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贝犬带我穿过了被冰雪覆盖的小溪,来到了林中的一片杂草丛中。它飞快地刨动两只前爪,在杂草和深雪里急速地找寻着。不一会儿,它给我叼出来一样东西。这东西像一只人手的模型。
再仔细看时,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了。这只模型手的腕部竟存有鲜血的斑迹。而且,在其中指上,竟然戴着一枚银白色的戒指。那戒指是纯银的,上面雕刻的竟是一个栩栩如生的弥勒佛。
第三十七章千万里我追寻着你(4)
我的脑袋立刻大了起来,这枚戒指分明是我在终南山上捡到的那个幸运物?!这幸运物不是一直戴在方子洲手上吗,难道方子洲……
我不愿也不敢相信这是真的。我鼓足了勇气,拿起那只我现在依然假想它是模型的手。立刻,我的眼前就漆黑一团了,因为,我发现那只手不是模型,而是……
我不知道是怎么报的案,我也不知道公安局的警察们是怎么样赶过来的。我只记得他们开始还以为是恶狗伤人,一个警察竟然掏出了手枪,要将它立刻击毙。是我毅然把它护在了身下。而后,我们在黑贝犬的带领下,又在被大雪覆盖的小溪边找到了被掩埋的方子洲的遗体。他的遗体被装在一只黑色的巨大塑料口袋里,已经被残忍地肢解了……
等我的记忆完全清晰,精神也重新好起来的时候,我又是躺在医院的病床上。算下来,我已经是第三次因为昏迷进住医院了。一位陌生的警察同志告诉我,我的这次昏迷,不是被钝器砸了脑袋,也不是由于过度惊吓,而是由于悲伤过度,最终导致了休克。
在医院的日子,我的大脑始终是昏昏沉沉的,人也介乎于似睡似醒之间。其实,我希望,也需要这样,因为我压根儿就不敢思维,因为只有思维器官的浑浑噩噩,我才能让自己的心灵保持平衡。
出院后,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赶到了清水洼,去找那只黑贝犬。
在方子洲的断手处,在半人高的蒿草里,我看到了它。它依然顽强地生活在树林中,而且,它似乎一直守候在这里等待着我的出现。不管它的体形对于我的小房间来说,显得多么大,多么不协调,我都义无反顾地把它领回了家,像领回了一个有恩于我的客人。也正是这条黑贝犬分担了我的痛苦,帮着我度过了人生这段最悲痛、最忧伤的日子。这是观世音的神力,还是方子洲灵魂的造化,我不得而知。
方子洲生前曾经说过,它很聪明。熟人只要一个眼神,它就会过来;生人(或者它认为可疑之人)就是拿肉来诱惑,也是枉然。我发现它真的像方子洲说的那样通情达理、聪明睿智,因为我最担心的它的大小便问题,并没有成为问题。
第二天一大早,它就用前爪轻挠屋门。我以为它不习惯和我同居一室,又要重新回到方子洲说的最适合它的自由自在的野外生活环境中去了。我只得给它开了门。于是,它便兴高采烈,飞一样地跑了。但是,没一会儿,我的房门又发出了轻微的声响,它真的又回来了。后来,我才知道,原来它一早一晚主动地跑出去,是找一些诡秘的地方作卫生间,以它的方式方便去了。
方子洲生前还曾经说过,它没名字。我想直接叫它&ldo;方子洲&rdo;,但是,又感觉这样叫,以狗思人的动机太明显。如果方子洲活着的话,他一定会为此笑我没才情,太蹩脚,且有贬低他的嫌疑。
我又默默地落泪了。人死了,终究不会再复生。我叫它一千遍&ldo;方子洲&rdo;、&ldo;方子洲&rdo;,它也终究只是一条曾经和方子洲有过某种关系的狗。
等我的心情重新平复的时候,我终于有了思想的火花。我给它起了个好听的名字,叫&ldo;方义&rdo;。寓意它是一只姓&ldo;方&rdo;的侠义的犬。当然,这名字当中,寄托了我无限的遐思、无限的苦痛、无限的追忆,还有无限的惆怅。
第三十八章一份致命的调查(1)
在清水洼新的经济适用房小区,我终于找到了方子洲的影子‐‐那个何大爷。由于喜迁新居的缘故,他的衣着比过去讲究了,人也比过去精神了。几缕稀疏的白发竟然被他梳理得整整齐齐的。
他见到我的第一句话就问:&ldo;方子洲是不是到您的宿舍住了?我跟他说好的,我的房子让给你们,您的宿舍我去住。他可倒好,从薇洲回来,一出门就没个影儿了!&rdo;
何大爷的唠叨勾起了我心中的痛,我不想把方子洲遇害的事儿告诉他。因为,我明白何大爷与方子洲共处了多年,感情有如父子,但是,他们毕竟没有血缘关系,我不希望让他额外体验白发人送黑发人的苦痛。于是,我强忍住酸楚与泪水,撒谎道:&ldo;没错。他的确在我那儿。我的宿舍挺好的,是个一居室,比你的房子小不了多少。所以,你就听我的,以后,咱们就不必再换房了。&rdo;
何大爷并不理解我的苦衷,听我这样说,不高兴起来:&ldo;娶了媳妇忘了娘!这么瞧着,这儿子嘛,亲生的和后认的一个德行。&rdo;
我继续撒谎:&ldo;方子洲不是不来看你!他……出国去了。&rdo;
何大爷不愧是一个朴实而敦厚的老人,他听了我的话,没半点怀疑,异常高兴地说:&ldo;子洲出国了。谁带他溜达出去的?&rd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