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不愿意,明天让华子来一趟镇里,和凌去翔说一声。
第103章天生宿慧
到家后,天刚刚黑下来,陈春红连口水都没来得及喝,放下背篓,把买的肉拿出来放好,顾不得收拾其他东西,从床头的木箱子里拿出用牛皮纸包好的一小包糖,提起一个空篮子,把糖放进去,出门在檐角处抓了一把稻草覆盖上。
又点了一盏马灯。
“军子,你带华子和艳儿把早上的稀饭热一下,吃了就烧热水洗脸洗脚,上床睡觉,今日去外面累了一天,早点睡,不用等我。”陈春红又叮嘱一遍,回来的路上,她已经和几个孩子交待过了,“好好看家。”
说完,转身就要离开,她想早点走,路上赶快点,这样能早点回来。
“妈,”
刘军却忙地开口喊住,“让华子陪你一起去大姨家,猴头岭山坳那一段路挺荒凉的,华子跟着,走夜路,路上有个伴,给你壮壮胆。”
“你妈我打小在山里打滚,这点夜路,还需要壮胆?外面还有很多人,小孩子家家的,别瞎操心了。”陈春红只觉得好笑地看了大儿子一眼。
“我也觉得,让二哥跟妈一起去比较好。”旁边的刘艳同样不放心,夜路走多了,总会遇见鬼,就算没鬼,夜里走山路,伸手不见五指,到处乌漆麻黑的,一盏马灯,只照得见面前一米远路,今天晚上又没有月亮。
陈春红看着一个两个孩子,一副小大人的模样,只觉得人小鬼大,瞎操心,正要劝他们放心,却又听小女儿说道:“妈,你先听我说。”
“这会子天刚黑,外面还有人,倒不用担心,只是妈去大姨家,和大姨谈完事,到时候很晚了,妈一个人回来,大姨不会放心,要么留妈住一晚,要么就会亲自送妈过猴头岭,无论哪一种,都要麻烦大姨,这样一来,还不如让二哥跟着去。”
刘艳知道,这个时候去亲戚家,基本上都不留夜,还有特意避开饭点的,眼下正值春耕下苗,青黄不接,各家各户的吃食都比较紧张,到了饭点,不留饭过意不去,留饭又自家吃的都不够。
“妈,现在不比以前,家里有大哥和妹妹看家,我不用再看家了,我陪你去。”刘华上前去拿他妈手里的马灯。
陈春红见几个孩子这么懂事,心里很欣慰,也很骄傲,小女儿的话,她听进去了,按照大姐陈春雨的脾性,要是太晚了,的确会亲自送她,考虑到这一点,她带上了二儿子刘华。
二儿子打小胆子大,走夜路倒不怕吓到他。
猴头岭那地方,解放前,曾有很多猴子窜出,解放后,清山运动,清掉了一批,这些年倒没见过那些畜生了。
陈春红又回屋拿了点饼干和几颗糖果,之前的那小包糖是打算送给大姐的,现在带上二儿子刘华,为赶时间,她自己可以不吃,路上找个山泉喝点水就能饱一下,却不能让儿子饿着。
“走吧。”陈春红带着二儿子刘华出门。
刘艳松了口气,和大哥刘军目送他们离开,就开始煮晚饭,俩人吃完后,特意给她妈和二哥留了一份,烧了一大锅水,把稀饭放在锅里热着。
因为白天走了一天的路,十分的累,哪怕刘艳意识强撑着,想等她妈和二哥回来,到底抵抗不住身体上的疲倦,坐在桌子旁,垂了几次脑袋,都不知是什么时候睡过去的。
再醒过来时,已经是第二早上。
出门看到她妈陈春红喜滋滋的做早饭,还和烧火的大哥比划着要多添一个灶台,刘艳就猜到,事情谈成了,那口大铁锅到手了,她妈才会这么高兴。
吃完早饭,刘军去牛栏那边告了半天假,然后赶去了公社,去和凌云翔碰头,领着凌云翔去猴头岭的大姨家,陈春红已经和大姐说好了,就没打算再请假,耽误一天的工。
刘艳在她妈出门上工后,二哥刘华预备出门打猪草前,不管她的抗议,二哥把她送到了洪顺家,“大哥说了,你不能一个人待家里,让我送你过来。”又往刘艳怀里塞了一本书,“给,这是你昨天买的那本书,你可以在这看书,我打完猪草,就过来接你回家。”
他倒是想带着妹妹一起,可自从上回他打猪草带着妹妹,妹妹从田埂上,一头栽进水田里,浑身是泥,又湿糊糊的,被他妈骂了一顿后,又严厉交待过,他就不敢再带妹妹出去了。
刘艳也知道这个缘故,所以,只抗议想留在家里,没想跟着一起去,现在春耕,田埂上的泥都很滑,上次栽田里的笑话,她不想再闹了,并且她还怕冷,低头看向怀里的那本《牛虻》,不得不佩服二哥的心大。
就这么肯定,她能够看这本书了。
俩人同时学习,二哥自己认不了几个字,却对她极有信心,不过,她也庆幸二哥的心大,不会觉得她怪异。
既然来了人家家里,刘艳先去见了洪奶奶,才和洪顺去了他屋子。
“这几本?”刘艳刚坐定,指了指小桌子上面的几本书,好像就是大哥买的那一套《十万个为什么》,“我大哥拿过来的?”虽是问,语气中却已经是笃定,越看越眼熟。
对面的洪顺点了点头,“他一大早拿过来的,我没料到,这么穷乡僻壤的地方,还会找到这套书。”
“你手里拿的一本什么?”洪顺又问道。
“《牛虻》”刘艳说完,只觉得十分怪异,她都已经把书摊放在小桌子上了,书的正面朝上,封面上‘牛虻’两个大字显露无遗,他认识字,又丰富,应该一早就认出来,怎么还这么问,忽地一下,刘艳心头一惊,强忍住受惊的情绪,没有抬头去看对面的人,看似随意地解释道:“听我大哥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