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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第1页)

信念是战胜一切困难最锐的武器。

酷热的沙漠中,信念就是水,就是鼓舞我们往前走的绿洲。

绿洲。

7

那真是一场闻所未闻的奇遇,更是一场惊心动魄的搏杀,如果罗正雄稍稍晚上几分钟,或是多在沙漠里迷上一会儿步,后果将不堪设想。

事后想起来,罗正雄仍忍不住倒抽凉气。

罗正雄是在傍晚时分到达出事地的,记不清他已翻了几座沙梁,越了几道沙壑,反正,站在九景儿梁上时,夕阳已残血似的泼下来。罗正雄一眼望见那抹绿,真的,按说站在那个方向,是看不见那抹绿的,可罗正雄分明是望见了它。那绿盈盈的,闪着光儿,泛着波儿,令九景儿梁上的他顿然扫去疲惫。那不是幻觉,罗正雄后来再三想过那个傍晚沙漠里发生的一切,点点滴滴,都很真实。他当时确实是被那抹绿吸住了,灌了铅的双腿忽然间有了欲望,冲下去的欲望。他站在沙梁子上,似乎冲沙谷里吼了一声,似乎没,但他心里,确实发出过一种声音。那是被荒漠灼痛了的双眼望见绿时情不自禁发出的唤,那是焦渴的心田闻见水的气息时自然升腾起的响,喜浪滚滚啊!罗正雄几乎以野马脱缰的速度,冲九景儿梁下冲去。

那是怎样一道梁啊,你在沙漠中,几乎望不见那样的梁,或者,那原本就不叫梁,沙漠是生不出那种梁的,那梁只在深山峻岭中有,只有罗正雄的老家有。从九景儿梁到对面的十景儿梁,似乎只有一步,罗正雄如果用力一点,几乎就能纵身跃过去,可那一步是没有人能跃过去的,很多个日子后,罗正雄带着万月,拿经纬仪测过,那看似一步的距离,其实比黄河还宽,但站在九景儿梁上,你看十景儿梁,仍觉得它只有一步。

那一步是心的距离,你认为它近它就近,你认为它远它就远。万月后来这样解释了一切。可那个傍晚,那个被血似的夕阳笼罩了一切的傍晚,罗正雄心里是没有这些想法的,他就一个念头,必须要找到万月,一定要找到万月。他甚至怀疑,站在九景儿梁上吼出的那一声,事实上只可能有两个字:万月。

罗正雄不是跑下九景儿梁的,他跟万月一样,是被流沙送下去的。很多年以后,罗正雄在九景儿梁建起了一个滑沙场,还特意给它起了一个名:万月梦园。

细沙如同一只有力的手掌,不容质疑地将他一把推到了谷底。

那是一种梦幻般的感觉,那是一种天旋地转撕心裂肺的感觉。

坠入谷底,罗正雄拼命呕吐起来,沙把他的整个肠胃洗涮了一遍,沙也把他的灵魂彻底洗理了一遍,等他艰难地支撑起身子时,世界不像了,天不见了,地也不见了,能看到的,只是一条窄而长的深沟,幽幽的,空灵,神秘,密布着阴暗,还有看不见的危险。罗正雄下意识地拔下枪,从九景儿梁失重般地一头栽下时,他的手居然能死死地捂在枪上,可见他跟枪是怎样的一种亲密关系。他往里走,那时完全是下意识的,他已失去了方向,压根辩不清东南西北,他觉得应该往里走,步子就迈向了里。后来他才明白,那根本不是里,沟谷是没有里外的,它像一根腰带,环住了九景儿梁,无论从哪个方向走,他都能遇到那片绿,遇到绿中跟死亡对峙的万月。

万月跟死亡只有半步之遥,或者说,她的一条腿已踩进了死亡谷,另一条腿,正挣扎着,一步步地,向死亡靠近。

跟她对峙的,正是那头野猪。

这一切或许都可以理解为巧合,九景儿梁是神秘之梁,那谷底更是神秘之谷,多少代,多少人,几乎没有谁把脚步送往那,送去了,也只有一死,因为你在清楚的时候,是不敢把脚步送往那座梁上的,那用上帝之手堆起的沙梁,是很难用双脚跋涉上去的,既或你有通天的本事,跋了上去,那谷底也是等着葬你的穴。后来在开发滑沙场时,已经脱下军装多年的罗正雄就亲手拣起过一堆白骨。

