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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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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说林丰收是个女·强人呢?短短一个月的时间她不仅把超英做出来的三百个毽子全卖光了,还催珍珍赶紧给她买铁片托来,鸡毛她已经等不及自个儿去养鸡场收购了。

利民养鸡场她认识,就说是拿来作肥料,其他人肯定不会多想。因为这年代农民最缺的就是肥料,别人只当她病急乱投医,背后笑话几句就是了。

而清河县黑市她卖三天就饱和了,从第四天开始去了市里,横西市那可就更大,更有钱了,不仅有各式厂子,还有煤矿,几个国营大农场,甚至还有个生产建设兵团,反正她胆子大,只要有孩子的地方都去转悠,每天转一个片区,几乎都能卖出去七八十个毽子。

以前不敢去市里,总觉着那是个了不得的大地方,去了就要被无产阶级专政教育,现在嘛,她跑得比谁都熟。短短一个星期就卖出去三百多枚鸡毛毽子,刨除给买铁片托和给季老太的成本,整整还剩三十块的净利润。珍珍那丫头打死也不要一分,说这是超英的劳动成果,应该花在超英身上。

三十块是啥概念,一个星期前的林丰收就是打死也想象不出来,她现在满脑子只有一个想法——“他爹,咱带超英上省城看病吧?”

“省城,会不会太远,要不咱先去市医院,明年再多攒点?”

“加上上次珍珍硬塞的,你做了这几个月工,咱手里也有八十八块了,我……不想再等了。”

胡来宝眼眶一热,是啊,早一天治好就能早一天上学,孩子耽误不起啊。况且,每年冬春都是超英最难熬的时节,冷气一吹他立马咳得喘不过气来,面无人色,有时候半夜他总起床偷偷看儿子,他的呼吸那么浅那么弱,弱到他时不时就要把手放他鼻子前探探……“行,我明儿去队上开介绍信。”

林丰收紧紧抱住这个只到自个儿胸口的男人,生活可终于有了盼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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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口子说私房话,谁也不知道正巧让赶美那丫头听见了,第二天下午珍珍还没下课,教室门口就多了个黑溜溜的小脑袋。

赶美用嘴型说:小姨,十万火急。

“咋,你没上课跑出来的?”

赶美一双小破草鞋都烂得没底了,两只脚冻得乌黑乌黑的,“嗯嗯,十万火急,我爸妈明天要带我哥上省城看病,小姨我求求你你就跟他们去吧。”

珍珍正在抖袖子上的粉笔灰,“这不好事嘛,你急啥。”

“小姨你忘了吗,我爸妈不识字!他们要走丢了咋办?我哥……我哥他没我坚强。”说着都快哭了,原来超英以前是做过傻事的,药罐子里熬了这么多年,去年满怀希望上了一趟县医院,结果听见大夫说治不好,他回来一言不发,当天晚上悄悄跑坝塘边,要不是胡来宝半夜醒来发现儿子不见了找出去,可能现在早变孤魂野鬼了。

这孩子,太懂事,眼见着父母日复一日的熬煎,不想再做他们的负累。

“小姨你想想,要是去了省医院大夫还说治不好,我哥得多难受啊,万一……我哥最听你的话,你就陪他们去一趟,好不好?”小姑娘眼窝里亮晶晶的,“小姨放心,路费算我欠你的,我天天在家做鸡毛毽子,等你回来我就还你,好不好嘛?”

当真是骨肉相连,血浓于水,这丫头想得比林丰收周到多了。珍珍其实也一直有陪他们去的打算,“跟你小姨见外啊?”

赶美嘿嘿一乐,现在的小姨比以前的小姨更像大人,让她有种找到主心骨的感觉,“当然不见外,你可是我小姨,亲的。”

“走,既然来了就吃了饭再回去,待会儿咱一路。”顺便去找钱校长请假和开介绍信。

今儿刚好轮到珍珍做饭,她割一块半干不干正在滴油的腊肉,炖上萝卜白菜土豆,再加两把自家做的红薯粉条,那香得,吃进肚子都在往外冒香气,热乎乎的。

当然,她现在每个月有六块钱工资,要去哪儿也不用再找婆婆拿钱,倒是季老太听说他们要上省城,直接给了十五块路费和全国粮票,对林丰收一家真是没话说。

“多带几张全国粮票,穷家富路。”

“好,谢谢您。”

一直干啥都要比着大嫂来的季宝明和曹粉仙,居然连屁也没放一个,珍珍竖着耳朵听了会儿,奇怪。

“别听了,这俩懒蛋天天往芦苇荡里钻,说是也要去捡几只军鸽回来,做梦呢!”

林珍珍:“……”

这俩家伙,军鸽可是特种作战动物,要不是被隼群围攻,怎么可能天天往芦苇荡里掉?当下冰雹呢!这么冷的天,还有个孕妇,也不嫌冷,这毅力要用在田间地头,家里谁还不尊重他们?

说到底,这年代的人们,热爱劳动,尊重劳动,一个人别的甭说,只要他劳动能力强,那他在社员心里就是能竖大拇指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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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有珍珍的加入,为了最大程度的节省开支,胡来宝主动提出他不去了,让姐俩陪着超英去。先坐班车从清河县到横西市,也不歇,当天夜里摸黑坐上火车,第二天中午就能到省城……一共颠簸二十多个小时,别说超英一张小脸白了,就是林珍珍也面无人色。

她倒是有钱,想给他们改善乘车条件,可没有干部身份别想买卧铺,硬座人挺多,挤得水泄不通,座位底下躺的都是人,又不敢走动,脚都坐肿了。珍珍随着人潮,一面走一面甩腿踢腿,林丰收紧紧牵着超英,生怕被挤散,“再忍忍,马上就到医院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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