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快?乐知时迷茫地四处张望,寻找宋煜的声音,谁知背后突然间传来敲击玻璃的声音。
咚咚——
一扭头,宋煜就在外面,握着手机,浑身湿透,和他之间只隔着一层被雨水模糊的透明玻璃。
他屈起的指节还靠在玻璃窗上,接触的那一点点面积,也洇着湿润的水渍。
鬼使神差的,乐知时把手掌贴了上去,盖住他指节。但下一秒,他又觉得自己的动作过分傻气,尴尬地想要收回。
可宋煜总是更快一步。
屈起的指节伸展开,手掌翻转,接着自然而然地贴上了乐知时的手心。
“跑什么?”
宋煜人站在他面前,声音却从电话里传来,语气也比之前松缓很多,让乐知时产生一种迷濛的感觉。但他问完问题,手垂到身侧,人也离开这里,往食堂走。
趁宋煜看不到自己的这段时间,乐知时皱了皱眉,想起自己刚刚落荒而逃的样子,没法解释。他抱着侥幸心理,觉得宋煜并没有看到他,只是猜测。
没给他太多思考的时间,宋煜就来到了他的面前,把电话挂断了。他的脸上满是水珠,短发和眉毛都淋湿,连睫毛都挂着细小的水滴,明明应该很狼狈,却产生出一种奇怪的、迷人的气质。
这张脸应该没有人不喜欢,乐知时这么想,完全忘记了他为什么会淋湿,明明带了伞。
宋煜又问了一遍,“你刚刚为什么要跑?”
“我没跑。”乐知时下意识嘴硬起来,“你看我拿这么多东西,跑得动吗?”他最后小声嘟囔一句,“我刚来。”
“你觉得你很擅长说谎吗?”宋煜说话间挑了下眉。
尽管他的语气并不温柔,但乐知时能明显感觉到,看到自己之后,宋煜不像刚刚一接通电话时那样着急,慢了下来,也没那么生气了。
不过这种变化对宋煜这样不苟言笑的人来说,实在是太轻微了,换成其他人可能觉得毫无分别,更像是乐知时想太多。
他盯着宋煜深黑的瞳孔,内心挣扎了一下,最后还是选择认输,“你看到我了?不应该啊,明明我转过去之前你都没有发现的。”这一点他很确定,他还用伞挡住了。
宋煜把他掉落的帽子放在桌上。
为了一个相似的背影,淋一场滂沱大雨。
这理由太荒谬了,所以他临时编了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