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悦简单地梳洗过后,果然去书桌边坐下用功。
小厮不禁赞道:“少爷真是刻苦,家中再没哪位主子天不亮就起来读书的。”
常悦暖了暖手,开始提笔练字,“我耽搁了几年,自然是要补一补的。”
常家并非寻常商贾,当家老爷和主母都颇有远见,专门请了教师来教导儿女们读书。如果常悦没有被拐走,下个月他就要正式启蒙了,可没有如果……
回家之后,常悦就发现自己的进度甚至连大妹都赶不上,自然不会无动于衷。
他先花了半个时辰练字,又读了半个时辰书,外头才送来早饭:辰时一刻,常家的早饭时间。
刚用过早饭,就有常开心的心腹来传话,“大少爷,老爷让您去他书房一趟。”
常悦点头,也不问为什么,“好。”
那心腹又面带笑意道:“老爷特意嘱咐了,您不必着急,慢慢去就成。”
本是好意,但常悦听了,却微微垂了眉眼,“好。”
稍后去到常开心的书房时,常悦发现自己的弟弟常欢也在,兄弟俩对视,都微微怔了下。
天气刚冷,但常欢就已经换上夹棉的衣服,怀里还搂着个手炉,饶是这么着,还时不时低头咳嗽几声。
见常悦进来,他立即站起身,“哥。”
不是大哥,也不是兄长,而是简简单单的一声“哥”。
有那么一瞬,常悦觉得自己的思绪都飘远了,好像被什么无形的东西拉回久远的,久到他几乎以为早就被忘却的尘封的记忆。
“哥!”
“哥哥哥哥哥!”
“哥哥抱!”
“跟哥哥睡!”
好像有那么个奶声奶气的小家伙,总喜欢粘着自己,一会儿找不到就哭得好大声。
五岁的记忆大多支离破碎,能想起这么一星半点的,就连常悦自己都感到惊讶,而每多想起一分,他就对这个本该属于自己的大家庭熟悉一分。
他极其缓慢地眨了眨眼,重新看向常欢,用一种久违的眼神打量他一遍,喃喃道:“都长这么高了……”
常欢的眼睛猛地睁大了一点,声音微微发颤,用力抿了抿唇才开口,“七年了,自然要长高的。”
当初接到常悦要归家的消息,常欢欣喜不已,但这份欣喜很快便化为失落:七年的分别,足以让任何原本密不可分的感情变得陌生而单薄,常悦显然不太记得自己这个弟弟了。
他曾拼了命地想接近,但却又很敏锐地察觉到,自己越努力,常悦就好像越尴尬,久而久之,他反倒不敢靠近了。
所以方才听常悦那么说,他真的很高兴。
回来了,记忆深处的哥哥回来了。
见此情景,常开心也不禁眼眶泛红,“你们兄弟和睦就是最好的了,都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