嘲弄声,辱骂声,各式各样荒淫的声音。
时小慢的脸色变得比医院的光还要青白,浑身开始无法抑制的发抖与出汗。
越驰其实是个有些迷信的人。
但这一点别人不知道。
他很信命。人长大了,大多记不住小时候的事,他却记得大约三四岁时,他爷爷抱着他,要大师给他看看。他们这样的人家,所谓的看看,是真看看。好的话,自是最好,若是不好,是要想办法把这&ldo;不好&rdo;给变好的。
他记得大师说他命硬,只会克别人,别人克不着他。只是有个前提。
偏偏那前提是什么,他不记得了,也不知是那位大师当时压根就没当他的面说,还是大师说了,他给忘了。
总之他的命是真硬,小时候被人绑架,结果半路出车祸,死的是绑匪。中学时候与世交朋友去非洲玩,遇到狮群,领头的人被撕碎,同伴们也死了一个,他却被一只路过的成年老虎给叼走。最后他自己拿枪崩了那只老虎,顺利返回,还又救了几个人。
对他不好的人,从未真心爱惜过他的人,都早早死了,例如他妈。令他不痛快的人,也全都靠看他脸色过活,例如他的姨妈跟那个不成器弟弟。
背叛他的人,也全部没有好下场。除此之外,二十八年来,无数的人前仆后继地往他身前涌,不管是为钱,还是为他这个人,被他伤得体无完肤,最后要死要活地还要说爱他。
他是真命硬,也总能化险为夷。
这就导致他愈发信命。所以眼前,第三回遇到时小慢时,他这心里便难得有些波动。
他觉着时小慢的出现,兴许与他的人生有点儿关系。
时小慢是任何时候,他低头看太久,也不会看到的人。毕竟时小慢离他太远太远,远到太小,小到他无论如何也不会发现。可偏偏就是那晚的火车,他遇到了这个人。二十四小时内,还连连遇到三次。
既是命的意思,越驰愿意尊崇。
只是该如何尊崇?
毫无疑问,时小慢长得不错。
但同样毫无疑问,时小慢不是他喜爱的那种类型。
越驰偏爱长得修长、柔美而又充满艺术气息的人,他从前的情人几乎都是这种类型。累极时,能给他弹弹琴,陪他看部电影,又或者与他聊聊某本书,这样的人,是越驰喜爱的。
他对情人的要求很高。
时小慢完完全全不是。
时小慢长得挺漂亮,却充满孩子气。说是二十一岁,其实瘦瘦弱弱的样子,说是十□□也有人信。
尤其现下灯光如此强而白,越驰将他看得越发清楚。时小慢的体态不够修长,甚至有些畏缩。他更是充满怯懦,无法露出平和的笑容,自然也不能坦然地陪他喝茶。
可是时小慢的眼睛长得真是太漂亮了,当真是能说话的一双眼睛。
干脆打叉的话,又有些可惜。
越驰站在时小慢跟前,沉默了几秒,脑中想的是这些。可他身高影长,时小慢被阴影盖得已经真正滑坐到地上,甚至低头不敢再看他,浑身直哆嗦。
除开家中那摊烂事,越驰向来沉默寡言,也从不轻易动声色。越驰略微想了几秒,正要再看一眼时小慢,忽然发现他早已滑坐到地上,还在夸张发抖。
他越驰是怪物不成?
越驰顿时皱起眉头,也无需再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