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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第1页)

所以我们之间有一丝很诡异的相似点,尽管他以为的都是错的。我们俩恋爱的过程中,对物质上的东西没有一点追求。他一直拥有很多,好吃的好玩的早就看遍,不在乎。我尽管是曾经拥有过很多,我也不在乎。

恋爱的时光里,他送过我最贵的东西是刻了字的对戒,除此之外,也就是那盒手工巧克力比较贵。

他不会刻意给我买新衣服,也不会刻意带我吃什么好吃的,更不会刻意带我去一些看似很高级的场所。

他与我在一起后,我的生活与从前看似没有一点差别。

吃从前吃的饭,穿从前穿的衣服,听从前听的歌。

甚至又出现了一个人,像从前的司机叔叔那样接送我上学放学,像保姆阿姨那样照顾我、关心我,更像我也有过的保镖那样保护我。

他,就是我人生中最大的改变。

想到有他在,我家的事,我妈妈的病,我面对的一切便再也不令人恐惧。

从前,失眠令人痛苦。睡不好,代表第二天的一切都会很痛苦,我会更没精神面对它们,我会更颓废,很折磨人。

可是有了他,哪怕是失眠,也不怕。

第二天不会再痛苦,会有他陪我去每一个地方,我知道他会在我身后的。

我对他的依赖感来得很迅速,也很凶猛。

失眠的夜里我会做什么?

当然是抄短信,我们那时候已经很能聊,收件箱里全部是我们俩的短信。

当时iphone4甚至还没有出来,智能机并未普及,我用的是一只白色夏普的翻盖机,内存有限,我不得不删短信。每回删短信都很难过,每一条都舍不得删,哪怕那条短信仅是一个&ldo;好&rdo;字,哪怕早已抄录到本子上,我也要盯着看很久才能狠下心来删。

抄完短信,依然睡不着。

年轻的身体也经得住熬夜,翻来覆去睡不着,我又会爬起来打开灯写博客。

现在的年轻人早不写这玩意儿,当年还很流行,我在一个叫作&ldo;不老歌&rdo;的网站上写,全部加密,谁也看不到,除了我自己。

我的双手在键盘上打字,百思不得其解地写‐‐

可爱?

可爱有什么用!

可爱你就亲我啊!

你都不亲我。

说什么可爱!

写完回头看看,自己脸都红。

倒也不是饥渴,我连两人到底怎么做|爱都还没搞清楚呢,也不是很感兴趣。这方面,我还没开窍。我只是很迫切地想要碰触我喜爱的人,这是那个年龄段没有任何性经验的男孩子都会有的急切吧?

本想删掉那些字,想想反正只有我自己可以看,我又留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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