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脑子只想着话本里的台词——世间竟有如此绝色之人。
俊。
好俊。
真的好俊。
丫鬟慌慌张张去扯她的袖子,压低声音提醒着,“大姑娘,大姑娘。”
张韫素堪堪回过神,就见那少年郎已经走到阔步朝她走来。
离她五步距离时,他站定,漆黑的目光落在她的脸上。
张韫素之前也不觉得有什么,可现在面对这个翩翩少年郎时,心头蓦得变得慌张起来,满脑子胡乱想着:啊,为什么她的脸这么圆?整个人还胖乎乎的?早知道平日里少吃些了。
啊,今日出门也没好好打扮,衣裳首饰也都是随意搭的,早上额头还冒了个痘。
还有,她才从厕轩出来,身上应该没什么异味吧?
在她胡思乱想之际,对面之人开了口,“这位姑娘,方才的事,请你权当没看见。”
张韫素看着他一张一合的唇瓣,心想,他的声音也好听。
“姑娘?”
“啊。”张韫素愣了愣,回过神来,忙道,“噢噢,好,我知道,我什么都没看见。”
少年看着她睁着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小脑袋点的小鸡啄米似的,忽然想起家中小妹养的那只贪吃的胖兔子。
嗯,一样傻乎乎的。
“多谢。”他嘴角轻勾,朝她略一点头,转身往另一个方向离开。
张韫素依旧站在原地。
一阵风吹过,几瓣粉色桃花翩翩落下,少年修长的绯色身影一点点远去,最后成了朦朦胧胧一道朱红影子,仿若在她心头烙下了一颗无法磨灭的痣。
良久,她缓缓收回视线,嘴里轻声呢喃,“陆…小侯爷?”
那时的张韫素也不知道这叫不叫喜欢,但自那回撞见后,她下意识就对陆景思多了几分关注。
渐渐地,她了解到陆景思生母早逝,他和他嫡亲妹妹从小养在他祖父祖母膝下。
她了解到陆景思的抱负,他不想当个碌碌无为的虚名侯爵,他想入朝拜相,成为社稷之臣,名垂青史。
她打听到他喜欢骑马,喜欢收集砚台和美玉,喝茶爱喝君山银针……
她更知道,他那般优秀出彩,长安城中许多世家贵女都爱慕他。
上次与他告白的那姑娘,是吏部黄尚书家的一个庶女,自那日后,没多久就嫁人了。
沅沅和月娘分析,“估计那黄五姑娘知道嫁人后便再难与心上人见面,便想着拼一把,向陆小侯爷吐露倾慕之情,也算了了一桩心事,哪知被你这个莽撞的给搅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