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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第1页)

我咬着牙,声音像是从我的腮帮里硬挤出来:&ldo;他是穿着鞋进去的!&rdo;

在我们家,地板是属于韩晓的。她嫌我擦得不够干净,每次都要自己动手不可。这其实也跟丫丫有关,当年我们还租住在那个可怜兮兮的小房子里,丫丫偏爱满地乱爬。为了女儿的健康,韩晓无论如何也要把洋灰地地面擦得一尘不染。而且她立下了严格的规矩:进门换鞋,不允许赤脚,每次丫丫吃完饭所有人都不许动,她先趴到地面上把掉下的饭粒统统捡起来再说。

就是这样一块地板,在那天粘上了祝衡的脚印。

我想象着祝衡听见我开门的声音,他昂贵的菲拉格慕皮鞋慌不择路,韩晓把他安排进卫生间,对他没有换鞋这点毫不在意。

我就感觉像是被人甩了个巴掌在脸上。

韩晓出轨了,出轨的对象是祝衡。她虽然也死撑着没有承认,但我可以确信这点。韩晓料定我就算知道也不敢怎样。的确,祝衡是我最大的客户,是我信赖多年的……朋友。再往前说,他是把我以及我的家庭从贫困的泥潭里拉起来的恩人。

他跟韩晓有了一腿,我无法轻举妄动。

我多么希望韩晓出轨的是别人,可以是任何一个人,甚至是那个满脸痘印、怯懦猥琐的周同学。那样一来我可以轻松撕破脸皮,对内好好惩罚韩晓,对外则找人揍奸夫一顿。可是祝衡,现在的经济大环境不好,我还依赖着他,不免投鼠忌器。

我问韩晓到底是怎么回事,她说不怎么回事,总之不是你想的那样。可我必须弄清楚来龙去脉,总不能老婆都跟人跑了还不知道个所以然。于是我换了种问法:&ldo;祝衡说他路过上来瞧瞧,你俩肯定聊了会天吧?聊什么呢?&rdo;

&ldo;我要开一家芭蕾舞蹈学校,&rdo;韩晓毫不避讳,说得极其轻巧:&ldo;我需要得到他的资金支持。&rdo;

是啊,这个道理太简单了,我一个字也反驳不了。

开舞蹈学校的事情韩晓跟我说过,我当是她只是头脑发热,所以不以为然。她没从我这里要到一分钱,还能从哪里弄到足够的钱呢?黄纯纯的钱她不好意思要,剩下的,几乎只剩下祝衡了。

回想起当初带着丫丫去祝衡家里那回,他得知韩晓会跳舞时的那种支持和鼓励,我仿佛找到了整个错误的根源,居然发端于那么微小的一个苗头。

&ldo;所以,你为了这个事情,不惜在外面找个男人?&rdo;我说。

她这下也有些急了,反咬得又准又疼:&ldo;说到在外面找,谁比谁好啊?&rdo;

我一愣,再没话说。

第34章

是,谁比谁好,谁又有资格说谁?

我在外面有一个女人,我心里面还有另一个,要说对不起,也是我对不起韩晓。

不过,具体地说来,韩晓所指应该是小沐吧。祝衡一定跟她说了,他知道我的把柄,也了解法律,知道婚姻中的双方都出轨,就实现了某种恐怖平衡,就像手持核大棒的国家间一样。我家的空气似乎更自由了起来,至少这比单方面出轨的那种相互猜忌、疑神疑鬼要好得多。小沐是祝衡交给韩晓的一张牌,或许也正是因为小沐的存在,韩晓终于同意随波逐流,向祝衡敞开怀抱。

但我还是不免气愤。因为韩晓既然知道了&ldo;外面的那个女人&rdo;,却都没有来向我求证、闹,或者想办法捉奸在床。她知道了就只是知道了,完全没有所谓。

如此光怪陆离的婚姻,虽然在这个世界上绝非孤例,但也已经算是笑谈。那天我坐在家里半晌没说话,跟韩晓说:&ldo;那既然这样,咱俩干脆离婚吧?&rdo;

