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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第1页)

第十一章缪斯女神的礼物第94节我的文学梦(3)

1998年5月,我从广州回到家乡看望他时,他因身患肺癌已经卧病不起了。当他得知我刚刚在羊城暗访历险后,决定要把这些写出来。于是,他带病采写关于我和邓世祥在广州王圣堂卧底历险传奇,后来发表在《华西都市报》等报纸上。

现在,每当我在京城遥望家乡的山水时,我总会油然的想起已驾鹤西归的殷显扬老师,我的耳畔会响起他那慡朗的笑声,我的思绪总会萦绕着他对我的循循善诱的教诲;我的眼前总会呈现他清瘦而又颇有仙风道骨乐呵呵的形象……

高中时,我的家中遭受了极大的不幸‐‐一场大火将我本来就很贫困的家烧成一堆残垣废瓦,我的一大堆小人书和文学书刊全部付之一炬。这场大火使我被迫离开了心爱的校园,辍学后在县城里一家工程队做了两个多月的苦力,每天在毒太阳底下做十二个小时以上的工作,提灰桶,挑砖,拉沙子,运碎石,挑水,拉泥,每天热火朝天,干事得汗水淋淋,但每天也只能拿到五元钱的工资。当时失学后的我情绪一直很低落,每天除了超负荷地劳作十几个小时,便是拼命地读书,很少与人来往,我的性格也变得极为木讷和内向。我记得,当我接到文化局发来的参加小雷山笔会通知后,穷得连几元钱的车费都拿不出来的我,硬是从我的那个叫石应高的村子走到三十余公里的大冶县城的。

我平时最大的爱好就是看书,当然几乎全部是中外名著,还有像《人民文学》、《收获》、《十月》、《当代》及《小说月报》、《小说选刊》等文学杂志,有一些报纸。由于我那个村本来就穷,大队里的几个钱大多是被那些自私自利的村官们给吃喝掉了,根本没有订什么报纸,村民们从来也看到过那些报刊。

在我上中学后,我常去大冶县城,不是住在我的外婆家,就是住在我的伯父家里。因为他们这儿不仅生活条件远比农村好,更主要的是,这儿随时可以看到报纸。在伯父家,更是有各式各样的书籍,而且他还不惜本钱为建弟和芳妹订卖了大量的诸如《儿童文学》、《少年文艺》、《故事会》、《童话大王》等少年儿童书刊。伯父去世后,我也很少再有那种温馨的回忆了。再后来,因家中失火而被迫辍学后,我又加入了建筑大军中,从事着极为繁重的体力劳动,尽管如此,我还是特别渴望读书。青春成长期的苦恼和困惑,都是靠那一本又一本的书刊解脱的。记得有一段时间,我为了看书,为了及时看到报纸,经常一个人从村庄出发,沿着那一条刚刚通车不久的铁路,走30多公里的路程到大冶县城,去图书馆看书。直到图书馆关门,装满了脑袋刚汲取的杂乱知识的我,才恋恋不舍的离开,又沿着铁路,顶着渐浓的暮色,步行30多公里,回到家里去。一来一往,我很快就和图书馆里的几位工作人员混熟了,他们有时还让我将杂志拿回去看。后来,我在老祝的帮助下,在图书馆里办了一个借书证,从此我也以像城里人一样,经常去图书馆借书,并可以自由地拿回家看了。

农闲之余,我把沾满泥巴的裤腿高高挽起,赤着双脚,手拿记录本和圆珠笔,见到平时会讲故事的老人就纠缠人家讲一个故事,或是追着白发苍苍的老婆婆唱几支山歌给我听;一到盛夏的夜里,村前村后,水塘边,树底下,只要哪儿坐满了人闲谈,我就会一头扎进去,听见有人讲的精彩故事和笑话,马上用笔记录下来,完全不顾别人的讥诮和嘲讽。

入伍后,我在紧张的训练之余还是忘不了我的文学梦。当时我们海军陆战队在北部湾进行每年中最为艰苦的&ldo;海训&rdo;时,由于军训艰苦,时间也极为紧张,无法安下心来读书写作,只有到了每天夜晚,上床休息时,我才能偷偷读书写作。记得当时担心被人发现挨训,每到夜里熄灯时,我就将厚厚的被子紧紧地盖在头上,缩在被子里头,伏在床上,用手电筒照着写作,到第二天再将写好的稿子悄悄寄出去。就这样,我用此方法,将千万情愫付诸笔墨,一篇篇沾染着海风湿咸气息的散文、诗歌不断发表在军地报刊上。后来,我的小才干很快受到有关领导赏识,先抽调出来办黑板报,又被调往连队当文书。半年后,又被调往舰队政治部学习文学写作。

