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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章(第1页)

可是我忽觉,他们几没一点相像之处,于是连我的这个愿望也落了空。

薛青罗的□□爷,开国宰相薛风,史载他“和悦有仪容,谦美贞静”。

薛青罗脾气很大,当然既不“和悦”,更谈不上“贞静”,不然的话,也不至于跟我姐闹掰了之后,被连人带军队赶到燕方不许回来。只有那张脸长得不错,大约够的上“有仪容”这仨字。

公孙意跟他那位“诸子百家、旁门杂类,琴棋雅趣,无一不通,无一不会,无一不精”的,神仙似的祖师爷爷,当然更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种生物。唯有重情偏执一点,或还可以和那位不满五十便英年早逝的公孙满月相提并论。

不过,大余的开国女帝白锦,也被史家记载,说她“雄才而伟略,忍心而龙威”。而我姐是偏听偏信的昏君,我是“饱食终日无所用心”的浪子,在我们两个的手里,摇摇欲坠的大余朝,终于失掉了它的鹿。

或许我们都是伟大先祖的不肖子孙。

这样一想,我很释然。

我极目远望,目下唯有雪丘重重叠叠亘在远方,满目白雪如霰纷扬。身前是不知尽头在何处的绝域雪原,身后是我再也回不去的故国。

而沈翎最后不知所踪,多半已经寻到了他的薛青罗。

这些故事我不打算写下来,可如果那样的话,你现在看到的故事,又出自谁之手呢?

真相是,我把它讲给了楚庭玄空观的怀风,我知道他也不会写下来,但他的嘴巴很大,多半会讲给他那位喜欢著书的、年纪跟他一般大小的小师叔,而最终会由他将这个故事写下。

我的这个故事,也就将由此流传于世。

七刹·即生会

晨光熹微,白无忧听见窗外莺啼鸟唱。她闭着眼睛,没起身,默默数着身后的脚步声。

五,四,三,二,一。

一大股桃花的清香扑面而来。走来的人刻意把脚步放得很轻,似乎不愿吵醒她一帘好梦,白无忧将床帐子掀开,准确无误地攥住了那人的手腕子。

“醒了啊……”他低声笑着,把新开的桃花插在她头边的贡瓶里。

“你去哪儿了?昨夜怎么没见回来?”白无忧迷迷糊糊地问。沈雁却踟蹰了一下,半晌才听见他的回答,“今儿大宴,出宫去商量点事。”

“我也要去。”

“不行,病还没好呢,这一天的工夫在外头风吹日晒的,怎么得了。”

“我就要去。”白无忧不是那种会被劝住的人,她说话间已经摸索着要起身,但在床上躺久了,浑身的骨头节儿都是松的,桃花香又彻底吹酥了她的筋骨,沈雁抱着手臂不理会她,她最后只好挫败地放弃挣扎,仰面躺在床上,看着他直笑。

“我不中用了。”她说,“往前数三十年,我也会舞刀弄枪,一对长□□,天下难寻对手。”沈雁听着不语,坐下用手理着她的长发,耐心又细心,动作轻柔。

“那时候日子真好。”她最后总结性地道,直接越过屋里的使女,问沈雁,“那只翡翠手串呢?”

“我收起来了。”他答道,温柔地劝诫,“你这一病一冬,开春了刚好些,那个凉,等好全了再带。”

“今天过节,我想要今天带着等你回来。”她已年华老去,还像小姑娘似地,要跟他耍孩子脾气。沈雁无法,只得回身去柜边开了第二只匣子,拿出那环玲珑剔透的翡翠手串,白无忧病得很瘦,一双金色大眼睛盯着翡翠里满溢的水色,在她的瞳仁儿里落下一闪一闪的光点。

当年沈雁家乡翠缕山崩,居民房屋十掩七八,却独独崩出数千块的翠玉种石,最大的大如虎豹,小的也有西瓜大小,举世皆惊,有人觉得这是国之将亡,必有妖孽;有人却说这是大吉之兆。白无忧气得当场拍了桌子,

“人都死了,还吉兆。”并把那个乱拍马匹的家伙拖出去重打,同时让沈雁前去赈灾,沈雁一去两月,第五十七天的时候,给她送来这只翡翠手串。

这天下罕见的翡翠,在冷夜中闪着温润的光,除此之外,一把金刚凿,一枚玉刀。

这她就明白了。第二天从松风馆中传出皇帝圣旨:广征天下玉匠,前往伯蓝琢玉,又以工部参议公孙安岳为“玉鉴”,将玉器送出港口,贩往天下。

这个举动很不得人心——余朝历以战立国,这样的大天灾到最后总会成为开疆拓土的借口,无数国主、城主们摩拳擦掌,准备大干一票,混水捞稻草,安抚在自己搜刮吞剥之下,日益贫瘠的家臣和领民。

白无忧让他们的这个主意落了空,他们便放出蓄养的诗人和文客,天下关于她的坏话于是又多了那么二三百件。但白无忧知道这是沈雁想让自己做的事情,她也乐而为之——这是她和沈雁的盛世,必须以他们自己的方式成就。

“我只要看着天下太平无事,你太平无事,这就很好了,守土可以,不必开疆。”他在灯下很认真地说,白无忧却一时间晃了神,渐渐明白过来为什么古人常说要在灯下观美人,沈雁年纪上来,少年时那种天真无邪的气质消退下去,他言语温和,唇边常噙着一抹笑意,像齐幕时代古画上走下来的美男子,一举一动,皆是风姿绰约的优雅,眼角里的细纹加重了这种优雅,他像块宝贵檀木,藏在匣子里,发出岁月独有的沉重香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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