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爱玛》是英国女作家简&iddot;奥斯汀较有影响的长篇小说,是她作品中艺术上思想上最成熟的一部。小说主人公爱玛是个美丽聪明的地主小姐,喜欢与人作媒。她在无聊之中把邻近的一个孤女哈丽埃特置于自己的保护之下,主观臆想地安排她的恋爱。哈丽埃特很随和地一次又一次&ldo;爱&rdo;上了爱玛给她选择的&ldo;求婚者&rdo;。最后在爱玛的不负责的怂恿下,竟自以为&ldo;爱&rdo;上了本地最大的地主兼地方官奈特利先生,这时爱玛才猛然发现原来自己是爱奈特利先生的,最后两人都找到了与自己相匹配的伴侣。作者在小说中,已把爱情、婚姻与财产、社会地位联系起来。书中还穿插了美丽优雅的简费尔法克斯和爱玛家庭女教师泰勒小姐的继子,富家子弟弗兰克丘吉尔的婚恋故事。小说现实主义成分增多,戏剧成分减少,结构精微巧妙,喜剧气氛弥漫全书,趣味横生。
小说的女主人公爱玛&iddot;伍德豪斯年轻、漂亮、聪明,并且有钱,但她特别喜欢为别人做媒,且经常随心所欲,而不是按照情理。哈里特是个私生女,但年轻漂亮,深为爱玛所喜欢。爱玛认为哈里特虽不太聪明,但如果与既无财产又无地位的罗伯特&iddot;马丁成双配对未免太过可惜,她一直坚持哈里特应该找一个有地位的绅士为伴的信念。于是,爱玛把哈里特先后介绍给牧师埃尔顿先生和年轻而富有的弗兰克&iddot;邱吉尔,结果均出现僵局。埃尔顿先生在追求爱玛无望之余,因明白爱玛的初衷而颇为气恼,他根本看不起哈里特,很快,他娶了富有的商人的女儿;而弗兰克也早已与漂亮高雅但没有财产的简&iddot;费尔法克斯私定终身。这乱点鸳鸯谱闹出的笑话,令爱玛着实吃了不少苦头。不过,虽然爱玛在给别人做媒方面没有任何收获,自己却喜获丰收,与十分出色的乔治&iddot;奈特利先生结为连理,这虽与她一开始就宣布的终身不婚的誓言有悖,但坠入情网的她,此时已顾不了那么多了。小说最后以有情人终成眷属的大团圆情形而结束。
【作者简介】
简&iddot;奥斯汀(janeaten,1775年12月16日-1817年7月18日)是英国著名女性小说家,她的作品主要关注乡绅家庭女性的婚姻和生活,以女性特有的细致入微的观察力和活泼风趣的文字真实地描绘了她周围世界的小天地。
奥斯汀终身未婚,家道小康。由于居住在乡村小镇,接触到的是中小地主、牧师等人简&iddot;奥斯汀物以及他们恬静、舒适的生活环境,因此她的作品里没有重大的社会矛盾。她以女性特有的细致入微的观察力,真实地描绘了她周围世界的小天地,尤其是绅士淑女间的婚姻和爱情风波。她的作品格调轻松诙谐,富有喜剧性冲突,深受读者欢迎。从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庸俗无聊的&ldo;感伤小说&rdo;和&ldo;哥特小说&rdo;充斥英国文坛,而奥斯汀的小说破旧立新,一反常规地展现了当时尚未受到资本主义工业革命冲击的英国乡村中产阶级的日常生活和田园风光。她的作品往往通过喜剧性的场面嘲讽人们的愚蠢、自私、势利和盲目自信等可鄙可笑的弱点。奥斯汀的小说出现在19世纪初叶,一扫风行一时的假浪漫主义cháo流,继承和发展了英国18世纪优秀的现实主义传统,为19世纪现实主义小说的高cháo做了准备。