,紧系脚下。完全是大手笔,不禁钦佩起自己来了。

不为那山顶,只为这已经划下的曲线,爬。不管能抵达哪儿,只为已耗下的生命,爬。无论怎么说,我始终站在已走过的路的顶端。永久的顶端,不断浮动的顶端,自我的顶端,未曾后退的顶端。沙山的顶端是次要的。爬,只管爬。

脚下突然平实,眼前突然空阔,怯怯地抬头四顾,山顶还是被我爬到了。完全不必担心栖宿,西天的夕阳还十分灿烂。夕阳下的绵绵沙山是无与伦比的天下美景。光与影以最畅直的线条流泻着分割,金黄和黛赭都纯净得毫无斑驳,像用一面巨大的筛子筛过了。日夜的风,把山脊、山坡塑成波荡,那是极其款曼平适的波,不含一丝涟纹。于是,满眼皆是畅快,一天一地都被铺排得大大方方、明明净净。色彩单纯到了圣洁,气韵委和到了崇高。为什么历代的僧人、俗民、艺术家要偏偏选中沙漠沙山来倾泄自己的信仰,建造了莫高窟、榆林窟和其他洞窟?站在这儿,我懂了。我把自身的顶端与山的顶端合在一起,心中鸣起了天乐般的梵呗。

刚刚登上山脊时,已发现山脚下尚有异相,舍不得一眼看全。待放眼鸟瞰一过,此时才敢仔细端详。那分明是一弯清泉,横卧山底。动用哪一个藻饰词汇,都会是对它的亵渎。

只觉它来得莽撞,来得怪异,安安静静地躲坐在本不该有它的地方,让人的眼睛看了很久还不大能够适应。再年轻的旅行者,也会像一位年迈慈父责斥自己深深钟爱的女儿一般,道一声:你怎么也跑到这里!是的,这无论如何不是它来的地方。要来,该来一道黄浊的激流,但它是这样的清澈和宁谧。或者,干脆来一个大一点的湖泊,但它是这样的纤瘦和婉约。按它的品貌,该落脚在富春江畔,雁荡山间,或是从虎跑到九溪的树阴下。漫天的飞沙,难道从未把它填塞?夜半的飓风,难道从未把它吸干?这里可曾出没过强盗的足迹,借它的甘泉赖以为生?这里可曾蜂聚过匪帮的马队,在它身边留下一片污浊?我胡乱想着,随即又愁云满面。怎么走近它呢?我站立峰巅,它委身山底;向着它的峰坡,陡峭如削。此时此刻,刚才的攀登,全化成了悲哀。向往峰巅,向往高度,结果峰巅只是一道刚能立足的狭地。不能横行,不能直走,只享一时俯视之乐,怎可长久驻足安坐?上已无路,下又艰难,我感到从未有过的孤独与惶恐。世间真正温煦的美色,都熨帖着大地,潜伏在深谷。君临万物的高度,到头来只构成自我嘲弄。我已看出了它的讥谑,于是急急地来试探下削的陡坡。人生真是艰难,不上高峰发现不了它,上了高峰又不能与它近乎。看来,注定要不断地上坡下坡、上坡下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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