调入舰队后,我在海军著名诗人、作家、我的老师陈知柏等几位作家的帮助下,曾创作过一组反映抗日的历史小说,被我们的创作室主任宋树根老师推荐到《解放军文艺》,虽然后来编辑来信说,这些小说都写得不错,可以发表,但现在杂志关注的是当代军旅生活的作品,要求我写些反映当前部队生活的作品。后来,其中一篇题为《马尾》的短篇小说被《海军文艺》选发了。看到自己的作品与海军的几位著名作家的作品发在一起,我心里自然是甜滋滋的。

现在,我从一个爱好文学的贫困乡村少年,带着人生瑰丽的梦想,从南到北,在江湖上浪迹了十多年。虽然除了发表在全国各大报刊上的200余万字的新闻作品外,在文学上几乎是零。但回头审视过去,我发现我的路就像一个圆,以文学为顶点,流浪为半径。在圆了我的记者之梦后,三十而立的我,现成居然又像昔日浪漫的少年时期一样,又重温起我的作家梦起来了,我准备把我这十几年的历险、流浪、收获、痛苦、欢乐写成书。除了当前在正忙碌着了几本纪实作品外,我目前也已动笔创作的记者三部曲长篇小说,第一本《流浪记者》已写了十多万字。为了揭露社会中的丑陋的黑暗,为了忠实是履行一名新闻记者的职责,我这十年来多次遭受批评对象各式各样的打击报复,经过四次诉讼,多数次被人威胁辱骂,多次遭受人诬陷和诽谤,被有关部门戴上手铐,以犯罪嫌疑人的名义非法拘留过11天,特别是,我在南方四次历经死里逃生……但是,我从来不后悔,我从来认为写批评报道不是见不得人的事情。尽管历尽了人生之中的各种惨痛的坎坷,但我从来没有气馁。记得鲁迅先生曾在《热风》中激励我们:&ldo;愿中国青年……能做事的做事,能发声的发声。有一分热,发一分光,就像萤火一般,也可以在黑暗里发一点光,不必等候炬火。&rdo;是的,人活着就要让自己的青春发热发光,为我们这个社会,为我们这个国家,为我们的老百姓,为了石野自己。

无论是在军旅之中,还是在流浪的旅途中,我常常这样质问自己:我会成功吗?我虽然天生笨拙,但我从没有对自己失去自信心。只要认准了的路,我就会勇往直前的走下去。

文学对于我这样的文学青年尚有几分庄重,早在少年时代,我这个乡村少年就被其诱惑被其拉着误入了一种痛苦的&ldo;歧&rdo;途。&ldo;文以载道&rdo;,文学是那种能在你的心中悄然播下些种子,至于这种子何时成苗育果、果实浆质如何,除了天时地利,阳光雨露外,那更得靠自身的努力了。

文学,翠绿了我青春的伊甸园;文学,装饰了我流浪的梦想。

第十二章我与灌云治安教导员的较量下岗女工的血泪控诉(1)

2004年初春,京城乍暖还寒。一个从遥远的江苏省灌云县城传来的消息,使我在寒冷的奔波中更觉心的冰凉。这是一位读者打来的电话:石记者,你在北京出门一定要当心呀,听说孙恒俊已多次派黑道的人去北京找过你,这个人是什么事都做得出来的……

与此同时,又有当地检察院的同志告诉我:我们发表在《法律与生活》杂志上的那篇报道后,引起了有关领导的重视,孙恒俊的违法行为终于被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正式立案,不日即将转交给当地法院开庭审理。

事情先从当地一位叫李红的下岗女工的遭遇说起吧。

时年26岁的李红,原系江苏省灌云县某厂职工,4年前下岗后,她在亲友的帮助下决定从事经营销售烟花爆竹的生意。在有关部门办理了各种合法手续后,开始对外营业。之后,此项管理权从公安消防部门移交到公安治安部门管理。就在李红按规定前往公安部门欲办理有关移交手续时,没想到却遭受到了一连串灾祸。

2001年5月的一天,当李红的丈夫、县交管站职工秦礼权前往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办理进货手续时,治安大队教导员孙恒俊公然向他索要巨额钱财,秦只好说,现在生意刚开始,只能等赚到钱以后再说。但大权在握的孙恒俊根本等不及。2001年6月27日上午,孙恒俊突然找到秦礼权和李红说:&ldo;有个叫何&tis;&tis;的人找到我们的副局长,要求代替你现在的经营,对方愿出价8万元,如果你家拿来这笔钱,我们还是让你做,如果不愿意给,你就不用做了……&rdo;当天夜里,秦礼全只好带着借来的3千元现金前往孙家求情,称现在实在拿不出这么多钱,待生意好转后,一定交出。但孙对这点钱根本不屑一顾。2001年9月孙变相地取消了他们的合法经营权。后来,秦礼权只好和三嫂一起与取得合法经营权的县烟花爆竹专营公司签订合同,在县商贸城点批销烟花爆竹,并在有关部门办理了所有合法手续。然而,治安大队又以市公安局对他们家仓库验收&ldo;不合格&rdo;为由,责令他们当天将价值80多万元的烟花爆竹全部搬出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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