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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第1页)

无所适从,这就是陶野如今生活的真实写照,从部队复员后他整个人似乎都被掏空了,再也听不到战友们嘹亮的歌声,子弹速射的声音,看不见装甲运兵车在身边轰鸣而过,武装直升飞机在头顶盘旋呼啸,都市里的摩天大楼,湍急的车流,喧闹的街道仿佛陌生的海市蜃楼,无论如何努力他都无法融入其中。

有些人生下来就注定了他的职业,就像音乐天才注定了要和五线谱打交道,灵动的双脚和红舞鞋生死相依,陶野生来就是一名战士,注定和枪紧紧地拴在一起。十八岁他从普通列兵做起,士官,少尉,中尉,经历了九年不懈的努力终于成为了特种兵部队的一名中队长,虽然是负责的只是一个连级单位,但是级别已经是副营,现在他却因为低级失误离开了他为之付出一切的军营。

特种兵不同于其他职业,它不准许有任何失误,子弹是最公正的砝码。

陶野是为战争而生的勇士,却离开了滋养他的军营,像是被土壤抛弃的树木,他抚摸着右手食指上磨平的老茧他不知何去何从。

退役后地方给他安排在了武装部,一个整天喝茶水看报纸的清水衙门,七年沙场磨练出来的汉子坐不惯办公椅,更不可能为了几千块钱低三下四地伺候人,后来陶野主动要求去基层单位工作,地方又给他安排到公安局刑警队做副探长,或者去防暴队下属的训练队任副队长。防暴队根本不在他的考虑范围之内,最后他选择了刑警队,原因很简单,那里可以摸到枪,偶尔还能真刀真枪的干上一仗。

在一次抓赌行动中,面对几个企图反抗的赌徒陶野徒手冲了过去,结果三人重伤,五人轻伤,创造了刑侦队普通抓捕行动伤害的最高记录。

刑警队长火了,当场撂了脸子:&ldo;我不如给你把冲锋枪,把他们都突突算了。&rdo;

&ldo;我学的就是一招毙命,这是轻的!&rdo;陶野忿忿地离开了刑警队,军人和警察本来就是有着天壤之别的职业。

当兵的男儿走四方,头顶明月巡逻在山岗上。

在遥远边关抵挡风霜,无边的花朵在身后开放。

......

嘿呀啦嘿嘿嘿呀啦嘿当兵的男儿走四方!

嘿呀啦嘿嘿嘿呀啦嘿花朵在身后开放。

这首歌叫《当兵的男儿走四方》,每天清晨陶野都会吼上那么一段,可是现在越吼越觉得心酸。他是陕西人,生在黄土地,唱着信天游长大,以前在部队每次他唱这首歌战友们都说有股子陕北汉子的腥土味。

穿上外套,陶野的目光落在衣袖上的黑色孝纱上,福不双至,祸不单行,离开军营后他的爷爷不久前去世了。

在冷漠与物欲横流的时代,也许只有他才能够明白相依为命的真正含义。童年时爷爷的工资微薄,有时爷俩的饭桌上只有打卤面和咸菜,他上学后爷爷的工资涨了,但生活依旧清苦,直到他参军入伍,爷爷的饭桌上才看见了酒瓶。回忆那段时光,虽然艰辛,祖孙俩却活得有滋有味,现在他一个人住在房间里,相依为命的老人似乎就在站在他的眼前,微笑依然那么慈祥,可是他伸手去抓时却空空如也。

离开军营,失去亲人的陶野茫然地在街上走了一天,他不知道哪里才是自己的路,才是自己的家。

冬季的白天总是太短,下午五点的夕阳就已经将天边变成了猩红色的浩大染池,万道金光从云层中射出,照射在斑驳的青灰色古城墙上,将护城河缓缓的流水涂成了一片片波光闪耀的金麟。

陶野正对着夕阳站在护城河旁,面带悲色,一米八八的身高在青石路面留下了长长的倒影,他紧捂着胸口,那里藏着一枚被体温烤暖和的三级八一勋章。

那是祖父的心爱之物。

在少林寺苦练了十几年的爷爷在上个世纪三十年代在延安加入了那支缔造英雄的军队,抗日战争,内战,抗美援朝,历史的车轮在他钢铁般的脊梁上缓缓碾过,同时留下了十几道触目惊心的伤疤。

相依为命的祖孙像许多平凡的人一样默默生活,爷爷在传授他少林武功之余,喜欢端着小茶壶,津津有味地讲述血与火的历史,讲述他的敌人,感叹那些至死不屈的老战友。

每到这个时候,爷爷都会抬起头,远望天际,而他会托着下巴,凝神聆听,目光充满了向往。

他的爷爷是国内第一批实际意义上的特种兵,突袭,爆破,暗杀,阻击,爷爷的第一枚勋章是因为他独自俘虏了整整一个排的敌人,陶野经常想像着年轻时的爷爷天神般站在碉堡入口,高举着手榴弹暴喝&ldo;缴枪不杀!&rdo;

数不清的战功带来挂满胸口的战斗勋章,此时的陶野只能在照片中怀念爷爷胸口那些闪亮的金属片,文革中爷爷被当作右派被打倒,军功章全都投进了火炉,只剩下了这枚三级八一勋章。

爷爷走了,没有隆重的遗体告别,没有众人的失声痛哭,谱写了一个个战争奇迹的英雄就这样默默离开了人世。

&ldo;英雄的葬礼?&rdo;陶野仰天长叹,随即轰然跪倒在地,对着夕阳掏出一包中南海香烟,用力撕开烟盒,用老式军用zippa打火机点燃了满把的白色烟卷。

一支支燃烧的烟卷插进松软的草地时,他含着热泪重重地磕头,悲凉的声音在古老的城墙和金色的流水中久久回荡:&ldo;走好,英雄!&r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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