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埠募款,还派人到海外购买武器。
英属马来亚当局得知孙中山在槟榔屿活动,以&ldo;妨碍地方治安&rdo;为名,
把他驱逐出境。他再度去美国和加拿大筹款。
在加拿大、马来亚、荷属东印度、越南、缅甸、美国等国筹款已达19
万港币,超过了原定计划。
1911年1月18日,黄兴、赵声等人在香港跑马地35号建立了起义总
机关&ldo;统筹部&rdo;。
黄兴被举为部长,赵声为副部长;胡汉民为秘书课课长,陈炯明为调
度课课长。因胡汉民尚未到达香港,陈炯明代行秘书课课长,宋教仁为编制
课课长。
陈炯明,字竞存,又字赞三,1879年生于广东省海丰县白町乡。他幼
时是出名的顽童,对学业素不重视,喜欢与人取闹打架。不幸门庭中衰,3
岁时父亲辞世,7岁时祖父去世。不幸的事接踵发生,使幼小的陈炯明的个
性和心理都受到强烈刺激。他较早尝到人间炎凉和艰辛,养成了发愤自立的
思想。祖父去世后,他顿易初行,不仅读书用功,与人交际亦温文有礼,显
得少年老成。当他20岁时就一举考中了秀才。他受革命党人影响,于1900
年同马育航等集资,在田心乡试办小农场,并在那里&ldo;时与有志之士互相研
究兵学,以备用&rdo;。1904年海丰师范学堂创办伊始,陈炯明即考入该校,毕
业后于1906年考入广东法政学堂。
陈炯明在法政学堂同在那里任教的朱执信、古应芬结成较深厚的师生
情谊。陈炯明比朱执信大6岁,比古应芬小6岁,他们比较相契。朱执信称
陈炯明&ldo;品学兼优,热心国事&rdo;,形容他&ldo;双目炯炯有光,热情好客,与人
辄能一见如故,坦诚相谈&rdo;。陈炯明与同学邹鲁交往甚密。
陈炯明颇有反抗精神,1907年4月,他了解到惠州府知府陈召棠因握
有就地正法之权,每遇盗警,即派兵围捕乡村,不问是非轻重,被捕者即尽
杀之,甚至未满年岁之童子,亦不能免。他对此极为愤慨,乃毅然为首,联
合惠州一批学子名流,向广东当局据实控告,函电交驰,颇有一番声势,终
于迫使广东当局撤掉了陈召棠的职务。
陈炯明又和同学、同乡马育航、钟景棠等30余人宣誓缔盟,倡办海丰
地方自治会、戒烟局,整理育婴堂及县仓。他通过这些活动,扩大了个人影
响,为他跻身政坛创造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