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欢目不转睛地盯着眼前情景时,有个红袍的官儿从她与沈馥之身边走过,摇着头叹道:“鄙俗喧哗,斯文扫地,成何体统!直如那塞外边鄙之地的牛马市一般。”
叹罢,从怀里掏出个饼子,寻了个清净之处,放下灯笼,扬起袖子遮了,默默地啃。
沈馥之瞥了那人一眼,轻声向姚欢道:“这老倌,说得还真有些像,确实比东水门的汴河码头还乱哄哄的。欢儿,拜你所赐,俺也是头回见到这开封城的一大奇景,火城。”
“火城?”
“你没听过?百官上朝,天还黑着,彼等骑马都打着灯笼,四面八方来,围得皇城像一座火城。”
姚欢“哦”了一声,接过话头道:“当官也不容易啊,起得比鸡还早,如今这时节还算天气照应,若是寒冬腊月、大雪纷飞之际,他们也就这样挤在露天等开宫禁?”
沈馥之道:“不愿受罪,就想法儿把袍子换成紫色。宰相副宰相们,都在待漏院候着,听说里头不但有御厨做好的点心,还有清酒。”
姚欢心中一动。
她向四周打望,不远处的马行街上,已能看到门面商铺乒乒乓乓地,准备开市了。
如果,赁下一间两层的铺面做早肆,更如果,咖啡豆儿真的能找到,自己将北宋星巴克开起来,让这些没有睡够、上朝很需要打起精神的官员们每人喝杯咖啡提神……
姚欢默默但坚定地做着白日梦,在夜色里抿嘴笑了笑,挎上沈馥之的胳膊,往禁卒把守的城门走去。
姚欢今日,裹着锦纹的靛蓝包冠,穿着曾府送的那件熏了婴香的紫色褙子,搭一条秋香色六幅裙,虽然打扮仍是有些老气、符合她的孀妇身份,但从头到脚的衣料子,质地很是过关了。
昨日睡前收拾包袱时,沈馥之道:“选妃,要穿得别人看不出奢气。办事,要穿得别人看不出穷相。我们小门小户的商肆人家,进宫干活儿,更须衣着光鲜些,一来莫教宫里头的人看轻了去,二来,庶民身上没有丧气样儿,天子家里头才开心,这好比是夸他们治世有方、国泰民安。”
姚欢知道,姨母不是势利之徒,无非看透人心而已。
不过,就算姨母不作主,她也要穿上曾家送的这件褙子,因为——曾纬。
数月来,即使机缘巧合有了容身之所,有了谋生之策,有了数次化险为夷的运气,姚欢这个穿越者仍觉得自己,只是一位胆子还算比较大、对未来也有些规划的外客而已。
直到月上柳梢头的夜里,曾纬在车中对她说了那些话,她才第一次感到,自己好像与这个时空,产生了化学反应。
沈馥之将她当亲闺女,美团将她当小主人,姚汝舟将她当依靠,那是因为,他们并不知,姚家姑娘的躯壳里,已是另一具灵魂。
而曾纬不同。
初度相逢,曾纬见到的“姚家姑娘”的一举一动,就是身为穿越者姚欢的一举一动。
倘使这个男子,因此而生了爱慕心思的话,姚欢不会觉得别扭。
没有前缘,也没有误认,这个男子喜欢的,就是真实的自己。
那么,自己对他动心了吗?
等量齐观的爱意,大约还不好说,但情起,定是有的。
想到在这个陌生的时空里,有一个芝兰玉树的男子,心里头装着自己,姚欢终于触摸到一种“愿以他乡为故乡”的情绪了。
不孤单的感觉,真好啊。
她穿上了曾纬用婴香熏过的这件褙子,那香味,虽已淡去许多,但仍足够令她感到,曾纬就在身侧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