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宇钦险些喊出声,掀了被子翻身跳下床,发现自己竟然未着寸缕,连忙抓了地上的布料去挡。
“那是我的短裤。”诸今尽脸色开始不对。
“这是哪里?”方宇钦舔了舔嘴唇,来回打量周围的环境,呼吸急促,肌肉因为紧张而着,他终于看见了散落在墙角的衣服,想跑去拿,然而腿关节僵硬得如生了锈的锁,他猛一下摔倒在地上,发出巨大的声响。“没事吧?”诸今尽赶紧下床去扶他,方宇钦看见经理也浑身赤裸,并且身上布满斑驳的痕迹,终于明白过来了,自己又失忆了,而经理那天对自己的控诉是真的。
“你流血了。”
“我得去医院。”他抽搐着抖开衣服,皮肤因为寒冷或者是其他什么原因,布满鸡皮疙瘩。饶是诸今尽再怎么粗心,也发现了不对劲,慌忙问他:“你怎么了?我送你去吧。”
“我昨天是不是和你了?”
“是啊。”
“对不起……对不起……”方宇钦此刻已经六神无主,只是反反复复、含混不清地嘟囔,“我得告诉我医生……”
诸今尽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一个什么亏心事都没有做过的守法公民,有朝一日会碰上这种事情。这个男人第二次下床翻脸不认人,一句“不记得了”就把做的事撇得一干二净,他差点要在车里和他吵架,再次惹得身后汽车对他狂按喇叭。所以,当那个穿着白大褂的老头对自己说出“老年痴呆”这四个字的时候,他恍惚以为这老头子才是老年痴呆。
“他30岁还没到呢,怎么可能得这种毛病?”
“是,他这个情况非常非常特殊,但也不是没有先例。”医生给方宇钦仔细做了检查,然后问,“他发病的时候有哪些症状,你还记得么?”
症状?诸今尽眯起眼睛,他甚至都不知道姓方的什么时候发的病,哪晓得有什么症状?
“比如对你说了什么,做了什么?”
做的那可是太多了。诸今尽脸一红,有点想入非非。
医生与方宇钦交换了一个眼神,再换个方式引导:“你昨天是怎么遇见他的?”
“在小区超市,我们俩买菜,碰见了。”诸今尽终于有了点思路,开始一五一十回忆整个过程,“他比起平时来是有点不同,问题特别多,一会儿问马路上的车,一会儿又问我外卖是什么,进了小区还不会用电梯,我只当他是故意逗我的。”
“然后呢?我还做了什么?”
“你给我做了饭。”
“哦。”方宇钦想,应该是常年给小朱做晚饭,做习惯了。
医生继续问:“后来呢?你们做了什么?”
“没做什么。”二人异口同声,把旁边小护士吓了一跳。诸今尽点点头,一副非常老实的样子:“他后来喊累,就去睡觉了。”方宇钦对医生说:“我那时候的记忆应该停留在18岁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