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先生说:“她们两个,倒是很静。”
振元笑说:“娶妻若此,天复何求!”
振元这样一说,等于是作了大姐的保人,齐先生更放心。
回到家,我抱怨他做滥好人。
振元说:“小姐呀,她是你亲姐姐。”
“做她的保人可不易,她不会感激你。”
振元说:“我可不是要谁感激我。”
“你太伟大了。”我说。
“别取笑我好不好?”振元笑。
过一阵子,齐先生要回请,这一次连老妈也请在内,看样子事情有七分光了。
齐先生有意无意之间提到他与大姐相识的过程。你真不会相信有多浪漫:他向她问路,她陪他走一程,两人便走去喝咖啡,便约会起来,真是千里姻缘一线牵。
大姐那种不正常的丑恶之态完全收起来。要多贤淑懂事就有那么温柔体贴。
但我是知道她另一边面孔的,即使不恨她,也敬而远之。
我默默祷告:快快走吧,快快走,别待我脾气一时不好,一时间不小心把她的秘密泄露出来。
在席中齐先生说:“也许大妹会不舍得香港。”
姐透露心声,“我有什么不舍得?我在此地又没有做过什么光宗耀祖的事。”
是的,对她来讲,这里代表失意。
我想她会毫无留恋的走。
自从那次会面之后,我才松口气,姐与我的一段恩怨,也到此为止了。她如今的身份那么矜实,自然不会像亡命之徒,四出惹事。
我问振元,“我是不是很讨厌?为什么连亲姐姐都不喜欢我?”
“我喜欢你,不就够了?”
“不够。”我摇头,“你老老实实对我说,为什么那么多人要我好看。”
振元说:“我不知道,世人僧人富贵嫌人贫,被人憎好过被人嫌,你不可能赢得全世界。”
我无奈。
这次我与振元到外国,主要还是要与他女儿见面。看样子姐的婚姻比我的更单纯,所以,她那个时候,何必眼红。
我们动身前一日,小朱打电话给我,说他要结婚了。
我数数日子,至多只有三个月,“这么快?”
“是的,走得久了,互相看穿了,但觉千疮百孔,都给不了婚。”
他有他的一套理论。
“我大姐也要结婚了。”我说。
“我听说是。”
“你们都比我结得快呢,”我说:“当初还为我结婚看不过眼,小朱,当心我把你的事说给令未婚妻听。”
他抱歉的笑,“你大人有大量。”
“我不是量大,我是精力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