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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第1页)

他花了大约三十秒就撬开了后备厢。如他所愿,千斤顶旁边的锡盒子里有几样工具。他挑出一把最大号的螺丝刀,虽然没有锤子,但有一只重型活动扳手可以代替它。他把这些工具放进破烂的雨衣口袋,合上了后备厢的盖子。

他把偷来的手提箱从车里拿出来,关好车门,来到墓园前面的转角。他知道自己形迹可疑:一个衣衫褴褛的流浪汉,提着一只昂贵的衣箱,走在一个整洁的街区。如果当地爱管闲事的人给警察打了电话,而警察今天上午又不忙的话,几分钟内他就会有麻烦。另一方面,假如一切顺利,他说不定在半个小时之内就能洗洗干净,打扮得像个受人尊敬的公民一样。

路克决定从街上的第一座房子开始尝试,他穿过房子前面的小院子,开始敲门。

露丝玛丽&iddot;希姆斯看到一辆漂亮的蓝白相间的轿车缓缓驶过她的房前,她想知道开车的人是谁。布朗宁家可能买了一辆新车,他们很有钱。或者这车是塞勒斯先生买的,他是个单身汉,不必省吃俭用。否则,她推测,这车一定是陌生人的。

她的眼神依然好使,她坐在自家二楼的那张舒适的椅子里向窗外望去,大部分街道尽收眼底,尤其是冬天,树木的叶子掉光了,视野格外的好。所以,当一个高个子陌生人从街角拐出来的时候,她一眼就发现了。这人当真很奇怪,他没戴帽子,雨衣破了,鞋带的作用是把鞋子的各个部分捆在一起,不让它四分五裂。可这样一个人却提着一个崭新的箱子。

他来到布里特斯基太太家门口敲门,她是个寡妇,一个人住,但她可不傻‐‐她会很快把这个陌生人打发走,希姆斯想。只见布里特斯基太太从窗户里向外看,做了个不容置辩的手势,把那陌生人轰走了。

他又来到下一座房子,开始敲勒夫太太的门。她打开门。勒夫太太高个子,黑头发,希姆斯太太认为她过于骄傲了。勒夫太太和陌生人说了几句什么,然后用力关上了门。

陌生人接着来到隔壁的房子,他显然打算挨家挨户试一试。年轻的珍妮&iddot;伊文斯抱着婴儿丽塔过来开门,她在围裙口袋里翻了翻,给他一点什么东西,也许是些硬币,看来这人是个乞丐。

克拉克先生上了年纪,他披着浴袍、趿着拖鞋过来把门打开,陌生人没有从他那里要到任何东西。

下一家的主人是博耐迪先生,他上班去了,他妻子安吉丽娜怀孕七个月,五分钟前刚离开家,她出门时拿着一个网兜,显然是去商店了。所以不会有人给陌生人开门。

现在,路克可以仔细研究一下各家各户的大门,它们都是一样的,使用的是耶鲁门锁,锁舌安在门上,与之对应的金属槽安在门框上。从外面用钥匙打开,从里面转动门把手就能开启。

每扇门上都有一个小窗,镶着压花玻璃,位置与视线平齐。开门的最简单方法就是把玻璃打破,手伸进去转动门把手。但玻璃破了会被街上的人发现,所以路克决定使用螺丝刀。

他观察了一下街面的情况。刚才他运气并不好,敲开五家人的门才找到一座空房子。现在,他或许已经引起了注意,但也可能没人找他麻烦。无论如何,他别无选择。他必须冒这个险。

希姆斯太太从窗口转过身子,把座位旁边的电话听筒拿起来,她缓慢而小心地拨打了自己熟记于心的当地警察分局的电话号码。

路克必须速战速决。

他把螺丝刀的平头插进门板和门框之间的缝隙,从锁头的位置伸进去,然后他用活动扳手比较重的那一头猛击螺丝刀的手柄,试图把螺丝刀头别进门锁的金属槽中。

第一个撬起的螺丝刀被锁住了没有动。他摇动螺丝刀,试图找到一条路。这次他又用了锤子。螺丝刀仍然没有滑进插座。尽管天气寒冷,他还是觉得额头上有汗。

他告诉自己保持冷静。他过去曾经干过这种事。什么时候干的呢?他不知道。这无关紧要。这套办法好使,他敢肯定。

他再次扭动螺丝刀,感觉刀头的一个角似乎接触到了某个槽口,他又用扳手砸了几下,使出了全身气力。螺丝刀又进去一英寸。

他握住螺丝刀的手柄斜着向外拉,想把金属槽里的锁舌撬出去。终于,门向里面打开了,他深深地松了一口气。

门框上的损伤很轻微,从外面根本看不出来。

他迅速溜进房子,关上了门。

拨完电话号码,露丝玛丽&iddot;希姆斯又从窗户里朝外看了一眼,发现陌生人不见了。

动作好快。

有个警察接起电话,没搞清楚状况的露丝玛丽没有说话便把电话挂断了。

他为什么不敲门了?他去哪了?他是谁?

她微笑起来,今天一整天都有事情可以琢磨了。

这是一对年轻夫妇的家。屋子里摆着结婚礼物和旧货店买来的二手货。起居室里有一张新沙发和一台大电视,但他们仍然把装橘子的箱子放在厨房里盛东西。门厅里的暖气上放着一封没有打开的信,收信人是g博耐迪先生。

家里没有小孩生活的迹象。博耐迪夫妇很可能都有工作,一整天都不在家,但路克不能对此抱太大希望。

他快步来到楼上。二楼有三间卧室,只有一间放着家具。他把衣箱扔到收拾得整齐干净的床上。衣箱里有一套精心折叠的粉笔条纹的蓝色西装、一件白衬衫和一根样式保守的条纹领带,还有几双深色的袜子、干净的内衣和一双擦好的黑色翼尖牛津鞋,这双鞋似乎比他的脚大半个号。

他脱掉身上的脏衣服,把它们踢进角落。在陌生人家中赤身裸体,让他有种毛骨悚然的感觉。他不想洗澡,但身上的味道难闻,连他自己都受不了。

他穿过楼梯顶端的小平台来到浴室。站在流动的热水里给全身打肥皂真是一件惬意的事。从浴室出去之前,他站了一会儿,仔细地听着动静,整座房子静悄悄的。

他用博耐迪先生的一条粉红浴巾(他猜测,这也是一件结婚礼物)擦干身体,穿上偷来的衣箱里的内裤、外裤、袜子和鞋。刮胡子的时候先穿好一半衣服有利于在出现情况时迅速逃跑。

博耐迪先生用的是电动剃须刀,而路克喜欢用刀片。他从衣箱里找到一把安全剃刀和一个剃须刷。他往脸上打好肥皂,迅速地刮了胡子。

博耐迪先生没有古龙水,也许衣箱里能找到一些。路克整个上午闻起来都像一头猪,他希望把自己变得好闻一些。他发现衣箱里有一只整洁的装盥洗用品的皮质小盒子,而拉开拉锁,却没有看到古龙水‐‐里面有一百美元,全部是二十元一张的钞票,叠得很整齐:这是应急的钱。他把钞票放进口袋,决心将来要把钱还给这个人。

毕竟,这人并不是通敌者,他脑子里突然闪现出这么一个念头。

&ldo;通敌者&rdo;这个词究竟是什么意思?

这又是一个谜。他穿上衬衫和外套,系好领带。衣物非常合身:他谨慎地选择了与自己身形一致的人作为盗窃对象。衣料的质量也很好。衣箱行李牌上的地址位于纽约中央公园以南,路克猜测衣箱的主人是到华盛顿来开会的某个公司里的头面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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