虽然其作品反映的广度和深度有限,但她的作品如&ldo;两寸牙雕&rdo;,从一个小窗口中窥视到整个社会形态和人情世故,对改变当时小说创作中的庸俗风气起了好的作用,在英国小说的发展史上有承上启下的意义,被誉为地位&ldo;可与莎士比亚平起平坐&rdo;的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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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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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作者奥斯汀于1775年出生在英国汉普郡一个名叫斯蒂文森的村子里,父亲是一位乡村教师。她没有受过多少正规教育,却在父亲主持的家学中大量涉猎各种书籍,获益匪浅。15岁时,她便开始写短剧、小品试笔,娱乐家人,21岁完成的小说已济身英国文坛最佳作品行列。
奥斯汀的小说均为爱情故事,但她本人却终身未婚。她于1817年辞世,时年不足42岁。
奥斯汀在22岁前已完成两部小说,后经修订,于1811年出版《理智与感伤》,1813年出版《傲慢与偏见》。她在27‐28岁时写出第三部小说《诺桑决寺》,胆直至她去世后1818年才发表。30岁后,她写了另外三部作品,1814年出版《曼斯费尔花园》,1816年出版《爱玛》,1818年出版《劝导》。
奥斯汀所写均为自己熟知的生活,大都是苏格兰乡村和邻近地区中产阶级的生活。她描写的生活圈子很小,但她的观察细致入微,构思睿智合理,任务刻画栩栩如生,呼之欲出。她的写作风格朴素无华;情节巧妙跌宕,耐人寻味。一百多年来各国读者对她的作品爱不释手。
《爱玛》像奥斯汀的其他作品一样,情节围绕着女主人公的择偶活动而展开,着力揭示出当时英国社会cháo流中,以婚配作为女子寻求经济保障、提高经济地位的恶习,中门第而不顾女子感情和作人权力的丑陋世尚。《爱玛》中的主要女性角色均追求与男子思想感情的平等交流与沟通,要求社会地位上的平等权力,坚持独立观察、分析和选择男子的自由。在当时的英国,这几乎无异于反抗的呐喊。
或许没有那部小说在喜剧效果方面,能使奥斯汀的《爱玛》像形见拙。这是一部匠心西独具的天才之作。作品风格毫不矫揉造作,然而却在叙述事件的同时,不是恰到好处地搔及读者心头的痒处。作者以她女性细致而敏感的睿智、毫不妥协的态度、自信的道德意识、无所顾忌的胆略,在作品中以浪漫的手法歌颂真、善、美,鞭勒假、恶,这无疑触动了同时代那些与作品人物不无类似之处的人们。
《爱玛》也像奥斯汀的其他作品一样,着墨于凡人琐事,场景情节多比较平淡,但是他为什么能创造出令读者如醉如痴不忍释卷的效果呢?回答应该说是多方面的。
在一个方面,它通过了主人公爱玛营造了读者阅读时的自我陶醉的心理氛围,一百多年来,《爱玛》的读者往往都是一口气读完它,然后对阅读感受津津乐道。读者仿佛置身于主人公的地位,不由自主的被吸引进主人公的角色,亲自参与作品的情节发展。读者随着故事的展开,与主人公保持着比较紧密的心理联系,遇到还击和荒诞的情节变化,便有与共鸣而忍俊不禁和捧腹大笑,读到尴尬场面,读者也颇感难为情。
在另一个方面,《爱玛》的情节又是一个谜,读者在作者的引导下,试图去解这个谜。从这个意义上讲,《爱玛》有类似一部神秘的的侦探小说。作者谨慎的将一些重要的线索掩盖起来,知道需要时才揭示出真相。读者从爱玛的角度去观察其他角色的感情和性格,不禁希望通过种种线索去探求真相。虽然读者不能精确地预测到结果如何,但是,一种预先已经朦胧有所了解的感觉却贯穿阅读过程的始终,等到&ldo;秘密&rdo;揭示出来,读者的感觉是早就有所预料。作者的这一手法,或许可以称作对读者虚荣心里的满足。作者仿佛在对读者说:你我都知道爱玛的观念又多荒诞。这种感情强化了阅读时的戏剧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