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是在这样一个黎明时分,他从外面回到家中,那是苏黎士的一间小公寓。也是这样的芳香弥散在空气中。他也这样循香寻去,打开浴室的门,看见一个美丽的女人正躺在他的浴缸里,往水中喷洒香水。
这个女人正是丽莎。那时他们还是相互较量的对手,他刚赶在她前面抢得了那件古董,可当他回来时却发现:对方竟在他的家中,他的浴缸里,用他的镶金边的杯子喝着他的白兰地。
那天之后,他们成了情人,也是最好的合作伙伴。
可是现在,一切都不同了。他们已经分道扬镳。
丽莎为什么又来了?
屋子里的一切都保持原样,她什么也没带走,只留下她独特的香味。
当然,她是来找那幅画的。罗宾相信,每个地方她都已经仔细查看过了,包括他的密室、衣帽间的夹壁、书房里的暗橱和外表做成烤箱的保险柜。她开锁可是行家,没有什么机关能瞒得过她,也不会有蛛丝马迹被留下来引起注意。
可是,她为什么故意留下她的香味?
她要让他知道她来过了?
这是为什么?
罗宾走到卧室窗口,透过白色纱帘往外看去。清晨的雾很浓,什么也看不到。
这时,一点红色的光亮十分微弱地闪动了一下,立即又熄灭了。
他的窗下有人。那应该是打火机的火光。
罗宾凭他多年的经验敏锐地捕捉到这一点,他立即将丝绒窗帘拉紧。
他被监视了。
是丽莎?
当然,这地方只有她找得到。
她来找画,没有找到。现在,她派人盯住他,想查出画的存放处。她要拿到这幅画。
然后,按照一般的规则,她会杀了他。
罗宾从未见过丽莎杀人,没有人见到过。但有一些传言,关于她靴筒中的匕首。罗宾也曾有一次半开玩笑地问起过这个问题,丽莎笑而不答。他于是开始谈起了阿尔及利亚的刀具,称赞其制作工艺与那里的地毯和陶器一样精美。
他完全有机会查看一下她靴子中的秘密,可他从未那样做。
那不是罗宾的作风。
秘密就应当是秘密。假如当事人不想别人知道,它就不应当被别人知道。
然而,现在,他可能会死于这个秘密。
罗宾苦笑一下。也许她不会亲自动手,也许她靴子里什么也没有。可自己已经非死不可。
他不怪她。人在江湖,她只是按行内的生存规则办事。合作不成必然反目,她并没错,是他自己先毁约。他们共同的秘密太多了,一旦不能做搭档,就势必成仇。除非他交出画像,宣布退休,到地中海上某个小岛隐居。
他倒是很愿意隐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