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不是所有人,都讨厌末世的到来。
尤其是利益既得者。
而王虎,就是其一。
他甚至感谢末世的到来,并痛恨,末世为什么来得这么晚。
因为,如果不是末世,他还是一位小混混,连黑帮都算不上那种,每天只能勒索小学生,初中生赚点零花钱。
在末世来临之前,年近四十的他,甚至还是一位处男。
连吃饭都是饱一顿饿一顿,就更别说拿钱去鬼混了。
所以说,无论末世前,还是末世后,对他来说,压根就没有区别。
噢,不对,有区别。
至少他不是处男了,还睡了一些末世前,他想都不敢想的绝世美女。
他坚信,一定是上天听到了他的祷告,所以才把这个世界变成这样!
末世,让他的人生大放光彩。
地位如同火箭一样跃升,转眼就成为了人类食物链的顶层。
以前看不起他的人,如今像狗一样地巴结他。
以前连正眼都不看他一眼的美女,如今就像一条条发情的母狗,争先恐后地爬上他的床。
这才是他该过的生活啊!
而今天之后,这个生活质量,又要提高一个档次!
“那个叫小孟的妞,是老子的,谁也别想跟老子抢!”
王虎舔了舔嘴唇,一双眼睛犹如饿狼,死死地盯着一名年轻少女。
正是之前,说要献身给陈阳的少女。
少女虽然有些营养不良,但依旧肤白貌美,天生丽质。
当然,更重要的是,她居然是一名处女。
在末世后,一个月的今天,处女比食物还要罕见。
因为,大部分人都已经在末世的头几天,主动或被动献身了。
就连王虎,都没有尝过处女的滋味。
“念在昔日的情分上,宋队,你走吧。”
胡建军深吸一口气,劝说道。
一是为了情谊。
二是为了损失。
如果宋星云坚持鱼死网破,至少能拼死他们一半的人。
他们实在经受不起这种损失。
到时候,别说抵御丧尸,就是营地里的幸存者,都无法镇压。
“要打就打,我宋星云,宁死不做逃兵!”
宋星云咬牙切齿,已经做好了死战的准备。
他当然知道受不住。
所以,他也是在赌,赌对方不敢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