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昏,黄昏后。
这正是龙易客栈最热闹的时候,楼下的饭厅里每张桌上都有客人,跑堂的伙计小朱成忙得满头大汗,连嗓子都有点哑了。
楼上是四六二十四间客房,也已全都客满。
客人们大多数都是佩刀挂剑的江湖好汉,谁也不懂这平时很冷落的地方,怎么会突然变得热闹了起来。
“老板,来两间上房。”
老板从账本中抬起头来,满脸堆笑道:“哎呦,客官,这可真对不住,小店已经客满了!”
一身劲装的精瘦男人皱了皱眉,不过也没为难这客栈老板,而是问道:“这镇上还有那家客栈比较好?”
客栈老板:“客官,您来的可真是太不巧了,镇上最近发生了一件大事,往来的江湖人士特别多,基本上所有客栈都客满了。”
精瘦男人眉头皱的更深了,转过头去道:“庄主,这……”
清冷声音道:“再找找看。”
精瘦男人:“是,庄主。”转身往外走。
客栈老板这才注意到还有一个正主。
一个白衣人背对门口站着,夕阳的余晖洒在他身上,将他涂成明黄色,却不曾沾染一点暖热。
这人怀里还横抱着一人,整个人都被皮毛包覆着,看不出身形,更辨不出男女。不过瞧着那珍惜的姿态,八成是个大美人吧!
客栈老板不甚在意的想。
主仆三人已经往外走了,客栈老板又眯着眼瞧了一眼,突然惊住了,连忙从柜台中走出来,急道:“客官,请留步。”
精瘦男人拦住还要往前凑的老板,冷冰冰的道:“何事?”
老板丝毫不在意这冰冷的语气,仔细打量着那个白衣人,并越发眉开眼笑起来。
近前看来,这不仅仅是京城福瑞祥的料子,还是福瑞祥一年只卖九十九匹的最上等织缎,一尺千金。腰间佩玉也是质地细腻白如凝脂,特别滋蕴光润,显然是上好的羊脂白玉。
富贵逼人呐!
等等!
他怀中那人身上的皮毛不会是青紫蓝兔皮吧?而且像是只取腹部最柔软的内层毛制成的,这价值可不止千金了。
这可真是贵客呀!说什么也不能就让人这么走了。
老板迟迟不出声,精瘦男人有些不耐烦了:“有话快讲。”
打定主意要留人,老板肯定不会拖延,忙道:“客官莫急。在下突然想起来,店里还有一间房……”
精瘦男人:“怎么不早说,还不快些带路!”
客栈老板:“且听在下说完,那其实也不算是间房,而是一座小院子,专供贵客租住,坏境、服务都要好很多。在下还引了汤池水,建了一间小浴房,泡一泡,对去除旅途乏累最是有效。”
主仆还未答话,老板就听到一个闷闷的声音:“西门,就在这吧。”
听着这话音,老板有些怀疑自己的耳朵,怎么好像是个男人的声音?罢了,富贵人家好豢养娈宠,也不是一天两天了,与他又有何干。
那个主子听到这话,也没有犹豫,直接应了:“好,就在此地了。”
精瘦男人:“老板前方带路。”
客栈老板:“马上马上。不过客官还是先交了房费吧?”
精瘦男人:“多少?”
客栈老板:“每晚五十两。”
精瘦男人:“给。”直接从怀中掏出银票递给老板。
客栈老板没想到仆人就能做主,这么快就能拿到钱,真幸福!
吆喝一声:“客官,您跟我走嘞!”