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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章 尸王(第2页)

“雷世霆,我再说一遍,把那两个小王八羔子交出来,看在咱们这么久的交情的份上,我还能放你们雷家一马。”吴全特意压缓语速,好好享受了一把这有如神邸对待蝼蚁时高高在上的感觉。

确实,神秘男人自信狂傲,目空一切的态度给了他极大的信心和底气。

“叽叽歪歪的放什么屁,你想提前去找你那鬼儿子,我送你一程就是!”雷世霆中气十足,骂得痛快,笑得狂妄。倒是意外的激起了连利齐、乔云霜和萧明磊他们心中的战意,个顶个的热血沸腾,摩拳擦掌的想要如雷世霆所说,把吴全送到西天找他那鬼儿子做伴去!

“你可不要后悔。”吴全他早就知道雷世霆不会答应,这么一问就是为了享受享受猎人把猎物逼到绝境时,看着猎物苦苦挣扎的优越感罢了,但当着这么多人被分明处于下风的雷世霆给臭骂,脸上当然挂不住,语气一下子就阴沉下来。

双方都对对方憋着一肚子的火,到现在更是根本没办法多加交流,吴全退后一步,挥手下令,手下的人一窝蜂的全都冲了上来,雷家虽然之前损失了不少精锐,但好在有连利齐、乔云霜和萧明磊他们带来的帮手补上。

炮火连天,异能对轰,一下子,就在b市里面炸开了锅,屋房被毁,水泥玻璃乱飞,雷家是顾不上管这些,吴全倒是打得好算盘,把雷家灭掉之后其他的势力全都不足为惧,整个b市就是他吴全一个人的帝国,雷家的影子不能再留着一点,怎么着他也得重建,现在毁了正好,以后省事。

好在末世后人口猛增b市被他们扩充了好几倍,雷家住得又是靠近市中心的位置,离着后来他们为抵抗丧尸筑起来的防护墙很远,东南西北哪个方向都伤不着那防护墙,没让好好一个b市因着这场战斗被人类给毁掉。

按那个神秘男人的话来说,这些个小鱼小虾他看不上,所以在时不时有房子被炸掉,有群人被炸飞的大背景下,男人依然不紧不慢的往前走,像往花丛里漫步似的,分外悠闲。

“你是……”邱沫和季子枫一看见这人,眉头皱得死紧,这个人看上去好眼熟,猛的一下子还想不起来。

“罗炀,怎么会是你?!”他们一下子想不起来,连利齐却一下子就把他给认了出来,邱沫他们和罗炀就见过那么一两回,而且现在罗炀比起以前不管是气质还是相貌都发生不小的变化,他们认不出来也属正常。但连利齐却不一样,罗炀在名方小镇待了那么长时间,又是那个时候名方小镇第二大势力狂狼团的太子爷,行事嚣张跋扈,连利齐对他想不印象深刻都难。

只不过,他不是被夏庭和雷少恒他们为救于沐时抓走了吗?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又怎么会变得这么强?那个时候,他的异能才仅仅二级而已,到现在才不过两年时间,连雷少恒都不是他对手了,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看见连利齐面上的惊意,罗炀眼中掠过一丝嘲讽,做为老相识,他当然知道连利齐在惊诧什么。

没错,当初是他爸为了往周雄手里换点武器想要投其所好把小白脸于沐给抓了,但夏庭和雷少恒却把他绑了当人质想要把于沐换回来,可他爸看得面子比天都大根本就没同意,虽然到最后夏庭他们不择手段的引来丧尸围城把于沐救了回去,却把昏迷的他给丢到了野外。

他是被疼醒的。末世里一个失去意识的人被丢在野外,运气得好到多么的逆天才能被人给救起来?显然他没那么好的运气,没碰到人,也许碰到了,不过人家没有多管闲事离开了。野外啊,人少,丧尸可一点儿都不少,连反抗都不反抗的一个人,在丧尸眼中就是一盘烤香了的烧猪吧,理所当然的,他被丧尸当午餐了。

胸腹被剖开,胳膊被拧断,大腿上白骨森森,他被丧尸啃得体无完肤,更可悲的是,他非但没有逃开,反而变成了和这些啃掉他的丧尸一样恶心的东西。

但很快,他发现了异常,虽然他以前没有变成丧尸的经验,但常识总是有的,被丧尸抓伤咬伤的人很快也会被感染成丧尸,从此以后神智全无只依靠着嗜血的本能去攻击人类。

他却不一样,他的神智竟然还很清醒!如果不是稍微有些僵硬的身体,明显残缺的身体和莫名嗜血的欲望,他都以为他根本没有受到过丧尸的攻击,他根本就没有被感染他还是一个得天独厚的异能者!

看看独臂上那只乌青的爪子,罗炀只能惨笑,那不过都是奢望罢了。极度的失落与绝望之下便会滋生更加强烈的负面情绪,是转移也好是支撑也罢。他恨夏庭和雷少恒,虽然事情的起因是他们抓了于沐,但他没功夫管那些,他现在只要记得一件事就好,是夏庭和雷少恒把他绑出b市把他丢在野外害得他成了现在这副人不人又丧尸不丧尸的模样!一切都是因为他们!他既然还有意识,就要报仇!他要把他们全部撕碎,咬烂,让他们也好好体会一下自己现在的感受!

但他那时候是丧尸,攻击力也根本不强,走到哪里都会被人类攻击,报仇的希望太渺茫,他得变强,变得比所有人都强。

值得庆幸的是,他竟然发现他的异能还在,不仅如此,他竟然还因祸得福的在可以吸收丧尸晶核提升异能的同时也可以将人类的能量核也全部吸收。

可能是经过加工修炼的缘故,也可能是他的体质太特殊的关系,他觉得人类能量核里的能量比丧尸晶核里的要纯粹的多,他吸收运用的很快,因些能力增长的也很快。

于是他放弃丧尸开始疯狂的攻击人类,他对他们留手有什么用,反正人类要是看见他的话也会率先攻击,他们已经不是同一个种族,而是你死我活的宿敌,猎杀人类,他一点也不手软。

时间一长,他已经可以和那些丧尸沟通,并且随着他的等级渐渐升高,他发现那些低等级的丧尸开始对他畏惧起来,他甚至可以命令他们。

有了这个发现,罗炀很激动,既然人类可以组建自己的势力,他为什么不可以?既然对丧尸来说是绝对级别的压制,那么他就再拼命的修炼,等比所有的丧尸等级都高的时候,不用像人类那样勾心斗角,处处受制,在这个简单粗暴的世界里,等级最高自然就是无冕之王,他将拥有世界上最厉害的队伍——全部的丧尸!到那个时候,他想报仇岂不是轻而易举。

好事成双,在他有希望成为丧尸之王的同时,他攻击了一个人类的小队,从他们身上找出了一块形状不规则,毫无能量看起来很普通的石头。

而就在他手里拿着那块石头的时候,肚子里一阵发热,有什么东西受到吸引般蠕动着往外蹿,他的胸腹本来就被丧尸划开了一个二三十公分的口子,连遮挡的肚皮都没有,那东西很容易就从他的胃里钻了出来。

两块一模一样不规则的石头,碰到一起却如老朋友打招呼一般快速的闪过一道透明的亮光,随后又归于寂静,只是一瞬,那道光他却捕捉到了,

这石头的确有问题。

往自己身上想想,他与别人根本没什么两样,如果说他是异能者的话也不是没有过其他的异能者变丧尸,和普通人变化的没什么区别,不会有意识,所以这一点完全可以否定。除此之外,他身上再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但又为什么,得到眷顾与别人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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