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请、减、赎、官当。
(四)其他原则
1、老幼废疾减免刑罚原则;
2、更犯的处理原则;
3、&ldo;六赃&rdo;的处理原则:强盗、窃盗、坐赃、受财枉法、受财不枉法、受所监临
4、自首原则;
5、共犯的处理原则;
6、两罪从重处罚原则;
7、同居相为隐原则;
8、化外人相犯的处理原则:&ldo;诸化外人,同类自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以法律论。&rdo;
9、比附原则:&ldo;其应出罪者,举重以明轻&rdo;;&ldo;其应入罪者,举轻以明重&rdo;。
二、关于犯罪和量刑的规定
唐朝民事法律
一、关于人的身份法
二、关于所有权法
1、宿藏物
2、阑遗物
3、添附物
4、蕃息物
三、关于债权法
四、关于婚姻法
(一)结婚的条件
1、报婚书
2、私约
3、聘财
(二)结婚的限制
1、同姓不得结婚
2、良贱不得结婚
(三)离婚的规定
1、单意离婚:七出
2、双意离婚:和离
3、强制离婚:义绝
五、关于继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