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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第1页)

宋案证据于4月25日深夜正式公布后,5月4日,岑春煊、伍廷芳、李经羲、谭人凤等发表通电,指出:&ldo;宋案词连政府,洪犯固宜速求引渡,归案迅办,赵总理既涉嫌疑,届时亦应出庭受质,方能表白。政府固不便强辞辩护,抗不受理。&rdo;[80]5月6日,上海地方检察厅发出传票两张,请求北京地方检察厅协助传唤国务总理赵秉钧及其秘书程经世赴沪出庭对质。[81]赵秉钧随即于5月11日公开复电,对岑春煊等人通电给予拒驳,提出三条理由,表示自己不能出庭对质,态度强硬,措辞坚决,这就是&ldo;真电&rdo;。

与&ldo;勘电&rdo;一样,&ldo;真电&rdo;也是以赵秉钧名义发出,故一般论者很易将其视为赵秉钧本人意思之表达。而实际上,由当时新闻报道可知,袁世凯对于赵秉钧如何应对赴沪对质一事非常关心。有报道说,传票到京后,政府连日密议,拟出抵制三策。第一&ldo;系强硬办法&rdo;,即&ldo;仍用通电,辨明赵秉钧毫无嫌疑,不能到案&rdo;。第二&ldo;系拖延办法&rdo;,即&ldo;驳覆上海检察厅手续不合&rdo;,强调&ldo;须有武士英之供,始能指应夔丞为嫌疑;有应夔丞之供,始能指洪述祖为嫌疑;有洪述祖之供,始能指赵秉钧为嫌疑;洪述祖既未到案,即不能以嫌疑二字指赵秉钧,无到案之必要。一面不令洪述祖到案&rdo;。第三&ldo;系釜底抽薪办法&rdo;,即&ldo;令赵秉钧装病(即近日所传牙痛),暂不到案;一面撤换承书〔办〕此案人员,必令政府一鼻孔出气之人布满上海地方审检两厅,然后赵到案一讯,即洗刷净尽&rdo;。[82]又有报道说,传票到京后,&ldo;赵秉钧挈其秘书程经世同诣袁世凯,会商抗传到案、嫁罪他人办法,密谈甚久&rdo;。[83]还有报道说&ldo;赵秉钧自闻上海地方检察厅出票传提后,异常惶恐,常咄咄自语,谓&lso;不意我落得如此下场&rso;&rdo;,&ldo;经总统府某秘书献计,决意抗传不到,即由某代拟通电稿,略谓:洪、应函中有诬捏克强拨抵公债语,以其影戤伟人,藉词招摇,世人无信之者。牵引赵秉钧亦与此同。黄无嫌疑,秉钧何独不然?现居京养疴,到沪甚危险,殊无赴厅投案必要云云&rdo;。[84]这些报道多在赵秉钧&ldo;真电&rdo;发出后出现,其情节多为电报内容之反映,但也可以看出袁世凯对于此事非常重视。而北大历史学系所藏&ldo;真电&rdo;底稿的发现,恰好可以证实这一点。该底稿后有&ldo;五月十日清&rdo;&ldo;已缮送呈&rdo;字样,说明此电最终由袁世凯定稿。由该底稿笔迹也可看出,袁世凯的确亲笔对电文进行了多处修改。将该底稿与最终发出之&ldo;真电&rdo;字句比较,可发现二者差别甚大,透过这些字句差别,我们将会看到袁、赵二人在应对出庭对质一事上既有共同目的,又有不同考虑,并可由此注意到袁、赵关系中一些很值得注意的特点。

在宋案研究中,有关赵秉钧的关键资料最为缺乏,&ldo;勘&rdo;&ldo;真&rdo;二电底稿的发现,虽然不能直接揭开宋教仁被刺之谜,但对于推进宋案研究仍具有重要意义。其最主要之价值在于促使研究者严肃、认真、细致地探究赵秉钧和袁世凯之间的复杂关系。一直以来,人们总是将赵秉钧视为袁世凯的亲信,从而将二人共同视为刺宋案的幕后主使。其实,赵秉钧即便为袁世凯之心腹,也不能由此便得出其为杀宋嫌疑人的必然性认识。要判断赵秉钧在宋案中究竟扮演怎样一个角色,必须结合宋案基本史料,对他与袁世凯的关系进行更加细致的分析。袁、赵在政府中的地位不同,与宋案关联程度也不同,这就决定了他们在处理宋案问题上的想法不可能完全相同。在二人关系中,袁世凯无疑是强势一方,这就使赵秉钧不能完全按自己的意思来应对宋案。&ldo;勘&rdo;&ldo;真&rdo;二电底稿的发现充分反映了这一点。这就提醒我们,对赵秉钧公开发表的&ldo;勘&rdo;&ldo;真&rdo;二电一类的辩驳文字,不能只做单纯字面的理解,而应细致辨析其中何者为其真实意思之表达,何者为其言不由衷之发露,如此方能把握一个真实的赵秉钧。

除通电自辩外,赵秉钧在宋案发生后,还曾于4月12日及29日在私邸分别接受北京《民立报》《新纪元报》记者访谈,又于5月初发表《赵秉钧为宋案致北京〈民立报〉记者函》。4月12日北京《民立报》记者对赵秉钧的访谈并未见《民立报》刊登,而是刊登在《神州日报》上。[85]其内容主要涉及赵、洪关系及洪担任内务部秘书情况,应夔丞接受招抚及来京见赵情况,以及赵送应密码电本情况等。此次访谈是在宋案证据正式公布前半月进行的,赵秉钧在访谈中所言是否属实,将要经受宋案证据检验,而随后宋案证据及其他相关材料陆续披露,证实了赵在访谈中所言绝大部分是可信的。4月29日《新纪元报》记者对赵秉钧的访谈,则是在宋案证据正式公布三天后进行的。此前一天赵秉钧刚刚发表自辩&ldo;勘电&rdo;,针对程、应所宣布的证据逐条进行了辩驳,对《新纪元报》记者的谈话,可以说是对&ldo;勘电&rdo;的补充。访谈前记者向赵提到&ldo;宋案证据发表后,人言鼎沸&rdo;,问赵:&ldo;公能有问必答,直言无隐否?&rdo;赵曰:&ldo;能。&rdo;访谈涉及赵宋关系、赵洪关系及赵应关系,与4月12日北京《民立报》记者访谈内容相比较,更多是针对已经公布的宋案证据中涉及的问题,如洪在政府应对欢迎国会团一事中的表现,洪所收&ldo;应密&rdo;电报有无译呈赵秉钧等。[86]结合宋案证据及其他材料,可知赵在此次访谈中所言基本属实,但也有刻意隐瞒之处。至于《赵秉钧为宋案致北京〈民立报〉记者函》,也未见《民立报》刊登,而是刊登在《新闻报》上,另外又以《赵总理致某都督函》等为标题,在其他报纸刊登。[87]其内容同样是为了补充&ldo;勘电&rdo;,涉及赵宋交情、应夔丞与洪述祖之历来等,与上述两次访谈内容既有雷同之处,又有所补充。以上三篇文字,都是研究赵秉钧其人及宋案内幕极为重要的材料,可惜鲜有研究者注意及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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