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军就地解散,仅留炮兵1营,调回广东。该营回抵广州虎门时,又被陈炯
明派兵缴械。
专擅自为的陈炯明,除了敬畏他的师尊朱执信而外,往往不恤人言,
甚至于议会也积不相能。时人称广东有二陈,一个是陈炯明,另一个是警察
厅长陈景华,都是杀人魔王。二陈曾判决&ldo;扶正同盟会&rdo;25名会员死刑。
他们杀人很简便,不必经过什么法律手续,抓到人,动辄就杀,有时连话都
不问,拉出门就枪毙。黄世仲和陈听香被杀就是比较典型的例子。
黄世仲是杰出的革命宣传家,他青年时代就从事新闻工作,1905年加
入同盟会,曾与郑贯公创办《世界公益报》、《广东报》、《有所谓报》,宣传
革命,抨击保皇谬论,勋劳卓著。先后著有《廿载繁华梦》、《大骗》、《洪秀
全演义》、《宦海升沉录》等长篇章回小说。因他同民军首领素有联络,所以
胡汉民委派他接替刘永福,任广东民团总长。黄世仲站在公正立场上,在裁
撤军队问题上,主张&ldo;裁弱留强,合理编遣&rdo;,反对陈炯明&ldo;裁减他人部队,
扩充自己实力&rdo;。陈炯明甚为恼恨,派人将黄世仲逮捕,以&ldo;串通民军统领,
冒领军饷,私图分肥&rdo;的罪名,将黄枪决。与黄同时遇害的还有军械总局局
长香益远,说他&ldo;擅将枪械发给民军&rdo;。
陈听香是当时报界风云人物,与民军首领交游颇多,所以他主持的陀
城、公言两报,经常为民军说话,对王和顺更是多所赞赏。陈听香又很自负,
常以民意代表和政府监督人的身份自居,撰写文章,批评时政。因而深遭陈
炯明之忌。当《公言报》、《陀城独立报》、《国事报》、《人权报》等9家报纸
先后刊登了广州燕塘新军&ldo;解散&rdo;的消息时,陈炯明便借口&ldo;事关军政,不
容捏造事实,扰乱军心&rdo;,勒令《国事报》停刊,并传讯各报主笔,拘留陈
听香和《人权报》主笔陈藻卿。陈听香不服,领衔发表《广州报界全体布告
同胞书》,指控陈炯明干涉报纸之野蛮举动,&ldo;欲借报馆以逞其大威福&rdo;。陈
炯明更恨之入骨,令法务局以&ldo;依附叛军,防害军政&rdo;等罪名,将陈枪决。
黄世仲、陈听香案,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同盟会员潘达徵写信给
陈炯明,予以责备。省议会就黄、陈案提出讨论,并向陈炯明提出质询,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