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说,原主吃穿用的都是极好的,单单一个盒饭,都比得上外面五星级酒店的水准。
填饱了肚子,她也没第一时间的就睡午觉,先是看了看刚刚带回来的数学练习册。
写了十分钟。
梁今抒得出了一个结论——她啥也不会。
丢,连s37°她都忘记等于06还是08了,学个锤子学。
半躺在小床上,梁今抒忧伤的望着上铺的床板发呆。
别人穿书穿越啥的,都是混得风生水起,逆袭成大佬,到她却好,她感觉她连原主的班级前二十五名的成绩都要保不住了。
不行,虽然她家里有钱,但是也不能什么都全靠买。
文凭什么的,总要靠自己争取一下吧。
在原来世界的她,只考上了一个二本不入流的学校,有时候心里还是挺难过的,甚至还想着如果能有机会,她一定会更努力,考上一个211或者985之类的名校。
现在,机会摆在她的面前了,她不想以后再后悔。
人生就要敢于去争取。
嗯,今晚回去和梁老爹商量商量,给她找个补习老师吧。
……
下午上课,梁今抒到教室的时候,大部分的同学都来了,她的同桌也不例外。
梁今抒才刚一坐下,就有个和她一样特立独行没穿校服的女同学过来她面前:“今抒,你怎么这么晚才来,我都以为你出事了,吓得要去找你。”
来人走黑色朋克风,上身露腰t恤,下身黑色工作裤,裤脚还扎进马丁靴里,腰上缠了一条银链子,垂挂到裤兜旁边。
梁今抒在记忆里搜索了一下,这人叫王子茉,是梁今抒的表面姐妹。
因为她家还要仰着跟梁家合作生息,所以王子茉表面上对原主还不错。
但看过小说的梁今抒知道,王子茉其实一直很讨厌原主,觉得她太作了,不止在背地里说她坏话,还故意把原主往嚣张跋扈的路上一引再引,想捧杀原主。
哦,她还挺喜欢何守戈的。
在后来,男主和女主在一起之后,她还给原主出主意,让她去找女主麻烦。
什么把女主带去厕所打一顿啊,故意把女主关在实验室之类的,有一次甚至还教唆原主点燃实验室的酒精灯,想烧死女主,还好女主聪明,及时扑灭。
脑海里过了许多东西,梁今抒面上不显,拿出以前原主对王子茉的那种熟稔态度:“我就是走得慢了一些而已……对了,今天早上你没来上课”
“害,昨晚去唱歌,玩了个通宵,今早就起不来了。”王子茉说着还极其自然的抬手撩了撩她脑后的短发,本来就短的t恤更是往上翻卷,露出了她灰色裹胸的下摆。
梁今抒想到自己身边的何首乌,轻笑了一声,抬手去摸她露出来的腰:“哇,你这件衣服真性感,就是……”
梁今抒说着,改摸为轻掐:“你这肉也不少啊。”
她的声音不算小,保证她旁边的何守戈能听着。
人的好奇心是一个劣根性,就算何守戈对王子茉不感兴趣,可听到两人的这对话,还是没忍住的从手机屏幕上抬眸,看了王子茉的腰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