向导铁木尔大叔就说,只有心灵迷失了方向的人,才能站到九景儿梁上。只有灵魂被神掏走的人,才能安全地降临到谷底。可见,那个傍晚,罗正雄是迷失了方向的,两天前的黄昏,万月也是迷失了方向,还有那头野猪,它在更早的时候就迷失了方向。

是野猪最早发现了那片绿,那头断了一条腿的野猪从野猪井方向一路逃来,逃得昏头转向,压根就不知道自己能不能逃出这片沙漠,后来它站在了九景儿梁上,那是一幅很美的画面,极其壮观,可惜没有谁看得见。高大雄猛的野猪以胜利者的姿态站在夕阳下,那个傍晚的夕阳同样绚烂无比,甚至有点娇艳,映衬得野猪越发具有力量。野猪骄傲地四下瞅瞅,正要长啸一声,突然脚下一滑,沙漠以温柔无比的方式摧毁了它的骄傲,又以温柔无比的方式将它卷进沙浪,沙浪滚滚中,野猪坠入了谷底。坠入谷底的野猪跟万月跟罗正雄有同样的恐惧和庆幸,恐惧是它来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庆幸是它没被沙浪吞掉,它还活着,它居然原又站了起来。对坠入谷底的这三个生灵来说,这次坠入是致命的,却也是一生都值得自豪的,因为他们发现了绿。

在对绿的敏感上,野猪的嗅觉远远超过了人类,因此那头野猪几乎没怎么犹豫,就寻着那渴望已久的气息,很快窜入了那么灌木。那是多么可爱的一片灌木啊,它简直就是神灵赐给野猪的一块福地,野猪用嘴头拱了几下,就从茂密的灌木中拱出一条路,顺着那条路,野猪兴奋地往里扑。野猪渴坏了,对干渴的抵抗上,野猪比人类好不到哪里,人类活不过去的地儿,野猪照样不能生存太久。所以早先的野猪井,到现在只能成为一片废墟。

野猪后来发现了水源,不是说野猪多伟大,因为水源就摆在那儿,清凌凌的,它像沙漠中一眼圣泉,往外咕嘟咕嘟冒着水泡,每一颗水泡,就能孕育一个生命,你想想,多少年下来,这片灌木里,孕育了多少生命。但直到现在,没有哪一个生命能像野猪这么强悍,所以野猪一头扎进水源狂饮乱喝时,那片灌木里的生命吓得全都缩起了脖子。它们弄不明白这只庞然大物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为什么要侵犯它们的领地?野猪却全然顾不上这些,它一头扎进去,就永远不想再起来,它要喝个足,喝个够,要把这咕嘟咕嘟的水源全吞进它肥硕的肚子里。

野猪足足饮了一个小时,那是多么痛快淋漓的一场饮啊,简直痛快得要死。等它抬起头时,才发现那一汪水源让它饮没了,饮干了,如果再想饮,它就得蹲边上等。

野猪决计等。

这一等就是漫长的一个过程。无比漫长。这中间,野猪已把这片灌木看了个够,其实灌木林不大,充其量也就有一座院子大,甚至比不上于海他们野宿的那座古寨子的二分之一,比起野猪曾经生活的野猪井,小得就更有点儿可怜。可野猪很知足,能在这绿色绝迹的沙漠中找到这么一片水糙地,能在这死亡密布的旱沙漠中找到这一汪绿波荡漾的水源,它还有什么不知足?野猪饮完第二次水,已是第三天后晌,这时候它已习惯了这片灌木林,并且非常老练地把它当成了自己的王国。是啊,这头野猪已经很老了,老得它都记不起自个活了多少年,反正它的孙子的孙子都已死去好多年了,它居然还活着,有了这座绿糙盈盈的王国,它还能活这么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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