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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第1页)

太平县冤案(三)(2)

吴淼水继续说:&ot;不过你真要是觉得本县在这个案子上冤枉了你不妨向宋大人细细陈说陈说。要是宋大人果然能查出你无罪的确凿证据也免得本县因断错了命案而毁了一世的清名。不过话又说回来了此案虽然事隔已久本县倒清楚地记得你是因色起意杀害王四不仅你自己当堂供认不讳并且还有血衣为证的对吧?&ot;曹墨脸朝里躺着不说话却在听着。

&ot;既然如此你要是再向宋大人翻供宋大人无非也是例行公事地将原案交本县重审为了澄清事实本县倒也十分乐意重审此案无非是多过几次堂而已呀。&ot;曹墨脸上肌肉神经质地一阵抽搐蓦地闪过一个可怕情景:一根刑棍高高举起狠狠砸下随着一声惨叫一条手臂生生折断……他惊恐万状地喊叫出来:&ot;不!我已经供认画押刑部的批文也下了为什么还要过堂重审?&ot;吴淼水说:&ot;如此说来你是不愿重审?那好说实话一个案子老这么审来审去结果还是一样何苦呢?不过提刑大人毕竟比本县官高一级有道是官高一级压死人他要是想问问……&ot;曹墨嚷道:&ot;无论谁来问案我曹墨只有一份供词是我杀了王四!&ot;吴淼水停顿好一会儿才站起来信誓旦旦地说:&ot;好只要你坚持原来的供词不变本县就保证你以后不再受苦。何况本县虽然疾恶如仇却最见不得老人受苦看在你年迈老母的分上本县兴许还能想办法免你一死。&ot;曹墨的眼里闪出光亮&ot;你说话算数吗?我不翻供你真的能……&ot;没有回音。他抬了抬身子张望见吴淼水已向那高高的台阶上走去。听着那一声声带着回音的脚步声看着那盏摇摇闪闪的狱灯渐渐远去越来越小成了一个闪闪忽忽的红点终于消失在最后一级台阶处。随后传来&ot;哐当&ot;一声关铁门的声音便寂静无声了。

黑暗中曹墨一声疾呼:&ot;娘--&ot;夜已深沉。英姑轻手轻脚走进宋慈房里悄然为久坐桌前的宋慈再添上一盏油灯。

太平县冤案(四)(1)

陷入深思的宋慈缓缓地合上案卷眼前闪回监狱那难忘的一幕--他突然回头大步走到囚笼前厉声喝道:&ot;曹墨你因何杀人从实招来。&ot;曹墨一惊之下脱口而出:&ot;我没有杀人!&ot;吴淼水蹿上前去:&ot;曹墨你见色起意残杀王四证据确凿你竟敢翻供?&ot;曹墨急忙改口:&ot;不我不想翻供王四是我杀的是我杀的!&ot;宋慈猛地睁开眼睛重新翻开卷宗找到一张刑部批文凑到灯下细看。批文上写着:曹墨杀王四案丑午八月审决。经刑部核批翌年八月十三日依律斩决。

