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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第1页)

1998年4月,《羊城晚报》旗下《新快报》创刊。由于在此之前我采写的大量批评报道。虽然在广大读者群中激起了很大反响,但我的行为却引起有关部门对我的责难,报社个别领导也对我颇有微词,实行打击和排挤。恰逢此时,《新快报》为了更好地与其他报纸竞争,正式向社会进行招兵买马,同事曾华锋和刘虹等人都先后加入了《羊城晚报》报业集团。身心疲惫的我此时也不由想换一个新的环境。在当时的《新快报》主编许挺裴等人的盛情邀请下,满腹委屈的我向《南方都市报》委婉表达了辞职的意思。获知我的意向后,几位同事竟表示愿与我一同前往《新快报》,共同进退。时为《南方日报》社委成员、负责分管《南方都市报》的李民英等领导再三挽留,找我单独谈话。虽然由于工作方面所遭受的一些不顺利让我有了壮志未酬的感慨,但当我面对报社领导们一番推心置腹的挽留之辞时,又不由深受感动了,同时更是念及《南方都市报》千千万万羊城读者们对我一如既往的支持、鼓励和信任,经过内心艰难的取舍,我终于决定继续留在《南方都市报》。至今,我都在问我自己,当初的决定到底是对还是错呢?如果在这个时候我离开了这家我提着脑袋奋斗了三年之久的《南方都市报》的话,还会有以后的事情发生吗?但不管怎样,我是热爱《南方都市报》的,毕竟我和那一批创业的年轻同事们一起,为之洒下了自己辛勤的汗水,而且还几次为之差点儿将自己宝贵而又年轻的生命付出。我们与《南方都市报》一同成长,而我的人品和业绩在同事们眼中有目共睹。在《南方都市报》做记者期间,我曾多次向那些无家可归的流浪者以及那些因得不到工钱或遭受过各种不幸的外来工,伸出援手慷慨解囊,还曾多次拒绝过当事人的各类红包。

有关这些情况,由《南方日报》报业集团党委办的《南方报人》,1998年4月28日第3版的&ldo;记者新风赞&rdo;栏目中,发表了曾与我一起在广州王圣堂历险的同事邓世祥采写的一篇名为《石野:三次拒收大红包》的文章,全文如下‐‐

本刊讯经《南方都市报》政法记者石野披露并得到解决的&ldo;银河村治安员打人事件&rdo;新闻背后有新闻,记者石野三次拒收受害人黎世东酬谢的红包。

今年去年12月,石野曾连续披露银河村治安员打人事件的过程。银河村治安员于4月7日一次性赔偿黎世东等人医疗费、误工费及精神损失费共计9万元整,其中黎世东获有关损失赔偿8万元,谢景林、李兴旺各获赔偿5000元,另外,涉嫌行凶打人的其中7名治安员被天河警方抓获归案。

4月21日,石野及时将处理结果采写见报。见报当天晚上,黎世东一家人前往报社探望石野。为感谢石野,黎世东在获赔的8万元中,抽出1万元给石野作&ldo;辛苦费&rdo;,被石野婉言拒绝。他对受害人说,为民仗义执言,是《南方都市报》的办报方针,是党报记者的责任。

据受害人黎世东介绍,他们全家都视石野为恩人,自从结识石野后,他们天天看《南方都市报》。黎先生坦承,他在医院养伤期间,曾两次委托其弟将装有5000元的信封递给石野,均遭石野退回。

石野说,作为一名记者,就应浩然正气,自己取得的成绩都与《南方都市报》的栽培与教育分不开的。

石野是海军南海舰队复员军人。在《南方都市报》当记者一年多来,外出采访总是骑着一辆破旧单车,吃苦耐劳,仗义执言,采写了大批可读性较强的社会新闻。

当银河村治安员打人之事终于有了结果‐‐那几名行凶打人的治安员均依法受到法办后,1998年4月底的一天,伤愈后的黎世东在家人的陪同下,特意将一面红绒烫金字、上写有&ldo;仗义执言&rdo;的锦旗送至《南方都市报》社。我至今记得很清楚:当时因为我向报社提出了有关辞职之事,为了竭力挽留我,那天上午,李民英正在苦口婆心地劝我留下;当获知黎世东此时正是特意为我送来大红锦旗时,李兴奋得满面生辉:&ldo;我说石野呀,你看看,读者都给予了你这么高的评介,你怎么还要走呢?要知道,这一切都离不开《南方都市报》呀?!&rdo;

我心里默然了。

&ldo;仗义执言&rdo;四个金光闪闪的大字让我在一瞬间湿了眼睛。是呵,虽然我曾受到这样或那样的不公平的待遇,但那些热爱我的读者们是如此的关爱我,我又有什么理由不感到满足呢?

