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如说,连‘分手’这两个字都很难说出口,沈昼叶想起魏莱大学时曾经连着三个星期每天晚上十一点之后都来找沈昼叶夜聊,内容就是今天我的现男友如何如何傻批,我该怎么跟他提分手,我好想分手啊我快疯球了……
持续了三个星期后,魏莱终于找到了机会,在ktv对当时的男朋友高歌一曲分手快乐,然后对他说了分手。
——感情生活相对丰富的魏莱女士,等了三个星期才等来。
而沈昼叶感情生活则贫乏得多,人生唯一一次提分手还是和陈啸之,只不过那时候他是过错方。过错方就好办了,沈昼叶下了决定后十分抖s,特别狠一女的,给他打了个电话把他约了出去。陈啸之还以为沈昼叶是要重归旧好,出现在现场时满怀希望——结果沈昼叶提了分手。
他当场就疯了。
沈昼叶眼眶红得像兔子,回想往年峥嵘岁月,发现那时候提得特别干脆。但是这次好像没那么容易,毕竟这次陈啸之什么都没做错。
沈昼叶:“……”
……但是又处处都错了。
凌晨,睡不着觉的沈昼叶抽了张纸擦鼻涕,难受地憋住眼泪,心里堵得想去找魏莱喝酒俩人一醉方休,但是又想起自己喝醉了酒的臭习惯——辱骂陈啸之。
十年如一日,坚定不移心如磐石,没有哪怕一次是例外的。
“呜……”
外头雨下得特别大,犹如瓢泼,雷鸣划过天穹。
沈昼叶感觉好气,把锅全推给陈啸之,眼泪汪汪地说:“呜呜呜我要咬死他……”
-
……
与此同时,坐在客厅的陈啸之打了个阿嚏。
窗外刚划过一阵雷鸣,陈啸之面前放着电脑。他皱起眉头,去阳台检查了下门窗,门窗紧闭,他觉得那下喷嚏来得奇怪。
这世上有三样东西无法掩藏,就是贫穷、阿嚏与爱。这三样东西也没有理由可言。陈啸之看了一眼墙上悬挂的表,钟表的时针指向深夜三点,他所处的客厅空旷静谧,冷风飕飕的,甚至可以说是冷清到缺乏人气儿。
唯一能证明这里有人居住的是,沙发上搭着条毛巾和他出门时穿的外套。
——其实很正常。
陈啸之习惯独居,而这甚至还是他最不常来的、仅能称得上落脚点的房子。他过去一年仅回国一两个月,这落脚处只有一个阿姨每隔几个月来打扫一次,
可是沈昼叶在的时候,不是这样的。
陈啸之痛苦地喘了口气,又将注意力集中在屏幕上。
检举一个人并非易事,首先要注重证据的保存,陈啸之将那些邮件来往分门别类地整理好,沈昼叶自印尼带回来的、恢复好的笔记本硬盘放在一旁。不得不说沈昼叶确实有着很好的习惯,她所有的原始数据都有日期明确的备份。
——往来的邮件,第一批原始数据,旁观者几乎一边倒的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