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觉得他们家的歌星得减肥了。
等过完年,秦门和许威又在经纪人小五的催促下讲了半个月的书唱了半个月的歌,因为《少年提刑官》的故事早在年前就讲完了,秦门不得不现编一个短故事讲给观众们听,而对此并没有准备的许威只能摸摸头把自己过年写的那首歌拿了出来充当主题曲——一个与故事本身完全无关的主题曲。
故事是爱情故事,但主题曲是个恭祝新年的主题曲_(:3」∠)_
秦门现编的故事其实是个很简单的故事,故事的名字叫《暗恋》,很显然就是一个有关暗恋的故事。
故事的主人公是个情窦初开的男孩子,他暗恋上了对门那家店账房先生的女儿,整个故事就是以那个男孩子的视角讲述他暗恋上那个女孩子、然后用各种羞涩的方法暗示那个女孩子、照顾那个女孩子、最后两人终成眷属的甜蜜爱情。
因为要凑齐从晋江返回都城的路费(是的,他们从都城带来的钱花光了,原本以为越山分社可以补给的,结果越山分社反而倒贴了一笔钱),秦门想了想干脆让小五去联系那几家与他关系比较好的晋江有名的酒楼。
“我准备设定男主角是个刚刚掌勺的厨子,他追求对门的女孩子的方式就是给女孩子做各种有寓意的菜肴。”
秦门觉得最能够吸引万千观众的除了俊男靓女就是美食了,颜值他自己已经有了,讲个带美食元素的故事,这故事一定能火!
小五听了也觉得能火,只是这和他去联系酒楼有什么关系?
秦门笑得高深莫测:“你去问那些老板们愿不愿意出价买下这个故事的冠名权。”
冠名权?
什么东西?
小五一脸懵逼。
秦门道:“就是哪个老板提出的价格更高,我就让男主角成为哪家酒楼的厨师,做哪家酒楼的招牌菜!”
想想看,到时候等秦门在那台上把故事一讲,这样一个羞涩又完美的少年郎笨拙地不会说话只会用自己做的菜来表达自己对那个女孩越来越深的爱慕之情,然后亲手捧到那个女孩的面前,那唯美的画面,那充满着粉红泡泡的场景——
“你说会有多少人慕名去到主角冠名的那家店尝一口那家店的招牌菜呢?”
第67章《白鹤楼之恋》&返回……
《暗恋》的冠名权,秦门给小五的底价是一百两银子,上不封顶。
小五觉得自家师父这是在狮子大开口敲竹杠啊。
因为掌管艺人部、时常要为自己家手底下的艺人们(说书先生们)找人脉、拉工作的关系,小五大概是整个晋江文学城里与各大商户联系最密切的了,所以他清楚的知道自家师父提出的一百两银子是个多么高的价格——
这都赶上都城普通酒楼两个月的收入了好不好?!
放在晋江这个经济水平比都城差的地方,那起码就是三个月啊!
谁吃饱了撑的为了买个故事主人公的工作归属地会花自家三个月的利润呐?!
还真有人买。
本着“师父的命令大如天”的原则,小五试探性地挑了一家最近合作比较愉快给钱比较大方的酒楼,找到老板和他说了下自家师父这个想法,结果他刚把自家师父的想法说完,人家大老板二话不说,开口就问:
“这个冠名权多少钱?”
小五一听,嘿,这语气不对呀,怎么听着像是要买的样子?
虽然不自信自家这个什么莫须有的冠名权能卖出去,但小五毕竟是和商界大佬打过交道的人,不管买卖成不成,该说的价格还是要说的,按照他在都城的惯例,价钱这个东西就是我提个高价你再杀一杀,最后成交,小五按照这个套路,在自家师父提出的价格上面又提了一半——
“一百五十两。”好了,最高价定下来了,他等着对方杀价。
“可以,我们谈一谈详细条件吧。”
小五:……说好的杀价呢?!
小五:你这人怎么不按套路出牌哇!
小五愣得不行,带着自己的成果回去找自家师父——价格这东西一直以来都是他出面和人家谈的,但涉及到具体的操作步骤,他就得让专业人去做专业事了。
小五觉得一百五十两的价格高了,但秦门却觉得愿意买下冠名权的这家酒楼的老板智商够可以啊,居然能看出冠名权里所掺杂的商机!
等他第二天包袱款款来到那家买了《暗恋》冠名权的酒楼、与酒楼的老板进行合作交流的时候就更加发现——奸商的本质,从古到今都是不变的。
想想在现代那些有冠名的综艺里,冠名商要求把自己的品牌名加在节目logo里,要求主持人每隔一段时间就要念一遍广告词,要求导播切换的每一帧画面都必须出现他们家的产品和logo,要求参与节目的嘉宾要在节目里为自家产品说好话,还要求节目中当场试用自家产品,确保自己花的钱绝对不会打水漂,所有看这个节目的观众必定在记住节目的同时把冠名商也给一起记住!
而冠名这种事情放到古代,虽然因为科技条件达不到现代那种宣传力度,但古代的冠名商大老板还是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表明——这一百五十两,真不是他轻易拿出来打水漂的!不论是古代现代,冠名商就是冠名商_(:3」∠)_
秦门原本给出的条件是把《暗恋》故事里的男主人公的工作地点定在冠名商的酒楼、然后让男主角给女主角做的菜全部换成冠名商酒楼的招牌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