第五章枪口下的政法记者生涯第39节广州王圣堂历险记(1)

在10年的政法记者生涯中,我曾多次暗访过地下赌场、地下歌厅、黑恶窝点等危险场所,其中种种险象环生的景象使我今天想起来仍心有余悸,感慨万千。在我的卧底暗访中,我曾经经历过四次死里逃生,而其中的广州王圣堂的暗访历险中,我经历了几次性命攸关的时刻,成为我采访生涯中最为惊心动魄的回忆……

而有关此次采访的新闻线索,则是因为我独家连续在《南方都市报》上披露了银河村治安队员&ldo;吃霸王饭,打伤无辜市民黎世东&rdo;后,读者王正特意给我写来举报信。

1998年2月1日下午,曾在广州白云区矿泉街派出所保安的读者王正(化名),满怀信心地从他的山西老家给我发来了这封长达数千字的举报信。

他在信中称:位于广州火车站附近的华南影都、省妇幼保健院一带,活跃着多个有组织性的黑恶团伙。他们有内线、外线,作案手法很狡猾,有很高的反侦查能力,加之,他们用金钱和女色,不惜代价拉拢地方个别司法人员,万一出事时,能帮助他们,所以很少落入法网。他们像一个组织严密的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每天收入按比例分成。班子里主要人物有老板、经理、保安、打手、保姆和小姐。他们同时租有几套房子,&ldo;做事&rdo;的房子一般租在瑶台、王圣堂、三元里一带,另一套租在棠下、新市、罗冲围、石井、横窖一带,供他们住宿,因为这样很安全,每天早上八至九点从郊区乘车到华南影都&ldo;上班&rdo;,下午五点&ldo;下班&rdo;回郊区住。

拉皮条的负责把客人送到房间后,找客人要几十元小费就走了,接着客人与房内一小姐&ldo;做事&rdo;,床底下躲着一人乘机把客人衣服和包内的钱偷光。如被客人发现或者有的客人不想做要走时,小姐和床底下的人就拉住客人,故意大声说话,这时门外的几&ldo;保安&rdo;就破门而入,把客人打得跪地求饶,然后对之劫一空。有的人甚到被当场打死。

这些人心黑手狠,杀人如麻,他们已在这一带活动了十多年,不知背下了多少人命案……

他说,这是他花半年时间才掌握到的内部情况和活动规律,这事如查到底,要牵连一串子人。为防不测,他的姓名、电话、住址请务必保密。

看完这封举报信后,我头皮不由一阵阵发麻,身上也打了几个寒战。像信中所提及的丑恶现象,仅仅通过这举报的文字,就足以令我感到十分震惊。

我马上与远在山西的王正取得了联系,在向他特意表示感谢的同时,我还保证将有关情况向报社反映并尽快对此进行调查采访。

第二天,我举报信向当时的采访部主任任天阳作了详尽汇报,当即引起了他的高度重视。任天阳认真看了几遍,连连说道:&ldo;这可是一条不可多得的重大新闻线索!&rdo;他当即用大红笔在此信第一页顶端写上了&ldo;重点线索&rdo;几个字,随后复印了好几份,连同我的采访计划报告分别递交给报社的几位主要领导审阅,以便我尽快地进行采访。由于此事重大,报社主编关健,《南方日报》社委会成员、当时负责主管《南方都市报》全面工作的李民英,《南方都市报》主管新闻的副主编程益中等几位领导还特意将我们叫到会议室里,对有关采访进行了策划,并决定成立一个以我为主的采访组,由任天阳直接负责。

由于当时已临近春节,像此类负面报道不大好发出来。直到1998年3月底,报社才决定对王圣堂的举报事情实施行动。经过再次商讨后,决定由我成立一个特别行动小组,报社特派摄影记者魏东配合,司机轩慧驾着采访车同往,并负责联络工作;同时,报社还特意让重返采访部不久的同事邓世祥一起配合我这次行动。

我们的行动最后敲定在1998年4月1日启动。

以前我曾与同事深入客村立交桥一带的黄色群落进行过暗访,并进入到芳村地下赌场进行暗访,但那是在公开场所,而且是在有线人作内应或从旁协助的情况下,隐瞒身份进行的。然而,今天的采访,是在广州地区社会治安最为混乱、案发率最高、最令人提心吊胆的地方,是杀人、抢劫、强奸、吸毒贩毒等各类恶性案件的高发地,而且我们今天所面临的是一伙已有多宗命案在身的穷凶极恶的亡命之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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