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安静的酒吧,瞬间掌声响起,没有安可声,来这里的常客都知道她的时间到了,这是最后一首歌。
女孩站起身来,将吉他挂着脖子上对阵话筒道:“多谢大家,下周再见!”
掌声再次响起,女孩也早已经习惯,和乐队打完招呼,走下舞台,来到吧台前,老板已经等在这儿,见她过来顿时笑道:“晓莹,唱得很好!”
“谢谢阿叔!”晓莹笑道。
老板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男子,满意的递出两张百元大钞笑道:“早点回家,你老豆又要骂我了。”
陆晓莹有些尴尬的笑着接过,想说点什么,老板却是摆着手道:“我不会跟他计较的,没事,你唱歌这么好,一定能出名的。”
“阿叔再见!”陆晓莹没有接这个话题,而是笑着告别,将钱放进口袋,走出酒吧。
酒吧里的喧闹慢慢远离,独自走在路上,她有些苦恼,她叫做陆晓莹,正在上大学,她喜欢唱歌,每个周末都会来这里驻唱,唱一个晚上两百块。
她倒是不缺零用钱,但能有地方让自己唱歌给人听,还有报酬,她当然高兴。
可是她父母却没有少为这个来骂她,她是学医的,父母也都是医生,从小就想培养她当医生,这马上大四了,应该找家医院实习了,她却开始在外面唱歌。
在父母眼里这不是正经职业,可是她真的喜欢唱歌。
看着不远的家门里亮起的灯光,她有些畏惧回去,可是最终还是走进了家门。
果然不出所料,父亲站在客厅里怒视着她,这是闺女大了,否则恐怕还要动手不可。
“你又跑去酒吧了?”父亲压抑的问道。
女儿从小就喜欢唱歌,这没问题,他甚至帮着女儿找音乐老师,教她唱歌,从小钢琴,吉他,也都给她买,只要她喜欢。
作为父亲,女儿有这个兴趣,他也很支持,但是最多也只能当作兴趣来培养。
她的职业应该是医生,而不应该是去酒吧那种地方唱歌,这不是他们的本意,她上的是医科大学,将来做个医生多体面。
她喜欢唱歌,自己在家或者和朋友出去唱都没问题,她却偏偏要去那种乱七八糟的地方唱歌,而且屡禁不止。
今天他终于没有耐性了,她不能看着女儿毁了。
陆晓莹有些畏惧的点头道:“是,我去阿叔那儿……”
话还没有说完,就见父亲走上前来,一把夺过她的吉他,就再她的眼前,一把砸在地上,这还没完,又接着不停的砸。
“砰,砰……”
陆晓莹吓得抱住脑袋,蹲在一边,呆呆的看着这一幕,看着一直儒雅的父亲,亲手将自己心爱的吉他砸的稀巴烂,一点点的破碎,再也看不清原来的模样。
母亲听到声音从房间里出来,看到父亲砸吉他的一幕,顿时一愣,随即又平静了下来,她知道丈夫再也忍不住了。
可是看着女儿呆滞的模样,又不禁有些心疼,走到女儿面前,抱住女儿的肩膀道:“晓莹,你就听话,别去唱歌了吧!”
父亲将吉他的残体仍在地上,喘着粗气,看着女儿的模样,心里也心疼不已,对这个女儿犹如心肝宝贝一样,从小重话都舍不得说一句。
近年来因为她唱歌,却是不停的吵,必须要将她拉回正路来,必须狠下新来,张开嘴想要说再去酒吧唱歌,就和她断绝父女关系,可是张开了嘴,却怎么也狠不下心,看着女儿那可怜的眼神,最终只能对着她严厉的冷哼一声,回了房间。
母亲将她扶起来,坐到沙发上,苦口婆心的劝着她,但是其实母亲说什么她一点也没有听清楚,她的脑海里全是父亲砸碎吉他的画面。
那是她最心爱的吉他,是父亲亲手买给自己的,可是又被父亲亲手砸了。
她的心好痛,她喜欢唱歌有错吗?父亲为什么就不能支持她,为什么?
躺在母亲怀里,突然大哭起来,母亲唯有轻轻一叹,她也担心女儿总去酒吧,总有一天会学坏的,那不是正经女孩子去的地方,在这件事上她是支持她爸爸的。
陆晓莹不知道哭了多久,泪眼迷蒙间,不知怎么突然看见电视上滚动的广告,“《想唱就唱》等你来”。
再次回头看了看被砸碎的吉他,眼里虽然流泪不止,可是心里却依然坚定,她要唱歌!
临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