宋慈惊呼一声:&ot;只有三天!&ot;英姑问:&ot;怎么啦?&ot;宋慈说:&ot;你看刑部的批文上写着什么!&ot;英姑取过卷宗&ot;&39;曹墨杀王四案丑午八月审决。经刑部核批于今年八月十三日依律斩决。&39;呀今天已经过八月初十了呀。&ot;捕头王闻声从门外进来:&ot;大人是不是看出这是冤案?&ot;宋慈说:&ot;虽不敢断言此案有冤但犯人翻供本官就不能不问!&ot;捕头王问:&ot;曹墨翻供了吗?&ot;宋慈反问:&ot;你忘了当本官突然问曹墨因何杀人曹墨脱口而出&39;我没有杀人!&39;&ot;英姑说:&ot;这不就是翻供吗?&ot;捕头王说:&ot;可他马上又改口了呀。&ot;宋慈说:&ot;那是因为吴知县的喝斥!当时本官突然发问曹墨不及思辩脱口而出那一声&39;我没有杀人&39;是发自心里的;而当知县喝斥后他从恍惚中惊过神来连连认罪那是发于其头脑。前者发乎其心后者出自头脑你说哪句是真哪句是假呢?&ot;英姑说:&ot;心里话心里话当然是心里话最真。&ot;宋慈吩咐捕头王:&ot;你去把曹墨的案卷证物取来宋某要好好看看。&ot;捕头王说:&ot;现在是四更时分上哪儿找人取案卷呀?明天吧。&ot;宋慈质问道:&ot;犯人临刑只有三天你还等什么明天!你这就给我到县衙门前去敲门去擂鼓把那县太爷给我叫起来立即把案卷给我送来若敢延误我拿你是问!&ot;正在此时吴淼水手捧案卷跨了进来。宋慈不免一愣。

吴淼水一脸诚恳地说:&ot;上司连夜阅卷属下焉敢偷安入眠?这一宵大人没睡觉卑职也没歇着。卑职彻夜都在作着反省是不是有什么疑难案子办得不够缜密也好请提刑大人帮助推敲推敲。想来想去还就是这桩曹墨杀人案刑期已近就想提刑大人斧正斧正毕竟是人命关天呀!哦这就是曹墨的案卷证物请宋大人审阅。&ot;宋慈惊问:&ot;怎么贵县是早知宋某要调阅此案?&ot;吴淼水自鸣得意地说:&ot;卑职虽然才疏学浅可对上司的心思却也能揣摩个八九不离十。&ot;宋慈问:&ot;这案卷中可有被害人的尸检验状?&ot;&ot;有当然有!既然是凶杀案人命关天卑职怎敢不按章程办?这就是王四尸检的验状请宋大人审阅。&ot;吴淼水从案卷中抽出验状恭敬地递到宋慈面前。

宋慈接过验状细细审阅脸色顿时沉下了。

&ot;啪!&ot;验状被重重地拍在案桌上。

&ot;这算什么验状?检验尸体伤情只填了皮破出血利器所伤。大凡皮破就会出血不详细比量伤痕标明形状、深浅、长短和所伤部位何以断定是&39;利器所伤&39;?如此验状又怎么能作为断案之据?&ot;一直保持坦然神态的吴淼水忽然身子矮了一大截鼻尖上也开始渗汗但毕竟是官场老到沉住气摆出据理力争的姿态:&ot;这……尸体从河里打捞上来时已经腐烂不堪但卑职亲临现场勘验尸体全身确有多处刀伤这一点卑职敢拿项上脑袋担保!&ot;宋慈冷声说:&ot;言重了吧!此案时过一年尸体早成了白骨即便有人提出异议也无从取证贵县大可不必拿什么脑袋担保。&ot;吴淼水不觉宽了心出语也轻松自如起来:&ot;提刑大人既然这么说卑职也无话可说。不过单说验死验伤可是提刑大人一绝别说才疏学浅的吴某就是满朝上下怕也无人能望大人项背。是以就检验而言谁也不敢说能做到如提刑大人那么无可挑剔。可在堂审过程中卑职也是重证据实丝毫不敢马虎。窃以为审案断凶无外乎两样:作案的证据和人犯的供词。二者缺一便不可定案!&ot;&ot;那么贵县所言两样在此案中想必不会少!&ot;&ot;可也着实取之不易!曹墨为人刁钻捉拿归案后他百般狡辩但经不起卑职再三审问才将杀害王四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大人请看这便是曹犯的供词上面有他亲笔画押。&ot;&ot;与证物相比口供为次宋某想先看看本案的物证!&ot;&ot;说到物证首推杀人凶器。遗憾的是曹犯为了毁灭证据把杀人的菜刀扔进江河激流因江水太急几经打捞未获。&ot;&ot;既然没有打捞到凶器吴大人所说两样岂不就少了一样?&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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