&ldo;离婚?&rdo;韩晓鄙夷的表情有些出人意料,&ldo;你心里头还有没有丫丫?&rdo;

我一怔。

出轨和离婚仅仅让夫妻成仇吗?不,它导致的是整个家庭的反目。

我见过身边太多这样的例子,敢于离婚,却不敢离家。都说现在人思想开放,离婚率只高不低,其实放到全民的大背景下,也不过是露出水面的冰山一角。2008年汶川地震后的几年内四川离婚人数屡屡高居全国前列,那里的许多夫妻都失去了孩子,失去了约束,失去了家庭的牵挂和羁绊,婚姻就根发丝一样不甚牢靠。

我读到过一篇科普文章,说是如果全球的农业生产立即停止,那么人类离饿死只有51天。我还看过德国有一部电影叫做《浪潮》,里面用一次班级实验告诉我们,人类离□□只有5天。我总是忍不住想,看似牢固的婚姻与家庭的全面崩溃究竟隔着多远的距离?如果以汶川的经验来看,大概连5小时、5分钟都用不到。

所以,离婚实在是一件轻易不过的事情。离了婚又能怎样?孩子还小,还在念书,离了婚也离不开这个家。有多少人早早就没了爱情,但靠着亲情与责任,仍维持着牢固的家庭,直到终老。我向韩晓提出&ldo;离婚&rdo;,实在既轻率又惭愧。不过,这种双方出轨的心照不宣对我来说又始终是个煎熬,最可笑的是,我从其中感觉到了一丝不平等‐‐韩晓和祝衡,说实话还挺般配,甚至他们真的发展出了感情也未可知。可是我和小沐呢?交易罢了,我早就巴不得抽身。

亏了,我自嘲地想,在这场出轨的竞赛中我先发后至,亏了。

思来想去,我想到了一种很可笑的自我补偿:莫思薇。

是,就在我准备放弃莫思薇,并且与小沐一刀两断的时候,来自于韩晓那边的变故让我重回轨道。

自从胖室友结婚之后,我就没有太好的理由跟莫思薇接触。尽管我们其实离得很近‐‐她儿子跟我女儿在同一个学校的两个分部上学。我为什么从来没有把附中的校园当作偶遇的场所呢?究其原因,我可能有种思想上的怠惰,毕竟丫丫上的是高中部,通常从师范附中的正门进出,而莫思薇的儿子就读的初中部在校园西侧,走的是西门。

不过现在,我有了十分充足的理由,让我去做一些看起来相当荒唐的事。

自从韩晓&ldo;工作&rdo;了之后,接送丫丫都是我的份内。我每天下午五点半把车开到师范附中的正门口,摇下车窗点上一支烟,慢悠悠地抽完。这时候丫丫差不多就会打开车门,把书包扔进后座,然后抱怨:怎么这么大一股烟味儿。

可这天我却把车开到了西侧的那个门口,这不是丫丫平时出来的地方,也不是我从家或者公司的来路。我绕了个弯,是想利用一个时间差‐‐初中部放学通常会早个10分钟,为的是防止交通过于拥堵或者其他危险。在这10分钟的时间里我想我大概可以看到莫思薇从哪个角落里冒出来,伸手去接她儿子背上的书包。然后我可以假装不小心碰到,下车打个招呼,然后问她要不要送一段?

至于丫丫,就让闺女等几分钟好了。

不过,当我把车停在附中的西侧门口、听完了初中部的肯尼金《回家》下课铃、慢悠悠地任由一颗烟在指尖烧灼的时候,我看到了一些意外。

居然是丫丫。

丫丫出来了,但不是前门,而是西门。而且,闺女居然还有个伴儿,不是女伴,而是一个高高瘦瘦的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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