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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起了我的新家,我的五个孩子,也因此想起了莎拉,想起了那个小恶魔拿我珍爱的宝石当成弹珠玩,为了给玩偶缝小衣服而剪烂了我的高级定制礼裙,因此,我被气醒了。
没错。
虽然一如帕什所言,我曾经确实对这些亮晶晶的东西不感兴趣,因为漂亮庄园里什么都有。即使没有,只要我开口,哪怕是一片宝石湖,也能在三天内挖地搬土再用亮晶晶的宝石填满。
但——
那是曾经。
曾经!!
我怕是疯了才把帕什送给我的红宝石摔烂又碾碎。
啊,曾经有无数个一夜暴富的机会放在我面前,我没有珍惜,直到我过上了只能吃干巴巴的硬面包的苦日子,才意识到金钱的可贵。
一边气恼着莎拉,一边回想起和我擦肩而过的财富们,我悠悠地睁开了眼。
眼皮才张开,视界里是模模糊糊的一片,身下平静又柔软的触感让我意识到自己不在马匹上,我迷迷糊糊地伸手去找帕什,嘴里还一边嘟囔。
“冷……”
“干嘛离我这么远……”
我找到了一只手。
是男人的手。
当意识到那只男人的手光滑又细腻,完全没有老茧,并且也不会主动地和我十指相扣的时候,本来已经到了嘴边的‘快点滚过来给我当人肉暖炉’立马咽了回去,变成了:“密巴托,我好冷。没有你的日子,我真的好冷,无论是生活,还是心灵。”
密巴托是死去的劳莱伯爵的名字。
不得不说,我实在是佩服透了能在头脑如此浑噩的情况下,做出这般迅捷又机智的反应的自己。
佯装着错误地把手的主人当成了劳莱伯爵,借此,我又把他往我的方向拽了拽——碍于帕什那个死混蛋总是一手刀下来把我打得昏了太久,我现在眼睛和脑子都不大清醒,实在认不清手的主人。
被我拽着的男子没有出声。
他像温顺的小兔子一样被我拉扯到了跟前,温温柔柔,毫不反抗,在距离我三十公分的地方,和我大眼对小眼。
我渐渐能看清了。
然后默了默。
最后松了手。
是我妈——我尊贵的四皇子殿下,阿提卡斯。
当他宛如月下精灵一般的美丽面容撞入我的视界之时,我忽地想起来,在我做梦之前、在陷入昏迷之前,帕什还在我身旁的时候,他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