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亢奋起来,仿佛喝下一种神秘的药剂,这种药的毒素会在体内繁殖,控制我的情绪。
但我没有害怕,有什么是不用付出代价的呢,凡事都要冒险,结局并不重要,主要是在过程当中,当事人有没有觉得快活。
你看,这药已经开始发挥它的魔力,平时我是不会这么大胆,但现在我认为即使是一点点的快乐,也值得牺牲许多去争取。
我低着头,已暗暗决定把一切豁出去。
印度人过来,问他是否会留下吃咖喱,他摇摇头。
释其幽怨的乐声传出来,我傻乎乎地呆坐着,忘记身份,忘记年龄,忘记一切。
我也曾想过,也许是酒不醉人人自醉,不过即使是这样的机会也太难得,委屈得这么凄怆,我眼角禁不住又湿了。
我们离开时,天已全黑。
店铺虽打烊,灯火仍然通明,雨已停止。
没有目的,也无栖身的地方,两人默默肩并肩散步。
也许合该如此,迎面而来的,竟是玛琳与她的另一半。
对,她的精品店就在这附近。
我向她微笑点头,她本来预备交换笑容,突然看到我身边的人,毫不忌讳地怔住,张大嘴,然后如见了黑死病般匆匆拉着她丈夫离去。
我耸耸肩。
多年来我是陈国维的装饰品,只能装饰他,不能装饰别人。
吃酒打牌跳舞都不妨,可以疯可以玩,但不可以冷静地投入。
我面部表情必然有点过分陶醉,以致一照脸玛琳就知道发生了什么。
发生了什么?
什么也没有发生。
他把我送回家去,我们在大堂前道别。
檐上有一盏四十瓦的长明灯,以前不大觉得它的存在,今夜它投影下来,刚巧一个圆圈,把我与他环绕着,像舞台上特地打的灯光,标出男女主角。
站一会儿我按铃,女佣人来开门,这么早回来,连她都觉得诧异。
看着我进去,他转头。
我连忙到客厅撩起一角窗帘,看他上车。
一切像第一次约会。
第一次约会我的人,正是陈国维。
我们去跳舞,到十一点多回来,与朱二不同的是,国维不住地说话,他认为漂亮的女孩子该在十二点敲响之前回家,免得露出原形。
我进了门,也掀开窗帘看他上车,渴望着有第二、第三,以及无数次的约会。
我放下厚丝绒帘子。
梳洗时把一双手浸入面盆,涂肥皂时发觉忘记脱皮手套,难怪洗半天都觉得木乎乎的,赶紧剥下它。
这早晚国维已经到了纽约吧?
邓三小姐因血压高治疗了数年,突然半身不遂,意识清楚,但已不能说话,之后又失去意识,对呼唤没有任何反应,经诊断之后,医生说是脑出血。
不久便全部靠管子维生,期望脑出血能停止,所有的办法都用尽,渐渐怪到国维身上,把三小姐的病与我扯上关系。
我苦笑。
三小姐都近六十岁了,然而她的亲人认为如果没有我这只狐狸精作祟,她即时会自病床上跃下,恢复青春活力。
即使国维日夜守她身边,她也不会知道,但国维应该做给她亲人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