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逃难的人群中,有一些奇怪的人。我特别记得一个叫武士英(应为洪述祖‐‐引者)的人,他被控杀害了国民党的南方领袖宋教仁,于是他逃到了青岛。他是一个膘肥体胖(这正是洪述祖的体貌特征‐‐引者)的家伙。他迅速找了一所文官的房子躲了起来,他认为那里可能更安全些。他简直就是一幅被愤怒折磨着的罪恶良心的活画面。他眼里看不到任何人,干燥的舌头不断舔着干裂的嘴唇,徒劳无益地想使它们湿润些。他生活在不断担心被驱逐的恐惧中,一旦被逐,他也就死定了。而战争造成的恐惧要更强烈些。他到我那儿来,要我给他搞张船票。我问他:难道不觉得在青岛更安全一些吗?他说他倒不那么认为。他已经为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做好了准备。一个德国医生给他开了一份证明,说他因为脖子上生了一个大瘤,所以不能被砍头。[173]
可见失去了德国人保护的洪述祖,恐慌到了极点。他不能肯定新到来的日本人还会继续保护他,于是决定出逃。一年后,即1915年9月,日本人决定将部分所占房产归还原主,杨度、赵尔巽均派人到青岛接收,洪述祖却不知踪迹何在。[174]1916年3月30日,《申报》在时隔两年多后,又出现关于洪述祖踪迹的一则报道,说洪述祖就在上海。[175]其时,袁世凯因为复辟帝制失败,正为保住总统位子而垂死挣扎,哪里还想得起洪述祖这个人。6月,袁世凯死去。7月22日,《大公报》的一则消息描述了洪述祖在青岛、上海等地到处躲藏情形,称:
宋钝初被害案内之凶犯业已先后伏诛,漏网者惟洪述祖一人而已。现袁氏已死,洪更惘惘若丧家之犬,东奔西窜,几无容身之地。前月避匿在沪,被人宣布后,又窜往青岛,岂知抵青岛后喘息未定,因该处民党中人日见其多,其中且多激烈分子,洪又胆小如鼠,恐不利于己,不敢久居。前晚十时许,洪又出现于沪上天后宫桥头,头戴龙须草帽,身穿香云纱长衫,乘坐黄包车,由南向北而去。兹据调查所得,洪在虹口乍浦路及新闸两处均由他人出面租赁房屋,来往靡定,使人难以捉摸云。[176]
7月25日,宋教仁的挚友于右任通电新任大总统黎元洪,要求缉拿洪述祖,并惩治程经世。电云:
北京大总统、总理钧鉴:近日道路喧传,报纸腾载,宋案要犯洪述祖,往来常、沪,汲汲不遑。伏思国家祸种,此辈为尤,恶则人神所共嫉,罪实中外所不容。望申明令,使伏国法。再,在京供职之程经世,亦宋案共同犯,并乞执付有司,依法惩治,庶三年碧血,慰国殇报国之灵,一纸爰书,寒群小害群之胆。临书陨涕,无任屏营。于右任。有。[177]
随后,前宋案原告律师高朔也函致京师地方检察厅,以报载程经世在京,请求依法从速侦查,将其逮捕。[178]
此后,报纸对洪述祖的行踪偶有报道,如8月20日,《顺天时报》报道洪述祖自造谣言,说他已经病死:
洪述祖为宋案要犯,举国悉知。数年来,闻其久匿青岛。自去岁帝热时,洪又承袁政府命,由其组织暗杀队,潜赴沪上,图害民党要人。故袁氏未死前,仍假装僧侣,往来津沪,期遂阴谋。近以复活共和,重提旧案,自知不免,洪又在津故播一种谣言,谓彼已病殁,希冀逍遥。惟查其确情,固依然无恙也。然其术亦狡矣。[179]
9月25日,又有洪述祖常州同乡在《民国日报》透露洪准备到徐州投靠张勋:
暗杀宋钝初案中之要犯洪述祖,常州之败类也。宋案大索时,洪犯常匿迹青岛、天津等处,嗣潜行回常,变姓张,偷生数月。适帝制发生,洪犯又挟妾北上,往来津沪,行踪诡秘。吾常有知其隐者,谓洪犯此去系仍操暗杀旧业。嗣被沪报揭破,该犯即匿居天津某租界,未敢南下。近闻由帝制派中某罪魁介绍至徐州张军署办事,已由津到沪,拟潜往徐州。呜呼,&ldo;天网恢恢,疏而不漏&rdo;,观于洪犯之逍遥法外,此语岂可信哉![180]
1917年4月29日,《申报》刊登了一则题为《洪述祖在沪被控》的消息,于是失踪已达四年之久的洪述祖再次真正进入国人视线。根据报道,洪述祖逃匿青岛后,化名&ldo;恒如初&rdo;,置有房产。后将其房产向德商祥丰洋行西人韦尔抵银15万两,携款往日。[181]&ldo;迨洪宪帝制发生,始行返国,匿居沪上,为袁皇帝充秘密调查。嗣因帝制失败,隐居北山西路棣隆里六百二十一号门牌。&rdo;[182]时时&ldo;往来常、沪间,平日喜穿僧衣&rdo;,&ldo;日间从不出外一步,若有事须晚上方出&rdo;。[183]后因某日晨间外出往某书局购书,门牌号数被该德商侦悉,于是延请斐斯律师为代表,呈请公共公廨发给特别传单,于4月28日派探协同原告将洪指传到廨,并由原告律师斐斯将洪之照片呈案,请求察讯。洪称自己实名张皎厂(又作张教安),并非洪述祖,并称&ldo;恒如初&rdo;是其弟兄,现不在沪,原告所控抵款,可以代为料理。公廨判令交保,但因洪到沪不久,无人具保,于是暂将其拘留在公廨内。[184]
公廨正审官关炯之以被告是否为暗杀宋教仁案内之要证洪述祖虽未证明,但通缉洪述祖之公文尚未取消,自应彻查,且察核原告律师所呈洪述祖照片,与张皎厂面貌相似,于是分电中央政府及江苏军、民两长,请示办法。与此同时,在沪民党得知消息,遂于4月29日在孙中山寓所集议,商定办法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