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晚10点半左右,美苑小区一名保安边溜达边过烟瘾,偶然抬头,发现楼上有住户家的窗户上泛着火光,他立刻警觉到失火了,于是拨打了火警电话。
由于小区附近驻扎着一支消防分队,所以仅两三分钟后消防人员便赶到了。
失火的是四十号楼402室,由于发现及时,火势还未及漫延,主要集中在南卧室。火先有窗帘烧起,在屋内扩散,消防人员冲进屋子的时候,火刚刚烧至床边,床尾和朝向窗户一侧的床罩被烧着了,火苗正噌噌上窜。
这种火势对经验丰富的消防人员来说扑救起来很容易,只几个回合,明火和暗火便全部扑灭,可是此后他们发现一个棘手的问题。在被熏得乌漆抹黑、又被水和干冰覆满的床上,躺着一个裸体女人。女人已经没了脉搏,身上绑着绳索,头向右侧卧,呈现出一个很奇怪的姿势。消防人员马上意识到,这是一个试图毁尸灭迹的杀人现场,立刻上报到刑警队。
项浩然韩冷与林欢脚前脚后赶到现场,林欢掀起拦在门口的警戒线进了屋子,项浩然正欲掀起之时,却被不知从哪儿冒出来的郭德清呵斥住了。&ldo;不好意思,项队,案子现在已经不归您管了,麻烦您马上离开,不要干扰我们办案好吧?&rdo;
项浩然不恼反到一脸笑意,&ldo;你刚刚也称我项队了,即是说我还是这个支队的负责人,那么我到一个谋杀案现场看看不过分吧?&rdo;
&ldo;你……&rdo;郭德清被噎住,一时找不到驳辞,既而便恼羞成怒,他狠狠瞪了项浩然和韩冷一眼,转身冲着周围的人嚷道:&ldo;谁要是胆敢将案子的情况泄露给无关的人,就等着下岗吧!&rdo;
老徐和方宇当然清楚这话是说给谁听的,两人对视一眼,方宇小声嘀咕,&ldo;这还没怎么着,便要咱们下岗,真要是让他得了势,那还得了!&rdo;老徐瞥瞥嘴,附和着极为不屑的笑了笑。
项浩然和韩冷走进屋子,稍微打量了一下。
这是个两室两厅的房子。进门左手边是卫生间;右边是个小饭厅连着厨房;对面是大客厅,挑着南北两个卧室。屋子里一股焦味,家私大都被白布蒙着,客厅中沙发和茶几的白布被掀在一旁,看来是为了方便临时会客。沙发脚边放着一个女士的皮包,是一个国际品牌;茶几上摞着几件女士衣物,虽稍有破损但码放的很整齐。衣物的旁边,放着一个黑色的u盘,勘察现场的警员正用小毛刷在提取指纹。指纹提取结束后,项浩然示意他把u盘插入勘察警员随身携带的笔记本电脑上,电脑上立刻显示出不堪入目的情色照片。
南卧室中,窗帘被烧尽只剩下窗帘杆了,两边墙壁黑漆漆的,一股烟熏火燎的味道直往鼻子里钻。死者果然是贾冰冰,她躺在床上,双眼一片惨白朝上面瞪着,脸上好像还糊着泪水,除了身子右侧有轻微的烧伤,其余部位完好。不过,由于灭火的原因,现场被破坏的很厉害,勘察起来难度很大。
韩冷只扫了一眼,便对着项浩然肯定的点点头,小声说:&ldo;经书有云:犯邪淫罪,男报铜柱,女卧火床。这很明显是凶手对犯&lso;淫&rso;业之人,所作的称之为&lso;火床地狱&rso;的地狱惩罚。&rdo;
再看其余细节:死者裸着的身体上,被象征性的捆了几道绳子;头向右上方伸卧‐‐这是一个活人达不到的扭度,应该是死后被凶手硬扭到这个角度,其目的无非就是让她的脸能够冲向床边梳妆桌的镜子;再加上叠放整齐的衣物;以及示罪的u盘,这些都进一步证实着韩冷的判断。
可是随着尸体的现场检验,问题来了。
死亡时间大概在两小时之前,也就是晚上九点左右;死者脖子上的痕迹为扼痕;背部有瘀伤,两侧手臂有划痕,指甲破损,下体撕裂。现场试纸化验,阴道残留物中发现精液成份,但被灭火的化学物污染,恐怕无法进行dna检验。不过在指甲中发现了肉体纤维,而且技术科也在客厅中采集到几枚指纹,沙发上还发现残留精斑,都可以进行鉴证……
面对这样的结果,项浩然和韩冷都陷入到深深地沉思之中。
扼死:说明凶手与被害人面对面,通常是熟人行凶的方式;衣服被撕碎、手臂指甲划伤、阴道受损、阴道沙发上遗留有精斑,意味着被害人死前被暴力性侵过。那么还原案发情景:凶手很可能因索爱不成,愤而将贾冰冰按倒在沙发上强行性交,在强奸过程中失手、或者事后企图灭口,将她掐死。这是典型的激情杀人,与前八起精心预谋的连环杀人有着本质的不同,可是,为什么后面会出现相同的仪式?
是模仿吗?局面失衡,情绪失控,临时起意强奸杀人,之后为干扰警方,模仿连环杀手布置现场,企图模糊警方视线。可是既然这样,又为什么会留下指纹、精液等一大堆可查的证据?是原本以为大火会毁灭所有证据吗?这就又绕回来,既然想借助火灾将证据消灭,又何必模仿呢?
还有两个问题难以解释:第一,仪式的具体细节警方从未对外公布过,凶手从何而知;第二,如果临时模仿,又怎能做到如此贴切?还有绳子和示罪用的u盘,难道不是事先准备好的吗?
难道是内部人所为?案发时项浩然与韩冷一直在一起未分开过,可以排除嫌疑,可是就算是别的警察,怎么可能没有反侦查意识留下一堆证据呢?对了,大火可以烧毁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