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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章(第1页)

我并不在乎别人怎么看我,我当时只有一个念头,不能像我爹那样过一辈子!

功夫不负有心人,短短几年中,我已经被提拔成了一名小旗,那是一个我爹一生都没能得到的职位。那天我很得意,认为自己从此注定平步青云。

可我的上司宣布完任命之后,依然面无表情地对我说:“好了,我现在要洗脚了。”

我愕然了一瞬间,便从他的眼中看到了杀意。这种眼神我曾经见过,他在面对诏狱中的囚犯时也是同样的眼神,那一刻我认为自己就要死了……

在他眼里,你就算升官了,也还是一条供他驱使的走狗。当一条狗被赏赐了骨头之后,它兴高采烈地摇着尾巴,却依然要面对主人的大棒,因为它需要明白,谁是主人,谁是走狗。

我恭顺地端来了铜盆,跪在他脚边,解开他的鞋袜……

此时那个让我胆寒的眼神终于消失了,他倚在宽大的圈椅里,眯起眼睛,舒服地哼起了小曲。

趁现在抓紧时间得意吧!我在心中默念,早晚有一天,我会让你后悔得生不如死!

但我的职位在这之后很久都没有升迁。和我一起被提拔成小旗的同僚们都早早升成了总旗,而我依然是那个给大人洗脚的奴才。我加倍努力地伺候他,也加倍地把银子送进他房里,可依旧无济于事。直到偶尔有一次,我听到了同僚们酒后的议论。

“你们知道么?咱们大人有个怪癖,他提拔人之前都是要找人看相的,面相合格的才能真正成为大人的心腹。”

“王总旗休要胡说,那你这神头鬼脸的怎么成了大人的心腹?”有人笑着反驳。

“恁的是我胡说?”王总旗吹着胡子拍桌,“你们知道那个姓上官的洗脚奴才为啥得不到重用么?”

“为啥?”

“大人有次喝醉了跟我说,他找人给那家伙看过相,说他是什么什么……吊睛白眼,凶光外溢之类的……”王总旗说,“反正就是白眼狼的意思,这种长相最是忘恩负义,不可重用!”

“原来如此……”众人唯唯称是,“我们就说那小子眼睛狠狠的,看着让人心里发毛……”

“大人还夸我这长相好呢,方面大耳鼻直口阔,天庭饱满地阁方圆,一看就是忠义之士!”王总旗得意扬扬,“你们几个得不到提拔也别灰心,滚回娘胎里投胎就是了!要不然也学学他,给老子我洗一年的臭脚,我就替你们去跟大人美言几句!”

众人谄笑着敬酒,堂内哄笑一团。此时站在屋檐下的我当时就想拔出绣春刀杀进房里,砍一个算一个,把他们全都砍死,可我最终没有那么做。我笑了,廊下的荷花缸中倒映着我的脸,五官和冷冽的月光扭曲在一起,连我自己看了都觉得森森可怖。

我为什么要笑?因为我放下刀的那一刻,已经知道自己不是当年的那个傻小子了。现在的我,就像寒冬中蛰伏的毒蝎,等时候一到,那根致命的毒刺自然就会露出来。当我认识到这一点时,我确信他们已经不是我的对手了。

机会果然很快就来了。

那之后没过去多久,我接到了一个很普通的任务,查抄刘太监的某一处私宅。

刘太监是皇上东宫时的老人儿,从小伺候皇上——当然他那时候还是太子。太子爷身登大宝之后,那个太监也就成了小皇帝身边最信得过的人,一时间权势滔天,俨然就是个站着的皇上,连我们锦衣卫的指挥使大人见了他也得跪拜叩首,逢年过节也是供奉不断。

但这家伙却犯了最愚蠢的错误。本来他的一言一行皇上都看在眼里,只不过是默许罢了,因为皇帝需要身边有一个值得信任的人。如果他老老实实为皇上办事,再怎么搜刮民财排除异己,也会安然无事;可他却贪心不止,打起了金殿上那张龙椅的主意……

大明朝,朱元璋的子孙们无论被后世如何评价,但对一件事情,他们却始终如他们的祖先一般警惕,这件事就是谋反。皇帝迷恋道术,久不上朝,但办起反贼来确实雷厉风行,当即给刘太监列了十条大罪,谋反这一条就不说了,另外的什么勾结妖人、倭寇之类有的没的罪名也安了上去。

威风一世的刘公公在锦衣卫敲门的那一刻点燃了浇在自己身上的桐油,一把火把自己和他最宠爱的几个小妾化为了灰烬。但事情还远远没有结束,就像朱元璋一样,当朝的皇帝也十分善于抓“同党”。这些“同党”中有的名副其实,有些就是我们锦衣卫添到那名单上去的,不趁此时拔掉眼中钉、肉中刺,等他们翻过身,我们就要变成案板上的鱼肉。而且我们每查抄一个府邸,就有一笔丰厚的油水流进衙门里,何乐而不为呢?

一时间,锦衣卫十四个卫所都忙碌起来,衙门里冷冷清清,朝野中风声鹤唳。

当然,我被分配到的是最没有油水的地方,一座宁波城外的外宅。那座港口本是海上交通要地,可因为海禁的缘故,很多人都铤而走险去干些走私的买卖。其中不少走私巨头都是投靠在刘太监手下的。为了讨好自己的主子,他们在当地建了一座堪比皇家园林的宅院,甚至还配有一堂供奉刘公公他老人家画像的生祠,但一直待在紫禁城的刘公公始终都没有在这里住过。在我们的队伍到来之前,这里已经被四散奔逃的仆役们搬空了,留给我们的只有一座空荡荡的宅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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