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快的速度,还是借助我曾经讨厌过的飞机。要是没有飞机,从扬州到北京,不知要花多少的时间,肯定会让他望眼欲穿。
这几年来我坐了无数次飞机,以前每次都会晕飞机。这一次,既没有头晕,也没有感到漫长。
以前坐飞机外出,等待我的是一连串商务谈判;而这一次,等待我的却是我的爱人、我的新家。一想起&ot;爱人&ot;和&ot;家&ot;这两个名词来,我的心中就暖乎乎的。
飞机到了首都机场。下飞机的时候,我甚至有点着急,我没有托运的行李,背着随身携带的包,便昂首向候机口走去。
我拢了拢耳朵背后的头发。他说他喜欢长发,我就把头发留了起来。中学时候我曾经留过很长很长的头发,我的头发一度是全班女孩子中最长、最浓、最黑、最漂亮的。
后来,遇到一件伤心事,我一狠心,便把瀑布一样的长发剪掉了。好多同学都觉得可惜。但是,我觉得,剪去长发,便如同剪去一段不成熟的日子。短发的我,节省了不少梳头的时间。更重要的是,短发掩饰了我脆弱的一面。跟陌生人初次见面,一头清慡的短发能够给对方留下精明能干的印象。
此后,我一直保持着&ot;超级短发&ot;,而且逐渐发展到越来越短--几乎跟小男孩的平头一样短。难怪第一次与他见面的时候,他会大吃一惊。他说,他想象中的我与他见到的我,只有一点不一样--就是头发。
自从跟他见一面之后,我便一直把头发留着,却从来没有跟他说起。我想给他一个巨大的惊喜。
远远地,我就看见他在向我招手。也真难为他的,他眼睛近视,在拥挤的人群中,居然一下子就把我分辨出来了。更何况我的发型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我想,他不是用眼睛看,而是用心在感觉。我也向他挥手,我们的视线汇合在一起。
我们的眼睛像星星一样,碰撞出热烈的火花。
我们居然可以一句话也不说,就全然知道对方的心思。我本来就是他身上的肋骨啊。尽管前方有那么多等待接站的人,我却如入无人之境,我的眼里只有他,那里只有他一个人。
我像贝壳一样向他敞开。
我想起了安妮宝贝在一篇小说中的一句话:&ot;她那时候是一个瘦的眼睛漆黑明亮的女孩。拎了一个旅行箱来投奔她的爱情和未来。&ot;
我加快步伐向他走去,看他着急的模样,简直就要冲过警戒线了。
我三步并作两步,走到他的跟前。他还在痴痴地注视着我,连接过我的包也忘记了。
我提醒他,像一个任性的孩子一样对他说:&ot;人家背着这么重的包走了好长的路,你也不帮一帮。&ot;
他这才有些惊惶地从我的手中接过包。片刻的忙乱之后,他伸手来挽着我,我把手给了他。这一简单的牵手,延宕了半年多的时间。
&ot;你看,我的头发,变样了吧?&ot;我拨弄一下头发,得意洋洋地对他说。心里巴望着能够得到他由衷的赞美。
&ot;我早就发现了,你的头发都这么长了。我也知道,你的头发是为我留的。&ot;他的眼光里全是浓浓的爱意,他还伸手摸了摸我的头发,头发在风中调皮地飘动着,不顺从他的抚摸。他说我的头发里有淡淡的幽香。
我们到了家--还是那个落寞的居民区,还是漆黑的楼道,一切都没有变化。只是,楼下盛开了一束金黄的迎春花,他说,这些迎春花是专门欢迎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