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手呢?”
“也许在这附近,也许已经走远了。”他闲闲道来,就如说报上另一宗新闻般。
我进铁门,按电梯。
电梯还没有下来之前,我惯性开信箱。信箱中有三份杂志两份账单。
进电梯我按九字。
出电机,正预备开另一重铁门,忽然有一个男人窜出来,用一件乌油油的武器指着我。
那是一柄枪。
我比想象中镇静。这种事香港市民迟早都会碰上,是生活的一部份。
我看着他,他看着我。
“不准叫!”他沉声说。
我说:“我有叫吗?我不会叫。”
他穿得很好,西装、领带、薄底皮鞋。
我问:“你要什么?”
“开门进去。”他挥挥枪:“快。”
“我腕上这只手表当都可以当一万元,你应该心足。”我说:“快走吧。”
“进屋子去,快开门!”
“你到底要什么?”我问:“门我是不开的了,我不会这么笨。”
“你想死?”
“如果命中注定我这么——”
他扬手给我一个耳光,抢去我的手袋,掏出锁匙开了两重门。
我伸手摸脸,火辣辣的痛,摸了一手血。
人们对于血有种特殊的恐惧,我也不例外,怔住了,渐渐我的心里发麻。
他要进屋子,看来这件事还刚刚开始。
我看着他,服从的进屋,开亮灯。
“你一个人住?”他问。
我不知道该怎样答。
“是不是一个人住?”他有点不耐烦。
我怕再度挨打,点点头。
我走到浴间取毛巾抹血,他手上的戒子划破了我的脸。
他说:“走出来坐下!”
我带着药膏与橡皮胶走到他面前坐下,包好伤口。
他吞一口唾沫,“对不起。”
我很惊奇,抬起头看他。
“很痛吗?”他问。
我摇摇头。
“请你给我一把热毛巾。”他看上去很疲倦。
我进浴室绞了毛巾给他。
他道谢,手枪仍然指着我,左手揩完右手揩。
“有没有什么喝的?”他问我。
“啤酒、牛奶、水、茶。”我简单的报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