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当过兵的人,对这些太熟悉了。
只见兔子的脑门处,有一个小洞,上面有血滴下来。
而其它地方,都完好无损,找不到任何伤口。
“不会吧?”姚正豪惊叫,“这只野兔被你用一颗小石子爆头了?”
这么远的路,光线又这么差,明湘能用一颗石子打死野兔,实在太猛了。
在部队时,他的枪法是最好的。
以前打靶射击,他经常得第一名。
现在跟方明湘一比,发现两人一个在天,一个在地了。
“运气运气。”这种事对她来说,实在太简单了,她都不想居功。“只是没想到这里有野兔,它可是最爱啃庄稼的,对农场主来说,碰到了就应该打掉。”
大家都望着她,认定她故意转移话题,所以根本不相信她的话。
第一百十一章白血病人
“一只野兔少了点,否则剥皮炒了,可以下酒吃宵夜。”方明湘也没在意,笑着说道。
野兔肉是少有的美味,只要能除去膻腥味,用浓油赤酱爆炒,下酒最过瘾了。
“那我们再找找看,能不能再打几只——”夏锦程一本正经地回答。
他其实比其它人更早知道方明湘的能力,所以反而不怎么吃惊。
现在见她转移话题,很自然地接了过去。
“那就在周围找找看,碰碰运气——”梁永耀兴奋地说道。“大家小声点,别惊动它们——”
其它几人一听,也来了兴趣,孩子气地一起东张西望起来。
动物世界里,经常看过这样的场景,一群野兔在吃草时,经常会有某只领头的公兔子,直起身子,观察身边的动静,看有没有危险。
所以大家都以为这边有一只野兔,周围肯定还会有。
可惜的是,他们没这么好的运气。
在山脚下偷偷摸摸走了一圈,什么都能碰到。
“算了,还是回去吧!”谢国兴劝道。“想吃野味,什么时候上山去捉捉看。”
这边只是一个山岔,四周是缓坡,又有人在这边建房子,小动物大多怕人,应该不敢过来。
如果一直往山上走,远处就是比较高的深山了,林子也比较密,大型动物不敢说,小动物肯定不少。
“那行,我们约个日子去探险。”夏锦程接口道。
大家一听,又兴奋起来。
脱下军装六年了,回到家乡后,住在钢筋水泥的丛林里,想找个地方撒野也不可能,还真的怀疑军营那段的时光。
过去的日子已经回不去了,现在明湘在这边搞了个农场,倒是有机会一起疯玩一把了。
到时在山上挖陷阱,抓猎物,肯定很过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