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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第1页)

如果承认世间有不少大事是一种偶然组合,那么,我们的某些评论家就没事可干了。因为谁都看到,这些评论家的使命是把一切多姿多彩的生活实况一一推上他们铺设的必然性轨道,别人读起来很顺溜,唯独在被评论者心中是风马牛。按照这些评论家的意见,这个做过晋剧演员的女贼,一定是美国情报局安插在亚太地区的重要成员,而太原人民公园那个荷花池底下,一定有一条秘密地道与台湾海峡相连。‐‐这不是笑话,请看历史上那么多荒诞不经的冤案,不就是这样制造出来的?至于日常报刊间的随意攻难,虽然说不上什么冤案,基本的制造过程也与此相类。必然来、必然去,最后必然出一个大荒诞。

郭应峰先生他们所做的显然是另一番活儿。也幸好有他们这样的人,敢于让世界留下一点真实,敢于在&ot;文革&ot;高潮中把一场听起来令人毛骨悚然的大案件了结在一个琐碎的滑稽中。须知,在那个时候,就连国家主席、军队元帅,根本没有去碰过一下类似&ot;铁匣子&ot;这样的东西,也已经按照必然性逻辑而分析成了&ot;内奸&ot;。

郭应峰先生把自己关在一间静室里整整八小时,我非常关注这个情节。评论家们谈必然性,听众越多越好,声音越响亮越好,因为最粗糙的逻辑和最世俗的声势历来是天然盟友,而天下最荒唐的颠倒,也总能在大庭广众之中完成它的&ot;雄辩&ot;。但是郭应峰先生要的不是这个,他由实证而发现了偶然,许许多多偶然点的组接,脆若游丝,稍一用力就会绷断,只能小心翼翼地在心底轻轻梳理。就像外科医生做心脏手术,关键之处比绣花女的针尖还要精细入微,容不得一丝噪音,因此只能安静得鸟尽人灭、天老地荒一般。此间情景,近似古人所说的&ot;格物致知&ot;。郭应峰先生&ot;格&ot;了八小时,就理出头绪来了。

好多事,坏就坏在热闹,坏在人声嘈杂、香烟缭绕的会议桌旁,坏在随声附和或齐声嘲笑的勃勃兴致上。

一个案件尚且如此,要思考人生的大问题更需要长时间单独的安静,难怪佛学大师过一段时间总要在深山孤室里&ot;闭关&ot;。我们的人生太喧闹,浑浑噩噩间,往往连一个难题也破解不了,只能踩踏着众多难题胡乱度日。

试着破解一个两个吧,不必求助外力,先把自己关到静室里几小时,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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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余秋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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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流浪女

我对近年来逐渐公开的&ot;文革&ot;时期刑事案件特别感兴趣,因为那个时期历来被密密层层的政治案件充塞着,好像不存在刑事案件,其实当时的刑事案件很有研究价值,为我们提供了破读那段历史的另一条途径。

例如,作为几起盗窃案主角而一度震惊全国的女青年宋莲萍,就会让人产生很多感慨。

宋莲萍出身于河北省一个中学教师的家庭。一九六六年&ot;文革&ot;开始那一年初中毕业,就没有地方上高中了。一九六八年被分配到内蒙古落户,临行前与父母争吵,便离家出走,也不去内蒙古了,开始了她的流浪生涯。

她的这个,就让我十分同情。一个中学教师家庭出身的女孩,居然无法完成中学教育,光从这一点,我就把她的个人悲剧看成社会悲剧。不让她读完中学倒也罢了,又不让她留在父母身边,如此年少却非要去内蒙古落户不可,这种先离散教学、再离散骨肉的政策,实在是触目惊心的恶业。与这种恶业相比,后来宋莲萍的偷盗,真算不上太大的过错。

宋莲萍的父母作为中学教师,当时的日子很不好过。上级下令让中学生中止学业到农村去,基本理由就是要割断他们与教师的联系,因为教师们天天都在课堂上&ot;放毒&ot;。放什么毒?据说是资本主义、封建主义和修正主义之毒。这种罪名压在一个教师头上已经受不了,何况他们夫妻是一对教师,分外沉重。对宋莲萍的父母来说,现在要从他们身边夺走的,不仅是学生,而且还有女儿,他们的心情怎么会好呢?他们和女儿不知该怪谁,只能在不知所措中天天抱怨。他们居然与女儿争吵起来了,具体争吵什么不清楚,但不难想象,那是一种极其酸楚的话语撞击,越是舍不得分开越是撞击得响亮。争吵中不知是哪句重话刺激了心气很硬的宋莲萍,她出走了。既然走出了家门,她就选择了流浪。

选择流浪,这在今天是一个漂亮的说法,但在&ot;文革&ot;高潮时期,根本做不到。流浪要有相对宽松的社会条件,要有随时都能获得施舍的物质可能,要有人人见到不明身份的外来人不惊不诧的心理土壤,但这一切,当时都不具备。幸亏她是一个十几岁的女中学生,不大像人们心目中的&ot;阶级敌人&ot;,才没有被抓起来。可是,举目无亲地长途跋涉在贫困的大地上,她毕竟饿坏了。

当她流浪到山西天镇县九庵庙时,已饿得气息奄奄,昏迷在草堆里,被庙中八十一岁高龄的老僧大默和尚救活。老僧武艺高强,每天清晨小施身手被宋莲萍看见。宋莲萍要拜师学艺,遭到老僧拒绝,她便以自杀相求,老僧只得同意。

在乱世学武艺,显然是一个聪明的选择。而且老僧、小庙、一个干杂活的小女孩,也引不起别人太多的注意,比较安全。就这样她整整学了两年,两年后的一天,老僧突然找不到她了,仔细一查,自己多年积蓄的钱也不见了,只得长叹一声。

老僧在长叹中产生了隐忧。她敢于拿走师傅的钱,那也就有可能拿别人的钱,而她已经学了两年功夫‐‐一想到功夫,老僧心中有点发紧,因为他最明白,宋莲萍已学到什么水平。老僧觉得不应该给人世欠下一笔孽债,于是天天苦恼。一年后,他自知大限已到,只得给公安局写了一封信,说自己有这么一个徒弟,年龄多少,外貌如何,什么时候不辞而别,临走时&ot;做了一件不太光彩的事情,证明她也许心术不正&ot;,但她的武艺&ot;已学到一定程度&ot;,望警方留心。

当时的警方显然没有太留意老僧的遗言,但我们现在回头去看,不能不对老僧肃然起敬。他用词那么含蓄,把偷走积蓄说成是&ot;做了一件不大光彩的事情&ot;,对徒弟的武艺也只说&ot;已学到一定程度&ot;,但他非常明确的是:&ot;一定程度&ot;的武艺绝对不能与&ot;心术不正&ot;连在一起,因此寄言警方,提醒世间。

从老僧的这份遗言,我们深为宋莲萍可惜,她舍弃了一位多么不该舍弃的师傅!现在分析她拿走师傅积蓄不辞而别的原因,我看主要是三点:-,年纪太轻,又不曾建立佛教信仰,因此受不了老僧小庙极端清苦、寂寞的生活;二,她自知已经学得的功夫非同小可,完全有能力去闯荡世界了;三,生在最贫苦的年月,她对经济价值的概念近乎无知,把师傅那笔不大的积蓄看得非常巨大,又眼看师傅已年迈得不久人世,不想让那些钱落人他人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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