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假装看不到她的万般纠结,摆出了不太高兴的模样,压低了声线,继续无情地逼迫:“怎么?你不肯吗?”
“不、不是的,只是……”
女仆更加惶恐了,连话也说不完整,犹如在风雨交加寒日里瑟瑟发抖的幼苗,恍然在下一秒就会倒下。
看到她这个样子,我突然觉得自己像极了十恶不赦的侩子手。
装模作样地苦恼了一阵后,我挥了挥手,示意他上前来。
“费特,你来写吧。”
是了。
又是费特。
数个小时前,我的心情大概就跟你现在的一模一样——‘怎么又是你?!你不是已经跑路了吗?’
我想,我实在是低估了青春期少年的坚决。
昨夜,他根本就没有离开帝都,而是在一个小旅馆里躲了起来。
当白天打听到了我的被带走的消息后,准备随时站出来为我——不,准确来说,是为乌卡兰顶罪。所幸,他这个想法没有跟他大半夜跑去找劳莱伯爵一样那么冲动。在他破坏掉我苦心制造的自杀意外之前,他先来见了我。
当时的他看上去愧疚极了,是我根本不能理解的愧疚。
也出于这愧疚之下,他问我,他还能为我做什么。
于是我说,来猫眼石庄园打工吧。
然后,他就来为我打工了。
说来可笑,我在叔叔婶婶家生活的时候,只像是素昧平生工具人,不曾感受到温暖,可在我离开他们家之后,居然从费特的身上感受到了亲情的滋味。
爱情使人盲目,让人变得头脑简单又好控制,一番甜言软语就能哄得人抛却理智。
不知道,亲情又如何呢?
就目前看来,这并不是太差。
而此刻,被我当众推出来的小少年显然还不是一个成熟的社会人,尽管他听话地站了出来、也抓起来了羽毛笔,可局促极了,在众人的瞩目下像是哪哪都不自在。
“我、我认不出缺席的人。”
“不要紧,我认得。”我莞尔,表现得很善解人意,“接下来你就听着写吧。”
说完这一句,在所有人反应不及的时候,一个接着一个的名字不带丝毫感情地从我嘴里蹦了出来。
“萨雷·纳尔逊。”
“哈森·克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