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可我就是忘不了她。”陈越问,“所以你为什么要出来相亲呢?”
“因为觉得跟初恋男友不可能在一起了。不合适。我们的目标不同。我想要稳定的生活,他还有他的梦。”
“我倒并不是。我一直没忘了初恋,依旧想遇见她。”
“那你还谈了第二任女朋友,也有点渣。”
“是。”
邬云云想,如果这段相亲真的发生在现实中,她跟陈越之前没碰过面,他们依旧会很谈得来,她喜欢坦诚的、可以让人聊下去的人。
“你业余有什么嗜好?”邬云云问。
“我喜欢在家做研究,整理房间,偶尔会看电影。你呢?”
“我喜欢看电视、种花,哦,还养了只狗,会拆家的那种。”
“看出来了,你身上沾了很多狗毛。”陈越回答。
“……你是不是不太喜欢养宠物啊?其实很不喜欢狗毛沾身上吧?”邬云云刻意问。
“嗯。”
邬云云笑了笑:“那你容忍度还挺高的。”
“主要原因是我对你有好感。”
“啧啧啧啧。”邬云云来劲,“说好的喜欢初恋呢。”
“你很像她,无论样貌还是性格。”
“所以我是替身吗?”邬云云道,“医生的替身小情人!”
甩着臂膀健步走的阿姨路过,回头暗暗扫了眼她,邬云云回应一脸正气凛然——你听错了,你绝对听错了。
是吗?阿姨纳闷地转过头。
“可能我就是喜欢这种类型的吧。”陈越望向天边。
“哪种类型的?”邬云云得寸进尺。
“长得清纯漂亮的,有一头乌黑的长发,时而狡黠时而活泼,偶尔还有点逗。”
“哪里逗了?”
“刚刚就有点逗,医生的替身小情人。”
“不然我难道说替身的医生小情人?”说着,邬云云就忍不住笑,“仔细想想这样还不赖。”
陈越也笑:“要不要试着交往一下?”
发展有点快。
但邬云云很受用。
男生这么快主动提,显然对她很满意,女生会有骄傲感——同不同意是自己的事,但男生一定要主动追求自己,女生才会爽。
陈医生是撩人而不自知啊。
他是没出去相亲,要是出去相亲了,肯定也是女性杀手类型。
女性的感觉是很敏锐的,可以从男生的眼神、语气、动作判断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