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色兔子静静坐在枕边,九年过去已经有些旧了,身上的衣服略微褪色,眼睛和衣服上的纽扣也掉了漆。
但它的主人把他保存得很好,兔子身上干干净净,还套着一个防尘袋。
陆封识抱起兔子看了看,沉默一会儿,突然问幼崽:“长命锁和兔子你更喜欢哪个?”
路先生怎么知道长命锁的事?
路濯一怔,随即反应过来,应该是苏姨和陆先生说的。
“我更喜欢长命锁一点。”路濯在颈间放着长命锁的地方抚了一下,“虽然不知道是谁送的,但是我很感谢他的祝福。”
听到路濯说更喜欢长命锁,陆封识心里莫名升起一种诡异的满足感。
他轻轻嗯了一声,把兔子还给路濯,路濯抱过来朝陆封识一笑,笑容看起来和那只兔子居然有些相似。
软乎乎的幼崽和软乎乎的小粉兔,让人看得心都软了。
陆封识眼里再次蕴起笑意,过去揉了揉幼崽的头。
这不是路濯第一次被陆先生揉头杀了。
路濯眨了眨眼睛,有些害羞地用怀里的小兔子挡了下脸。
在幼崽看不到的地方,陆封识眼里的笑意瞬间蔓延到了脸上。
他唇角勾了勾,往墙边一排书桌上扫了一眼:“桌上放着小鹿摆件的那个是不是你的桌子?”
路濯点点头:“您怎么知道的?”
很简单。
陆封识一眼扫过去,就觉得那张书桌的画风最可爱。
他走过去,站在桌前仔细看了看。
桌上放着十几本书,很用心地包了书皮,墙面上贴了半墙的奖状,从幼儿园的小红花宝宝到中小学的三好学生,再到他参加各种征文比赛的奖杯证书,都被人留存在了这面墙上。
陆封识一一看过去,半晌,视线一转,在书桌旁边的墙面上看到了一行字。
是年幼的幼崽还稚嫩的笔迹。
[今天志愿者姐姐给了我一罐糖,我要把它们分给我喜欢的人,给苏姨一个,给阿景一个,给小大福一个,给李叔一个,给李叔的小狗狗和院里的猫猫一个……]
后面列了很多人名,小路濯几乎把自己所有认识的人都写上了。
陆封识注意到了最后一个名字。
[还有陆先生,以后如果能见面的话,我一定要送他好多好多糖果。]
陆封识的视线在那里停下,路濯随着看过来,脸瞬间红了。
怎么说呢?
大有一种在草稿本上写喜欢人的名字,却被当事人看到的羞涩感。
虽然目前性质不一样,但感觉上大致相同。
路濯低下头,等了一会儿发现陆封识没有移开视线的意思后,忍不住用怀里兔子的耳朵挡住了墙上的字,声音小小的:“陆先生,别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