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有些诧异。
“小子,今晚我要吃鱼,你来做。”声音淡淡传来。
李云霄应声,“知道了,尸祖。”
侯卿离开后,没人主动绕远路买饭菜,所以他就自己去做了。
前世一个人生活,为了健康点并省些钱,李云霄都是自己做饭的,时间一长也练出不俗手艺。
也许比不上焊魃这个职业暖男,但随便在这个时代当个酒楼厨师还是没什么问题的。
所以那天晚上他就被敲定成负责一日三餐的了。
可还不等动身,却又听到了熟悉的威胁,“李云霄,再叫我尸祖或是前辈,我不介意让你死得很难看。”
闻言,李云霄愣了愣,而后恍然。
眉眼一弯,嘴角勾起温和的笑,“知道了,降臣。”
降臣身形一顿,又朝着远处走去,只是这次,速度要快上不少,黑夜中红发依旧显眼,发尾的余梢都随风飘了起来。
李云霄耸耸肩。
他还能怎么办呢?
当然是捉鱼了。
清风自渡人间客。
荒远的官道上,白衣‘女子’纵马,踏青而来,
<divclass="tentadv">“嗯,可算到了。”看着熟悉的凤翔城,李云霄感慨出声。
连续十多天,他终于从降臣的玄都邬赶回来。
这一趟,足足两个多月,很长,但收获满满。
如今,他可以说是完成了极大的蜕变。
来到城前,李云霄翻身下马。
像这种大城的管理十分严格,通常都禁止骑马,当然,拉东西或人的马车除外。
轻轻打了一个响指,身后,一个自己浑身都包裹在甲胄之中,看不清面容的高挑‘人影’也同样如此。
这正是李云霄从侯卿那里得来的尸傀,这么天下来,他将御尸术学了个大概,至少基本操作都没什么问题。
据说侯卿说,这具尸体生前是个中天位,而现在的话,则是保留了初入小天位的实力。
只能说不愧为尸祖,乱七八糟的好东西就是多。
小天位的实力对他而言已经算不了什么,可有这么个工具人做事很酷啊!
虽说需要他一直用御尸术进行控制,但也可以增加熟练度!
等到他能像侯卿那样完美掌握,碰到杂鱼,直接让尸傀动手就行,亦或者学一学侯卿,让尸体在后面给自己弹曲子,壮哉威势,岂不美哉?
侯卿之前明显是听懂了他说的话,挑选的尸体都挺眉清目秀,在经过与降臣的共同改造与还原之后就更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